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劳动
1988年,肥城县劳动局下设人秘科、工资计划科、劳力调配科、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保护科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定编14人。辖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两个二级事业单位。1993年11月,劳动局设6个行政科室,定编20人。1997年7月,设立肥城市劳动监察室(劳动监察大队)。1999年7月,更名为肥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至2002年,设行政科室6个,行政人员20人,下辖3个一级事业单位,1个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282人。
第一节就业再就业就业安置1985年,在全民和集体企业中分别推行全民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制,劳动就业实行计划招工,年末集中一次招工。1986年,全县招工1677人。其中,招收第一批合同制工人1322人。1988年,全县122家招工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先培训后招工制度,全县招工3829人。1989年,企业员工全部转为合同制,122家企业清退临时用工276人,“留转”1694人。全县招工2680人,其中,全民企业1724人,集体企业875人,乡镇企业招用集体合同制工人81人。1990年,企业用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全年招工2256人。其中,全民企业1110人,县属集体企业846人,乡镇企业300人,213名集体企业员工子女在全民企业就业。1991年,两次招工2695人。其中,全民企业1263人,县属集体企业976人,乡镇集体企业456人。1992年,实行全员合同用工制度,企业用工随用随招,全市招工76次,录用工人2625人。1993年,成立职业介绍所,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2522人。就业证更名为求职证,1976人换发求职证。1994年6月,废除企业干部、固定工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全市招工2944人。1996年,实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企业用工实行申报审核制度,市以下企业员工由劳动部门统一办理用工手续,城镇户口求职者招用为城镇合同制员工,农业户口(无地农民)的招用为农民合同制员工。全年安置就业人员1345人。1997年11月,待业青年改称失业人员,求职证改为失业证,换发失业证2143个。1988一2002年,全市共安置就业人员33000人,其中全民企业安置17138人,集体企业安置12742人,个体私营经济、自谋职业安置3120人。
1988-2002年肥城市就业安置统计表
劳务输出1988年建立劳务市场,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定期在县体育场举办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选择洽谈会,劳务输出仅对辖区内就业人员进行适当安排、调配。1993年12月,建立固定劳务市场,从事对外劳务输出工作。向北京保安公司、济南小鸭集团、大连服装厂输出保安、机加工和缝纫工劳务人员1325人。此后,市外劳务市场扩大,1997年,建立北京劳务输出基地,全年向北京输出建筑、保安、机械加工等各类人员295人,2001年,建立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船员输出基地,全年向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输出38人。至2002年,全市累计向北京、上海、福建、广东、浙江、青岛、济南等地输出劳务人员126478人。其中,向北京劳务市场输出1878人,青岛远洋对外劳务输出合作公司输出104人。
1993-2002年肥城市在外务工人数一览表
再就业1996年,实施企业内部调剂再就业,710名求职员工实现再就业。1997年3月,实行行业系统内部调剂安置生活困难员工662人。年底,全市实现再就业972人。1998年12月,成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全年再就业安置1069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26人,辞职自谋职业15人。1999年,再就业安置2938人。其中,2799名待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39名下岗员工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2000年10月,撤销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全年安置下岗员工3724人,其中分流安置民、集体企业安置下岗员工再就业433人。1996~2002年,全市累计在全18350人,1116名失业人实现再就业。
1996-2002年肥城市再就业人数一览表
劳动就业服务1986年,全县全民、集体、乡镇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36个,安置待业青年3495人。1988年,劳动服务企业150个,安置待业青年3255人,从业总人数7256人。1990年,待业青年安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全县3397名待业青年,考试安置待业青年1956人。1991年,劳动服务企业277个,从业13582人。1993年,待业青年更名为求职人员,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73个,安置求职人员7963人。1995年,求职人员安置实行以城镇企业为主市领导视察劳务市场
转移到以乡镇企业为主,以老企业为主转移到以新建扩建企业为主,以国有企业为主转移到以县以下集体企业为主,全年安置求职人员8235人。1997年,求职人员改为失业人员,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86个,安置失业职工11540人。2001年,全市劳动服务企业188个,安置失业人员8286人。从业总人数16000人。2002年,取消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项目。1986~2002年,全市从业总人数达到207387人,其中,失业(待业、求职)人员101864人。
1986-2001年肥城市求职(待业)青年安置情况统计表
第二节劳动关系
劳力调配1988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省外调入需经山东省劳动厅审批,省内外市地调入经泰安市劳动局审批。全年共办理职工调动450人,外地调入67人(其中技术工人58人)、调出63人。1003名亦工亦农人员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专项指标招工279人,肥城矿务局及县属煤矿招收435名农民轮换工,山东省建筑公司等10个单位招收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908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8人。
1993年4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试行办法》,打破企业所有制及职工身份界限,市属企业之间职工流动可由企业直接办理,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门备案,放开农民合同制工人调动限制。1996年11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规定》,职工调动统一到劳动局办理,每周3天在职业介绍大厅集中办理职工调动手续。2000年5月,职工调动取消集中办理方式,随时调动随时办理。
