1988年,肥城县劳动局下设人秘科、工资计划科、劳力调配科、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保护科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定编14人。辖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两个二级事业单位。1993年11月,劳动局设6个行政科室,定编20人。1997年7月,设立肥城市劳动监察室(劳动监察大队)。1999年7月,更名为肥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至2002年,设行政科室6个,行政人员20人,下辖3个一级事业单位,1个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282人。
第一节就业再就业就业安置1985年,在全民和集体企业中分别推行全民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制,劳动就业实行计划招工,年末集中一次招工。1986年,全县招工1677人。其中,招收第一批合同制工人1322人。1988年,全县122家招工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先培训后招工制度,全县招工3829人。1989年,企业员工全部转为合同制,122家企业清退临时用工276人,“留转”1694人。全县招工2680人,其中,全民企业1724人,集体企业875人,乡镇企业招用集体合同制工人81人。1990年,企业用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全年招工2256人。其中,全民企业1110人,县属集体企业846人,乡镇企业300人,213名集体企业员工子女在全民企业就业。1991年,两次招工2695人。其中,全民企业1263人,县属集体企业976人,乡镇集体企业456人。1992年,实行全员合同用工制度,企业用工随用随招,全市招工76次,录用工人2625人。1993年,成立职业介绍所,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2522人。就业证更名为求职证,1976人换发求职证。1994年6月,废除企业干部、固定工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全市招工2944人。1996年,实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企业用工实行申报审核制度,市以下企业员工由劳动部门统一办理用工手续,城镇户口求职者招用为城镇合同制员工,农业户口(无地农民)的招用为农民合同制员工。全年安置就业人员1345人。1997年11月,待业青年改称失业人员,求职证改为失业证,换发失业证2143个。1988一2002年,全市共安置就业人员33000人,其中全民企业安置17138人,集体企业安置12742人,个体私营经济、自谋职业安置3120人。
1988-2002年肥城市就业安置统计表
劳务输出1988年建立劳务市场,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定期在县体育场举办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选择洽谈会,劳务输出仅对辖区内就业人员进行适当安排、调配。1993年12月,建立固定劳务市场,从事对外劳务输出工作。向北京保安公司、济南小鸭集团、大连服装厂输出保安、机加工和缝纫工劳务人员1325人。此后,市外劳务市场扩大,1997年,建立北京劳务输出基地,全年向北京输出建筑、保安、机械加工等各类人员295人,2001年,建立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船员输出基地,全年向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输出38人。至2002年,全市累计向北京、上海、福建、广东、浙江、青岛、济南等地输出劳务人员126478人。其中,向北京劳务市场输出1878人,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输出104人。
1993-2002年肥城市在外务工人数一览表
再就业1996年,实施企业内部调剂再就业,710名求职员工实现再就业。1997年3月,实行行业系统内部调剂安置生活困难员工662人。年底,全市实现再就业972人。1998年12月,成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全年再就业安置1069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26人,辞职自谋职业15人。1999年,再就业安置2938人。其中,2799名待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39名下岗员工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2000年10月,撤销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全年安置下岗员工3724人,其中分流安置民、集体企业安置下岗员工再就业433人。1996~2002年,全市累计在全18350人,1116名失业人实现再就业。
1996-2002年肥城市再就业人数一览表
劳动就业服务1986年,全县全民、集体、乡镇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36个,安置待业青年3495人。1988年,劳动服务企业150个,安置待业青年3255人,从业总人数7256人。1990年,待业青年安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全县3397名待业青年,考试安置待业青年1956人。1991年,劳动服务企业277个,从业13582人。1993年,待业青年更名为求职人员,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73个,安置求职人员7963人。1995年,求职人员安置实行以城镇企业为主市领导视察劳务市场
转移到以乡镇企业为主,以老企业为主转移到以新建扩建企业为主,以国有企业为主转移到以县以下集体企业为主,全年安置求职人员8235人。1997年,求职人员改为失业人员,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86个,安置失业职工11540人。2001年,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88个,安置失业人员8286人。从业总人数16000人。2002年,取消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项目。1986~2002年,全市从业总人数达到207387人,其中,失业(待业、求职)人员101864人。
1986-2001年肥城市求职(待业)青年安置情况统计表
第二节劳动关系
劳力调配1988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省外调入需经山东省劳动厅审批,省内外市地调入经泰安市劳动局审批。全年共办理职工调动450人,外地调入67人(其中技术工人58人)、调出63人。1003名亦工亦农人员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专项指标招工279人,肥城矿务局及县属煤矿招收435名农民轮换工,山东省建筑公司等10个单位招收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908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8人。
1993年4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试行办法》,打破企业所有制及职工身份界限,市属企业之间职工流动可由企业直接办理,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门备案,放开农民合同制工人调动限制。1996年11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规定》,职工调动统一到劳动局办理,每周3天在职业介绍大厅集中办理职工调动手续。2000年5月,职工调动取消集中办理方式,随时调动随时办理。
1989~2002年,年平均办理职工调动600多人,市内职工调动约占80%,职工调入、调出约占20%,调入略大于调出。分流困难、破产企业职工820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95人,办理专项招工515人,肥城矿务局及市属煤矿招收农民轮换工、农民合同制工人830人,农民合同制工人转招城镇合同制工人3539人。其中,农业户口转城镇非农业户口1160人。1994~1999年,安置计划外委培和“双招”大中专毕业生533人。