1989~2002年,年平均办理职工调动600多人,市内职工调动约占80%,职工调入、调出约占20%,调入略大于调出。分流困难、破产企业职工820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95人,办理专项招工515人,肥城矿务局及市属煤矿招收农民轮换工、农民合同制工人830人,农民合同制工人转招城镇合同制工人3539人。其中,农业户口转城镇非农业户口1160人。1994~1999年,安置计划外委培和“双招”大中专毕业生533人。
劳动合同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市直企业与职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1989年,实行劳动合同签证制度,对驻肥、市属、乡镇企业10余万名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签证。1993年5月,肥城市被确定为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试点市(县),市属8家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年底,驻肥及市属企业152个,共签订各类合同2.94万份。1995年,驻肥企业、乡镇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市共签证劳动合同8.6万份。2002年,签证劳动合同1.2万份。
1995年,推行企业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由劳动部门审查备案。1997年,集体合同审查备案185份。至2002年,累计审查备案集体合同327份,市属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
劳动争议处理1987年8月,成立肥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1988年,设立企业调解委员会143个,实施《肥城县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10月,受理山东省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起,结案11起。1994年,受理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起。1997年,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起。1988~2002年,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9起,结案率100%。
工伤认定与管理1991年,成立肥城县病伤职工医务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职工病伤鉴定工作。1998年,市劳动局与保险事业处联合开展工伤认定业务,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5起。其中,提起行政诉讼1起。2000年,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22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2002年,调整工伤全残人员和工伤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全市21名全残人员抚恤金月平均388.95元。152名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215.64元。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37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6起。
第三节职业培训
技能培训考核鉴定1991年5月,县劳动局设立培训科,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至年底,共组织岗前培训4200人次,学徒培训320人次,转岗转业培训380人次。46家县属企业3685名职工开展电工、钳工、焊工等19个工种的考工晋级工作,1105人取得“技术等级证书”。1992年,举办企业电工、汽车驾驶培训班,116人达到四级工水平。1993~1994年,考核电工、汽车驾驶员1100人次,860人取得“技术等级证书”。1995年10月,举办肥城市首届技能大赛,28个企业、52名职工参加钳工、瓦工、商品营业、会计4个工种比赛,12名职工获得肥城市技术能手称号。1996年,实行技术工人岗位技能津贴制度。1997年,培训科更名为职业技能开发科。2001年,批准成立肥城市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肥城市商业职工学校、金源电脑培训学校、傲饰集团服装培训学校4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至2002年,全市累计岗位培训26500人次,学徒培训5200人次,转业转岗培训4300人次, 有社会力量办学单位6家。
1995年3月,成立肥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立技校、供电局、汽车运输公司、百货大楼、轻工机械厂5个鉴定基地,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426人参加7个工种考核鉴定,1137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996年,鉴定范围扩大到职业学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997年,鉴定所被确定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2002年4月,更名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995一2002年,全市共鉴定15085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1855人。其中,初级工2175人,中级工6850人,高级工1847人。
1993年,实行技师评聘制度,评聘电工、汽车驾驶技师263人。1998年,实行评聘分开,考评技师270人。至2002年,全市共评聘技师966人,高级技师17名,分别占泰安市总数的24%和30%。就业训练1986年,开展劳动安全和就业培训,实行定向培训定向上岗,共培训待业青年483人。1988年,培训综合服务、电工、机械、服装、企业会计和水泥制造专业5966人。其中,为县水泥厂以及部分乡镇水泥厂定向培训水泥制造专业人员2137人。1991年6月,建成启用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计算机、综合服务、电工、机械、服装、企业会计等专业培训。全年培训待业青年5631人。1988~2002年,全市累计培训待业青年、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65818人,其中定向培训6706人。
技工教育1988年,肥城县职工学校,面向企业培训职工,开设财会、经济管理专业,年招生150人。1991年,肥城县技工学校成立,开设商品经营、建筑、管道、钳工4个专业,当年招生200人,教职工56人。至1999年,共开设17个专业,教职工88人,在校生58个班,2400余人。1991~2002年,共向社会输送毕业生7800余人,全部达到中级工技能水平。
1988-2002年肥城市就业培训统计表
第四节监督监察