劳动合同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市直企业与职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1989年,实行劳动合同签证制度,对驻肥、市属、乡镇企业10余万名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签证。1993年5月,肥城市被确定为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试点市(县),市属8家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年底,驻肥及市属企业152个,共签订各类合同2.94万份。1995年,驻肥企业、乡镇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市共签证劳动合同8.6万份。2002年,签证劳动合同1.2万份。
1995年,推行企业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由劳动部门审查备案。1997年,集体合同审查备案185份。至2002年,累计审查备案集体合同327份,市属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
劳动争议处理1987年8月,成立肥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1988年,设立企业调解委员会143个,实施《肥城县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10月,受理山东省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起,结案11起。1994年,受理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起。1997年,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起。1988~2002年,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9起,结案率100%。
工伤认定与管理1991年,成立肥城县病伤职工医务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职工病伤鉴定工作。1998年,市劳动局与保险事业处联合开展工伤认定业务,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5起。其中,提起行政诉讼1起。2000年,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22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2002年,调整工伤全残人员和工伤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全市21名全残人员抚恤金月平均388.95元。152名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215.64元。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37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6起。
第三节职业培训
技能培训考核鉴定1991年5月,县劳动局设立培训科,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至年底,共组织岗前培训4200人次,学徒培训320人次,转岗转业培训380人次。46家县属企业3685名职工开展电工、钳工、焊工等19个工种的考工晋级工作,1105人取得“技术等级证书”。1992年,举办企业电工、汽车驾驶培训班,116人达到四级工水平。1993~1994年,考核电工、汽车驾驶员1100人次,860人取得“技术等级证书”。1995年10月,举办肥城市首届技能大赛,28个企业、52名职工参加钳工、瓦工、商品营业、会计4个工种比赛,12名职工获得肥城市技术能手称号。1996年,实行技术工人岗位技能津贴制度。1997年,培训科更名为职业技能开发科。2001年,批准成立肥城市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肥城市商业职工学校、金源电脑培训学校、傲饰集团服装培训学校4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至2002年,全市累计岗位培训26500人次,学徒培训5200人次,转业转岗培训4300人次, 有社会力量办学单位6家。
1995年3月,成立肥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立技校、供电局、汽车运输公司、百货大楼、轻工机械厂5个鉴定基地,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426人参加7个工种考核鉴定,1137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996年,鉴定范围扩大到职业学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997年,鉴定所被确定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2002年4月,更名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995一2002年,全市共鉴定15085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1855人。其中,初级工2175人,中级工6850人,高级工1847人。
1993年,实行技师评聘制度,评聘电工、汽车驾驶技师263人。1998年,实行评聘分开,考评技师270人。至2002年,全市共评聘技师966人,高级技师17名,分别占泰安市总数的24%和30%。就业训练1986年,开展劳动安全和就业培训,实行定向培训定向上岗,共培训待业青年483人。1988年,培训综合服务、电工、机械、服装、企业会计和水泥制造专业5966人。其中,为县水泥厂以及部分乡镇水泥厂定向培训水泥制造专业人员2137人。1991年6月,建成启用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计算机、综合服务、电工、机械、服装、企业会计等专业培训。全年培训待业青年5631人。1988~2002年,全市累计培训待业青年、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65818人,其中定向培训6706人。
技工教育1988年,肥城县职工学校,面向企业培训职工,开设财会、经济管理专业,年招生150人。1991年,肥城县技工学校成立,开设商品经营、建筑、管道、钳工4个专业,当年招生200人,教职工56人。至1999年,共开设17个专业,教职工88人,在校生58个班,2400余人。1991~2002年,共向社会输送毕业生7800余人,全部达到中级工技能水平。
1988-2002年肥城市就业培训统计表
第四节监督监察
安全生产监察1988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劳动局设办公室,定编3人。1994年,升为二级事业单位。2001年,设立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定编7人。各乡镇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1988~1992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8次,专业检查112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924条,整改2839条。共发生工业事故22起,死亡16人,重伤9人。1988年11月,五里垢煤矿发生一起死亡4人重大恶性事故。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2期,培训、考核2639人,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001~2002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120条,整改1065条,停产整顿企业18处,关闭2处。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15人。共培训电工426人,电(气)焊工379人。2002年,开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案件334起,违章储存、经营化学危险品10家,取缔业户21家。