安全生产监察1988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劳动局设办公室,定编3人。1994年,升为二级事业单位。2001年,设立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定编7人。各乡镇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1988~1992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8次,专业检查112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924条,整改2839条。共发生工业事故22起,死亡16人,重伤9人。1988年11月,五里垢煤矿发生一起死亡4人重大恶性事故。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2期,培训、考核2639人,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001~2002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120条,整改1065条,停产整顿企业18处,关闭2处。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15人。共培训电工426人,电(气)焊工379人。2002年,开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案件334起,违章储存、经营化学危险品10家,取缔业户21家。
劳动保障监察1995年,肥城市劳动局设立监察信访科,对劳动用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996年,实行劳动年检制度,对劳动用工单位发放劳动年检合格证,劳动年检用工单位127个,合格单位52个,涉及职工3.62万人。2000年5月,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举报接待室,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至2002年,累计劳动年检用工单位1689个(次),合格842个(次),涉及职工37万人。
1996-2002年肥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表特种设备监察1990年,设立肥城县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至1992年,全市共有锅炉276台,其中工业锅炉158台,采暖锅炉118台.压力容器设备520台,电梯12台。共有I类压力容器生产企业1家.锅炉安装企业9家,清洗D级锅炉企业14家,有15项特种设备资格认可。1988~1992年,共检验锅炉844台次,压力容器设备394台次,电梯12台次,累计提出整改意见4659条。1993年,6家企业取得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1995~2002年,共有7家企业取得E级锅炉安装资格,5家企业取得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1家企业取得省级锅炉化学清洗资质。共取缔非法锅炉制造单位3个,处理锅炉26台。2002年,全市109家锅炉用户222台锅炉,58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186台压力容器,7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49台设备全部登记建档,52家单位实行锅容管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五节劳动工资
企业员工工资1988年,企业职工实行全国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国家对企业职工统一安排调资升级。全县在岗职工21030人,工资总额3608万元,年人均工资1694元。是年,45家企业、8260名职工实行工效挂钩试点,企业工资管理向市场机制转变,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全县有65家企业,265名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一级或半级工资,人均月增资13.5元。1990年,企业职工平均一级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全县在岗职工23835人,工资总额4430万元,年人均工资1858元。
1991年,粮油价格调整后企业单位各类工资标准提高6元;地方国营企业所属中、小学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标准工资提高10%;纺织、丝绸企业中执行岗位工资制的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调整为一岗124元、二岗117元、三岗110元、四岗103元、五岗96元。
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线为170元/月人。全市市属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调整工资标准,企业管理人员17级,工人1()级统一调整为新技能工资标准40级。全市职工档案工资月均211元/人,比原标准增长92%。其中,国有企业比原标准提高105元/人,增长93%;县以上集体企业比原来标准提高92元, 增长90%。1995年,全市在岗职工28562人,工资总额10286万元,年人均工资3773元。
1996年,按不超过18%(实际工资增长5%)的比例为职工增加工资,调整一级技能工资,月人均增资17元。9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200元/月人。
1999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199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全市企业按上线26.3%、基准线22.3%、下线18.3%的标准调整工资,全市月人均增资116元,2001年,合并执行2000年与2001年工资指导线,按上线26.5%、基准线17%、下线9.5%的标准调整工资,全市月人均增资107元。7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340元/月人。全市企业工资实行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内部分配企业自主确定。2002年10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调整为380元/月人。全市停止审批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年底,全市在岗职工43440人,累计发放工资总额18358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19元。55家企业,23196名职工实行工效挂钩。
机关事业员工工资198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5月,工资标准由五类区全部改为六类区工资标准,年人均工资1187元。1989年10月,3655人调整基础职务工资,月增资2.27万元;319名医疗机构的护士及调离护士岗位从事护士工作20年以上人员提高工资标准,月增资0.25万元;3986名班主任增加班主任津贴,月增资3.59万元;6859人调整工资,月增资4.95万元;10512人普调一级工资,月增资7.21万元。1992年1月,12677人提高工龄津贴,月增工龄津贴11.45万元;10730人晋升工资档次,12300人实行职务岗位补贴。是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3624元。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两年考核称职(合格)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连续三年优秀或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合格)晋升级别增加级别工资,国家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和宏观调控经济要求不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资机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13882人进行工资套改,月增加工资140.05万元,人均月增加工资100.80元。其中,机关3377人,月增资23.57万元,人均月增资69.79元;事业单位10505人,月增资116.48万元,人均月增资110.89元。全市人均年工资4749元。
1997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19479人调整工资标准,自1998年5月起增资43.36万元,人均月增资22.26元。1999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全市18892人月增资248.21万元,人均月增资131.39元。其中,机关2656人,月增资34.06万元,人均增资128.23元;事业单位16236人,月增资214.16万元,人均增资131.09元。2000年9月,改革工资发放形式,全市52个行政机关、34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075人,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2001年10月,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40512人次,人均月增资114元。至200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年工资10696元。
第二章人事
第一节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改革1993年11月,根据 《山东省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市进行机构改革,至12月底结束。市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定编144人,占总编制18%,精减21.5%;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定编600人,占总编制75%,精减29.8%;人大、政协及其它部门定编56人,占总编制7%,精减41.6%。一类乡镇15个,定编35人,二类乡镇2个,定编30人。全市党政群机构人员由936人减少为705人,精减24.7%。其中,成建制转出95人,离岗44人,分流到企事业单位36人,到经济实体1人,清退临时工28人,清退借调人员27人;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由3119人(含事业编)减少为1618人,精减48%。其中,提前离岗79人,提前离退休46人,到村、企业任职152人,清退临时工1197人。全市担任行政实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由235人减少为186人,精减21.5%。
2002年2月,全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乡镇进行机构改革。改革后市直党政群行政机关(含人大、政协、群团等)、政法机构共53个,市委管理机构
总编制167人,精简后核定编制147人;政府工作部门总编制565人,精简后核定编制424人;人大、政协机关总编制51人,精简后核定编制45人;工青妇等群团机关总编制22人,精简后核定编制18人。党政群行政编制634人,精简编制171人。政法编制按10%比例精简。法院专项政法编制127人,精简后编制114人;检察院98人,精简后88人;公安局337人,精简后303人;司法局64人,精简后58人。
乡镇党政机构由7个,减少为4个,事业单位由每乡镇平均17个,减少为8个;行政编制由695人,减少为556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1286人,减少为574人,乡镇领导职数由260职,减少为184职,上岗人员平均年龄降低2.8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人员总数比例由67%提高到75%。
机构编制1988年5月成立肥城县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调整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和隶属关系。建立和完善“一卡、二账、三档”基础建设制度,即:编制管理卡片,机构编制和编制来源分配账,机构设置、编制来源和编制分配文档。是年,共设立、撤销、合并调整机构设置38次,全县共设行政机构69个,编制1906人;事业单位782个,编制7520人。1989年,全县80多个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档案,实行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1990年12月,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立为一级行政单位,加强人事计划和劳动工资计划宏观控制,实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即:机构编制问题由编委一个部门承担、领导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1987~1993年,共设立、撤销、合并调整机构设置208次;1994~2000年,共设立、撤销、合并调整机构设置156次;2001~2002年,共设立、撤销、合并调整机构设置60次。1988一2002年,共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增人计划4300余人次。至200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654个,编制17962人,实有人员18080人。其中,行政单位118个,编制1745人,工勤164人,实有人员1607人;事业单位536个,编制16053人,实有人员16473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80个,编制8581人,实有人员8441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374个,编制9381人,实有人员9639人。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1997年,全市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870多个事业单位(含乡镇小学)办理登记845个,全部建立事业(法人)登记管理档案。其中,事业法人155人,占事业单位总数的17.8%;事业单位690个,占事业单位总数的79.3%。1999~2001年,对登记事业(法人)单位进行年度检验,合格率100%。其中,136家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27家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2002年8月,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全市进行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应登记事业单位416个,审验发证406个。其中,事业单位法人177人,事业单位229个。
第二节干部管理
吸收录用1988年11月,在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人、大中专毕业生中,法院、审计、工商行政和银行等7个部门招收干部49人。同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试行考选制,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考选补充工作人员10人。1985一1989年,先后从农民中为乡镇农委、科协、财政、教育等9个部门,选拔聘用制干部397人。1992年7月,在党政群机关工人中吸收录用干部7人。同年12月,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为在代干岗工作的工人办理聘干手续,至1998年共办理2687人。1994年8月,市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2人。10月,在农村经济强乡强村强企业先进单位中,录用干部4人。12月,172名计划自费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为聘用制干部。1995-1999年,录用乡镇选聘制干部42人。2000年7月,全市教育系统实行“一推双考、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乡镇教育工作站站长、中小学、成人教育中心学校校长210人。2002年3月,在卫生系统内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2名、副院长18名。