劳动保障监察1995年,肥城市劳动局设立监察信访科,对劳动用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996年,实行劳动年检制度,对劳动用工单位发放劳动年检合格证,劳动年检用工单位127个,合格单位52个,涉及职工3.62万人。2000年5月,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举报接待室,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至2002年,累计劳动年检用工单位1689个(次),合格842个(次),涉及职工37万人。
1996-2002年肥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表特种设备监察1990年,设立肥城县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至1992年,全市共有锅炉276台,其中工业锅炉158台,采暖锅炉118台.压力容器设备520台,电梯12台。共有I类压力容器生产企业1家.锅炉安装企业9家,清洗D级锅炉企业14家,有15项特种设备资格认可。1988~1992年,共检验锅炉844台次,压力容器设备394台次,电梯12台次,累计提出整改意见4659条。1993年,6家企业取得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1995~2002年,共有7家企业取得E级锅炉安装资格,5家企业取得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1家企业取得省级锅炉化学清洗资质。共取缔非法锅炉制造单位3个,处理锅炉26台。2002年,全市109家锅炉用户222台锅炉,58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186台压力容器,7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49台设备全部登记建档,52家单位实行锅容管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五节劳动工资
企业员工工资1988年,企业职工实行全国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国家对企业职工统一安排调资升级。全县在岗职工21030人,工资总额3608万元,年人均工资1694元。是年,45家企业、8260名职工实行工效挂钩试点,企业工资管理向市场机制转变,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全县有65家企业,265名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一级或半级工资,人均月增资13.5元。1990年,企业职工平均一级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全县在岗职工23835人,工资总额4430万元,年人均工资1858元。
1991年,粮油价格调整后企业单位各类工资标准提高6元;地方国营企业所属中、小学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标准工资提高10%;纺织、丝绸企业中执行岗位工资制的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调整为一岗124元、二岗117元、三岗110元、四岗103元、五岗96元。
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线为170元/月人。全市市属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调整工资标准,企业管理人员17级,工人1()级统一调整为新技能工资标准40级。全市职工档案工资月均211元/人,比原标准增长92%。其中,国有企业比原标准提高105元/人,增长93%;县以上集体企业比原来标准提高92元, 增长90%。1995年,全市在岗职工28562人,工资总额10286万元,年人均工资3773元。
1996年,按不超过18%(实际工资增长5%)的比例为职工增加工资,调整一级技能工资,月人均增资17元。9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200元/月人。
1999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199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全市企业按上线26.3%、基准线22.3%、下线18.3%的标准调整工资,全市月人均增资116元,2001年,合并执行2000年与2001年工资指导线,按上线26.5%、基准线17%、下线9.5%的标准调整工资,全市月人均增资107元。7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340元/月人。全市企业工资实行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内部分配企业自主确定。2002年10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380元/月人。全市停止审批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年底,全市在岗职工43440人,累计发放工资总额18358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19元。55家企业,23196名职工实行工效挂钩。
机关事业员工工资198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5月,工资标准由五类区全部改为六类区工资标准,年人均工资1187元。1989年10月,3655人调整基础职务工资,月增资2.27万元;319名医疗机构的护士及调离护士岗位从事护士工作20年以上人员提高工资标准,月增资0.25万元;3986名班主任增加班主任津贴,月增资3.59万元;6859人调整工资,月增资4.95万元;10512人普调一级工资,月增资7.21万元。1992年1月,12677人提高工龄津贴,月增工龄津贴11.45万元;10730人晋升工资档次,12300人实行职务岗位补贴。是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3624元。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两年考核称职(合格)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连续三年优秀或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合格)晋升级别增加级别工资,国家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和宏观调控经济要求不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资机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13882人进行工资套改,月增加工资140.05万元,人均月增加工资100.80元。其中,机关3377人,月增资23.57万元,人均月增资69.79元;事业单位10505人,月增资116.48万元,人均月增资110.89元。全市人均年工资4749元。
1997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19479人调整工资标准,自1998年5月起增资43.36万元,人均月增资22.26元。1999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全市18892人月增资248.21万元,人均月增资131.39元。其中,机关2656人,月增资34.06万元,人均增资128.23元;事业单位16236人,月增资214.16万元,人均增资131.09元。2000年9月,改革工资发放形式,全市52个行政机关、34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075人,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2001年10月,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40512人次,人均月增资114元。至200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年工资106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