调动与流动1987~1991年,全县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调配与流动干部424人。其中,县内317人,调出27人,调入80人。1992~1996年,干部调配与流动716人。其中,市内574人,调出74人,调入68人。1997~2002年,干部调配与流动918人。其中,市内693人,调出178人,调入47人。
任免1988~1992年,根据县委提名,任免政府工作人员73次,484人;1993-1997年,任免46次,951人;1998-2002年,任免48次,1326人。
第三节公务员管理
录用1996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市乡机关机构改革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基础上,合理设置职位,规范、优化内设机构和各职位职能。12月,1237名机关工作人员过渡考试和考核为国家公务员。1997年12月,面向社会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10人,其中市直6人,乡镇4人。1998年3月,全市共登记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1313人。2002年12月,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45人。
考核奖惩1988年全县党政机关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健全“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全县年终参加考核评比的17个乡镇、132个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11733名工作人员中,评选出22个先进集体,2151名先进个人,其中浮动晋升一级工资21人,记大功189人,记功323人,先进工作者1618人。1992年,设立目标管理奖,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人均奖励150元,一般单位人均120元,连续三年记大功或受泰安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综合性工作先进集体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奖励晋升一级工资。是年,共有471人享受晋级待遇。
1994年,《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部门单位实行百分制,工作人员分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全市共评出先进集体32个,参加考核14814人,评为优秀等次2232人,其中记大功230人。1998年考核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记三等功或嘉奖奖励。2000年,工作人员考核增加一个基本称职等次。2002年,全市共评选出先进集体26个,参加考核19936人中,评为优秀等次2850人,不称职(不合格)5人。优秀人员中,记三等功818人,嘉奖1955人。
1988年监察局成立后,干部惩戒工作主要是日常惩戒、按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处分决定,为判处缓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临时工资(生活费)和缓刑期满后重新安排工作。1991~2002年,共为26名缓刑期满人员重新安排工作,处分干部1名,为5名劳教期满人员重新安排工作。
第四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8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采取指令性分配的办法。1999年,在坚持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考试考核结合,择优安排军转干部”的办法。1997~2002年,全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367人,其中团职46人,营职1132人,连排职148人,技术干部41人。101人被安排到公检法或党政机关,占接收人数的27.5%;194人安排到事业单位,占52.8%;72人安排到企业单位,占19.7%。
第五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职称评聘1987年,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定编、定员、工作任务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实行限额评聘。至1989年,全市共开展18个系列的高、中、初级资格评审和4个系列的高级资格评审工作19329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职务106人,中级2695人,初级16528人。之后,每年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审核调整,实行评聘分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转入经常化。至2002年,全市评聘专业技术职务34734人,其中高级1350人,中级9127人,初级24257人,在职高、中、初级人员比例结构为1:6.8:17.9。
1990年,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至1995年,先后组织进行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软件、国际商务等专业的资格考试工作,13867人参加考试,1981人合格。至2002年,先后组织职称外语、价格签证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质量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各类考试合格3724人。
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991~2002年,全市共有6人被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其中,4人终身享受每人每月100元,2人分别一次性5000元。
专业技术人员“农转非”1987~1993年,共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1680户,54842人。1994一2002年,共办理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1480户,2581人。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1995年,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 (职务)考核和工资确定工作,全市1497人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复核。至1997年,有95个工种、1045人取得技术等级。1999年,533人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2000年,356人取得技术岗位证书。2002年,597人参加65个工种的技术等级考核。
人才流动1990~1991年,争取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21人。1992年6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吸引各地英才来肥城进行科技开发和投资办厂。至1995年,到岗工作科技人员310人。1996年,全市40多家企业参加山东省人才信息供需会,314名大中专毕业生签定来肥城就业协议,引进18名急需专业技术人才。1997年,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至2002年,共为外商投资企业,自谋职业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220人次,整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733份。2002年12月,23个企业参加青岛、泰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与78名本科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67人办理就业手续。
国外智力引进1992年11月,开展引进外国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994年10月,德国啤酒专家鲁塔特被授予“肥城荣誉市民”称号。1997年5月,日本蔬菜专家吉武哲夫在王庄镇建立“吉武哲夫万亩蔬菜科技示范园”。至1997年,先后有德国、日本、法国、美国、英国5个国家的13位专家18人次来肥城进行技术指导。1999年,新城办事处瓜菜示范园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引进国外瓜菜新品种万亩示范园”。至2002年,全市共引进国外智力项目45个,各类专家42人,引进高新技术23项,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300多个。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与就业1988年,大中专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就业。1993年,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实行“双向选择”,办理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至1995年,共有443人被分配到市属企业和乡镇企业工作。1997年,大中专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业。2000年,中专毕业生实行介绍就业的办法,面向企业双向选择就业。至2002年,全市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5724人,其中本科250人,专科1341人,中专4133人。分配非师范类毕业生4598人,其中,考录国家公务员到行政机关工作20人,事业单位651人,企业单位3497人,自谋职业430人。第三章民政
2002年,肥城市民政局内设人秘、优抚、救灾救济、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双拥办公室6个科室和民间组织管理局,定编26人。下辖火化一场、火化二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5个二级事业单位;殡仪馆、烈士陵园管理所2个股级事业单位。
第一节基层政权建设
1988年3月,成立肥城县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办公室,1989年4月,归属民政局。1990年,全县17个乡镇、588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乡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人事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经济工作委员会等机构。
1996年,进行第五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市607个村(居)民委员会,66.97万村(居)民,66.21万人参加选举,参选率98.87%。在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共产党员占74%,妇女占11.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4.8%,连选连任占74%。
1999年,进行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委员3177名,其中共产党员2078名,占65%,连选连任2206名,占69%。一次选举成功率98%。
2002年,进行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共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2343名,村主任583名;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交叉任职1432名,381名村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
1988~1989年,14个县直分支机构的328个部门下放到乡镇,下放干部职工8722人,固定资产1213.64万元,流动资产365.25万元。
第二节优抚
1988年,农村烈军属、伤残、复员军人优待,实行乡镇统筹,平衡负担的办法,全县农村优待4408户,优待金18.08万元。其中烈属478户,户均优待金398元(不含定期抚恤金),义务兵家属优待3001户,户均487元,伤残军人446户,复员军人356户,优待率分别为76%和21%。
1991年,实施《肥城县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的规定》,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实行全县统筹。1997年,全市享受优待、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5544人(户),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1900户,城镇义务兵家属600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504户,伤残军人970人(含在职500人),在乡复员军人1250人,病退军人320人。优待、抚恤、定补款每年春节前兑现到户。
2002年,享受抚恤、定补、优待的优抚对象4924人。其中,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546人,伤残军人890人(在乡伤残军人468人),在乡复员军人1318人,病退军人490人,农村义务兵1100人,城镇义务兵580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每月抚恤177~182元, 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毎月定补125~130元,病退军人每人每月定补40元,伤残军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发放伤残抚恤金、保健金、护理费及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年户均优待金不低于上年人均收入数额,城镇义务兵家属年户均优待金不低于100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年户均优待金近1000元。
1997-2002年肥城市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情况表
伤残人员抚恤1997年,全市共有革命伤残人员868人,发放抚恤金47.7万元,人均549.49元。1998年,人均598.57元,比上年增长8.93%。1999年,人均730.14元,增长21.98%。2000年,人均871元,增长19.29%。2001年,人均1015.95元,增长16.64%。2002年,革命伤残人员903人,其中因战致残344人,因公致残492人,因病致残67人。共发放抚恤金111.6万元,人均1236元,增长21.66%02002年肥城市革命伤残人员抚恤情况表
烈士褒扬1989年5月11日,举行陆房战斗五十周年纪念活动,建成陆房战斗纪念碑,陆房战斗展览室对外开放。1992年10月,在城区建成泰西抗日武装起义纪念碑。
1988~2002年,全市新增烈十1人。
第三节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1987年,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3年,退伍义务兵安置实行劳动合同制。1998年,实行统一分配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安置军地两用人才。1987一2001年,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793人。其中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4742人,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3070人,转业志愿兵、士官981人。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98%。
1987-2001年肥城市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统计表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1984年,建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配工作人员6名。至2002年,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31户。
移民安置2002年,接收安置重庆开县农村移民38户、164人,分别安置在石横、湖屯、王瓜店3个镇。
第四节救灾扶贫
救灾1989年,王瓜店镇遭受龙卷风袭击,对115户灾民发放救灾款1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干部职工捐献5万元。1991年,全县共发放救济款34万元,救济木材50立方米,救济化肥200吨,救济柴油50吨,发放救济粮11.25万公斤;干部群众捐款26万元,救灾急需物资和衣服价值30多万元。1992年,全市遭受旱灾、风灾,下发救灾救济款52万元,扶持困难户2095户,扶持资金347万元。1993年,发放救灾救济款79万元,社会捐款7万元,捐物价值20万元。1994年,发放救灾救济款29万元。1995年,争取上级拨发救灾救济款24万元,市财政拨发15万元。
1996年,建立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机制,乡镇、办事处救灾预备金预算达到3万元至5万元,全市发放救济款18万元,救济金用户600多户。1997年,共发放救灾款100万元。1998年,发放救灾救济款56万元,救济粮0.6万公斤,乡镇解决配套救灾救济款20.3万元,干部群众捐赠衣被16万件,王瓜店镇向灾区捐款12万元。1999年,下发救灾救济款71万元,对口支援新疆捐赠衣被5万多件。2001年,发放救灾款54万元,救灾粮490吨。支援东平湖区抢险救灾款、物200多万元。发动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救助特困户2580户。
2002年,对上争取救灾资金134万元,其中统一拨付专款60万元,购买救灾面粉434.8吨。社会捐款120万元,棉衣、棉被、大衣等物资3139件。
机关干部访贫问苦扶贫1988~1990年,全县共建立扶贫储金会300个,会员9万多户,筹集资金1366万元,扶持困难户1323户,脱贫率57%。1994年,扶持困难户209户。1996年,利用回收扶贫周转金和储金会基金扶持困难户807户。
2000年,下发救灾救济款40万元,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帮助1500户困难户发展经济。1988-2002年肥城市灾害救济情况统计表
第五节社会福利
农村五保供养1988年,充实裁并21处敬老院,新建8处,全县共有44处敬老院,供养五保老人386名,其中乡镇办19处。入院老人年人均粮食500斤,每月5~10元零花钱。1990年,五保老人供养费实行乡镇统筹。全县五保老人2005人,敬老院52处,其中乡镇17处,村办35处,入院老人685人。1993年,各乡镇敬老院兴办2~3个经济实体,人均收入达350元, 五保老人入院率41%。
1995年,全市五保工作普查,共有五保对象1775户,1940人;敬老院33处,其中乡镇办17处,入院五保老人864人,入院率44.5%。1999年,全市有省一级敬老院2处,二级5处,三级
农村老年公寓4处。五保对象1570人,入院供养797人,入院率50%。
2002年,全市共有五保老人1274户,1424人。敬老院23处,集中供养老人716人,分散供养708名。
福利彩票1987年,境内发行中国社会福利奖券(彩票),为即开型彩票,现金高奖、实物设奖。1993年,在乡镇设大奖组,销售额突破100万元。1987~2002年,全市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1615万元,筹集福利资金388.5万元。
2000年,推出“齐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至2002年,境内共设立电脑彩票投注站49个,销售电脑福利彩票3407万元,提取福利资金321万元。1987~2002年,全市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5022万元,筹集福利资金709.5万元。
1991-2002年肥城市福利彩票销售情况统计表
福利企业生产2002年,全市共2处,集体15处,股份制4处,职工953有民政社会福利企业21处,其中国有人,残疾职工471人。第六节社团管理
1990年,民政局增设社团管理科,1992年挂肥城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牌子。2001年,成立肥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对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依法登记管理。1991年,全县共有社会团体81个,登记49个。1992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135个,注册登记126个,占93%。
1993年,清理整顿、复查登记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市级社团81个,乡级社团38个,村级社团2个。1522个村级社团备案。
1994~1996年,注销社团组织42个。据1997年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全市登记年检社会团体8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71个,其中社会力量办学1097处,卫生医疗机构607个,敬老院23处,律师事务所、站20处,婚姻介绍所1处,培训部4处,殡葬服务中心1处,开发、信息、咨询中心等518处。2002年,全市共有社团组织56个,其中专业性社团10个,行业性社团31个,学术性社团14个,基金性社团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8个。
第七节婚丧管理
婚姻管理1997年1月1日,实施《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10月,设立肥城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定编7人。1988~1992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9万对,登记合格率95%。1993~1997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4950对,离婚1988对。在离婚人数中,20~30岁年龄段占40%,30~40岁年龄段占50%,40岁以上年龄段占10%。
老年公寓1988-2002年肥城市婚姻登记统计表
殡葬管理1992年,在市区西南小山坡上建立人民纪念堂(殡仪馆),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1997年,成立肥城市殡葬用品服务中心。1999年,实施《肥城市殡葬管理规定》。
1988-2002年肥城市殡葬情况统计表第八节地名管理
1988年,地名办公室由城乡建设委员会划归民政局。1993年11月,改为股级单位。1988年,编印出版《肥城县地名志》、《肥城地图册》。至1990年,制作地名标志牌998块,乡镇驻地自然村设置花岗岩地名标志50块。1991~1993年,共整理地名档案55卷,收集各类地图81幅。城区15条路、8条街、9条巷安装立杆或金属地名标志123处。1994~1997年,农村地名实行城市化管理,命名乡镇驻地街12条、路18条,设置地名标志108处,安装城乡单位和居(村)民门、户牌27万个,街巷牌460多个。
1999年,完成与周边6个县市区304公里边界勘定工作,形成各类勘界资料文字卷240套,地图卷76套,边界协议书120份。
2000年,城区14条街路更名命名。2002年,编绘出版《肥城市地图》。
第四章侨务外事
第一节侨务及港澳台事务
1985年8月,成立肥城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配员5人。2000年5月,撤销外事侨务办公室,设立肥城市旅游局,同时挂肥城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据1992年统计,全市有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78户,312人。归国华侨5户,18人,侨胞眷属637人。2002年,全市共有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95户,285人,分布在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39户,日本23户,加拿大4户,意大利1户,俄罗斯2户,德国1户,北朝鲜6户,南韩1户,香港18户。
有归侨、侨眷、港澳眷属99户、165人,其中归侨18人。
1988一2002年,共向9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寄送侨报、侨刊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寄发贺年卡、慰问信600余份。1992年,山东省侨刊《齐鲁乡情》第三期专刊登载肥城市情资料,发往105个国家和地区。1986~1988年,为因海外关系受错误处理的2户侨眷落实政策,清退土地改革没收的5户华侨私房,补偿人民币3万元。至1992年,兴办肥城侨联贸易公司、肥城侨联茶社、泰西侨谊股份有限公司、侨联综合贸易货栈、侨兴制线厂、美泰旅游制伞厂6家侨属企业。2001-2002年,引进4起捐资办学项目,资金66万元,在边院镇徐庙村、孙伯镇东坞村建起两所小学。至2002年,全市曾有8名归侨侨眷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人当选为泰安市侨联委员。
第二节外事
2000年5月,撤销肥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立肥城市旅游局,加挂肥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友好市町1993年4月,市委副书记刘汝斌随中国农业考察团赴日本山梨县,与一宫町签定友好市町关系协议。1994年6月,市长齐承芳率团赴日本国山梨县一宫町友好访问,双方签定友好城市协议书,正式缔结为友好市町关系。9月,一宫町长古屋隆庆率团访问肥城市,对双方互派研修生达成共识。
1997年8月,肥城市与日本一宫町各派两名中学生乒乓球运动员,组队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日友好城市中学生乒乓球友谊赛,获得县组第三名。9月,副市长李传旺率团访问日本国一宫町,双方就农业、经贸、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合作进行探讨。
1998年7月,一宫町派员访问肥城,双方就肥城桃的栽培、加工、保鲜等技术方面的合作进行洽谈,达成共同开发研究的共识。
1999年9月,市长刘卫东率团访问一宫町,双方达成中小学生交流学习计划。
2000年8月,一宫町长早河正弘率友好访问团一行20人到肥城访问,其中中小学生14人,双方达成在教育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计划,肥城市赠送一宫町10株优质肥城桃苗。
2001年7月,市委书记朱玉合率友好访问团一行17人访问一宫町,其中中小学生10人,双方达成建立友好校际关系意向。
出访1991年11月,县委书记孔利民率考察团赴英国考察高档卫生洁具生产线。1992年4月,县委副书记杜允盈、汶阳镇委书记刘玉硕、砖西村水泵厂厂长陈富胜等人赴日本GMB株式会社考察,达成组建合资企业协议。9月,日本GMB株式会社会长具高馍一行2人到汶阳镇考察砖西水泵厂,签订合资建厂合同书。
1993年4月,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杨忠海赴意大利经贸考察,达成引进意大利果汁饮料罐装设备协议。1996年5月,副市长张以和率考察团赴新加坡商务考察,争取到猪肉免检优惠政策。1997年3~4月,市政府组团赴韩国参加1997(汉城)中国山东省对外加工贸易项目洽谈会。1997年5月,市长齐承芳一行3人赴美国考察访问,达成新增出口农牧机械合同。12月,市委书记黄龙华率经贸洽谈团一行6人赴新加坡友好访问。
2000年8月,市委副书记王兹英一行6人赴澳大利亚考察访问,与澳大利亚公司签订合作共建牛肉基地协议。
来访1988年6月,新加坡客商余大中一行3人来肥城考察洽谈肥城桃出口业务,签订购货合同25吨。8月,日本协同组合贸易株式会社生活协同组联合会贸易部北京事务所首席代表松木绯鹤小姐到肥城洽谈合作开发肥城桃事宜。同月,美国“AA”肉食鸡集团公司正伟志教授来肥城考察外贸公司良种鸡场生产情况。9月,澳大利亚农业部副部长、澳中农业合作协议牲畜销售代表团团长佩特里克•哈维博士一行4人到肥城考察食品工业生产情况。
1989年10月,以中山清次为团长的日本山口县肥城桃技术考察团到肥城参观访问。11月,日本华润株式会社峰村久美、小池泉等7人参加县政府在汶阳镇举办的中日精麻加工技术比武交流大会,中日双方技术人员进行了比武表演,并颁发奖状及纪念品。11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农业局高级研究员凯文•斯科特到肥城县湖屯镇张店村考察。
1990年4月,日本华润株式会社董事长峰村久美一行3人到肥城县边院、汶阳两镇参观考察,对精麻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决定投资120万日元建造精麻加工车间和肥料试验。6月,泰国农业考察团一行4人考察肥城县农推广中心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乡企业。10月,英国福伯公司副总经理鲁兵先生一行3人到肥城参观考察县毛巾厂,签订出口定货合同,交货值20多万美元。
1991年9月,苏联吐库曼共和国科技工作考察团到肥城参观考察科协工作。10月,日本株式会社一行2人到汶阳镇砖西水泵厂考察。11月,日本和歌山县农林水产部柑桔园艺课副课长内藤宗次率农林技术交流团一行6人,到肥城参观考察肥城桃生产。11月,南朝鲜金潮化学株式会社董事长到肥城油脂化工厂考察,洽谈合资项目。1992年7月,日本华润株式会社峰村久美等一行4人,到肥城洽谈精麻深加工和精麻出口事宜,签订出口合同。9月,日本山口县参观团考察潮泉乡百福图村养牛业。
1993年5月,中美投资协会旧金山投资商会副会长路易斯•肖禄民考察肥城添成饮料公司。1994年5月,新加坡政府代表团一行3人考察市肉联厂生猪饲养管理和冻猪肉生产加工,准予市肉联厂对新加坡出口注册。8月,乌克兰果树专家一行5人考察肥城桃生产情况,进行技术交流。
1995年1月,联合国计划生育组织亚太地区《人口与挑战》记者妮莎•拉克什曼女士采访潮泉镇百福图村等地“少生快富工程”。1996年5月,美国肯基塔大学教授、研究生考察团一行21人考察肥城矿区塌陷地开发。10月,美国农业部明道义、农业专家程惠贤、加拿大加尔福大学圣庆来教授等5人组成的美国农业专家考察团到肥城考察第三期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情况。1997年7月,新加坡美亚集团董事经理张允伏对肥城进行友好访问。12月,世界银行 IAILII评估团一行2人对肥城二期世行项目立项准备工作进行评估,给予高度评价。
2001年4月,日本2名记者到边院镇济河堂村采访,在日本国报道济河堂村有机蔬菜。9月,韩国客商一行6人考察肥城温泉,提出开发建议。10月,旅美华侨张辉先生及夫人为捐资新建的边院镇徐庙村君惠小学剪彩。2002年3月,侨胞杨悦孝、王海霞夫妇参观肥城市聋童学校.捐资10万元购买语音设施。5月,意大利一建筑建材公司总经理DDL先生、华侨于工考察肥城市建筑公司。6月,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一行3人考察孙伯镇东坞小学,达成捐款20万元协议。
外国专家在肥城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