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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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15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52
页数: 13
页码: 463-475
摘要: 肥城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人 事局、民政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农牧局、 水利水产局、林业局、交通局、多种经 营社队企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税务 局、商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卫生 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27个职能部门,下辖9镇8乡。
关键词: 肥城市 人民政府

内容

1988年,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农牧局、水利水产局、林业局、交通局、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27个职能部门,下辖9镇8乡。
  1992年8月,肥城撤县建市。9月,市政府机关对外办公。
  1993年,机构改革,市政府设置26个部门,精减48%;定编600人,占总编制75%,精减29.8%。
  2002年,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25个。设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不计政府机构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林业局、粮食局。工作部门总编制565人,精简编制141人,精简25%,核定编制424名。
  肥城市(县)市长、副市长任职情况表表15-2-1续表15-2-1续表15-2-1第二节政府会议
  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参加,也可吸收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在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会后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实施意见;研究贯彻执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指示、决议等;听取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讨论市政府向市人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规定;讨论通过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城市建设等;讨论通过报请上级人民政府管理的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讨论决定市
  市政府领导视察公路建设情况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需经研究决定的事项;研究召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及其他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1988~2002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07次,年均13.8次。研究重大议题400多项。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顾问组成,市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吸收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紧要事宜;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召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的有关事宜。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市政府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驻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视情况邀请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及群众团体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由市长确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市长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总结和部署市政府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讨论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乡镇长和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会议,由市长批准召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务、经费,凡涉及到乡镇分管副职领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其它部门副职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助理批准召开,会务及经费由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承担,政府各部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会务及所需经费均为谁开会谁承担。
  第三节政府法制
  1989年,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制科, 二级行政单位,定编4人。1993年,撤销法制科,职能并入政府办公室。1998年,设立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二级行政单位,定编3人,隶属政府办公室。全面规划,综合管理,统一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政府法制工作。至2002年,全市51个政府部门和2119名执法工作人员领取《山东省行政执法证》。
  1987~2002年,组织起草、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384件,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2582件,予以废止124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 行政应诉案件28件,举办行政执法人
  员资格培训班20期,参训人员12000人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上法制课25次,受教育人员26000多人次,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0余次,并承办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清理审批事项621项, 其中保留432项,取消147项,变更4项。
  1987~1991年,肥城县政府颁布政府令5项,其中1991年颁布《肥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行政性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肥城县土地复垦暂行规定》、《肥城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县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规定》。1992~2002年,肥城市政府颁布政府令29项。其中1993年颁布《肥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1995年颁布《肥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等2项,1996年颁布《肥城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肥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6月颁布《肥城市依法治市工作若干规定》,1999年颁布《肥城市殡葬管理规定》、《肥城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主体(组织)的通告》、《肥城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0年颁布《肥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肥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肥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2001年6月颁布《肥城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肥城市土地登记办法》、《肥城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肥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肥城市自然地貌景观保护办法》、《肥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和拆迁管理办法》,7月颁布《肥城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颁布《关于废止2000年底前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第二批)的决定》、《肥城市实施〈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第四节综合调研
  1986年3月,设立县政府研究室,为一级行政机构。1993年撤销,职能并入市政府办公室。1996年8月,恢复设立市政府研究室,为一级行政单位。2002年,内设综合调研、农村工作、经济贸易、社会发展4个职能科室。
  1988~2002年,政府研究室每年排出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基础性调研工作。根据对石横特钢公司民营化改制的调研,提出市属企业改革改制的建议;根据对先进县市开发区管理体制的调研,提出“区镇合一”、体制调整的建议;根据对市乡工业企业发展目标规划的调研,提出产业优势培植的建议;根据对农业产业化的调研,提出“以工业化的思路抓农业”的建议等等,为市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总结推广乡镇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民间资本启动、骨干企业培植、城市社区等经验做法。至2004年,撰写调查报告128篇,编发《内部参阅》248期、《工作简报》265期。
  第五节经济体制改革
  1990年8月,设立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一级行政单位,定编5人,列政府序列。1993年11月,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职能划归政府办公室。1996年8月,成立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一级行政单位,定编5人,隶属政府办公室。
  1990~1993年,市属企业实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的企业改革。1993~1996年,在市属企业中探索股份制改革的实现形式,继续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1997~2000年,先后组建山东傲饰、聚源、隆源、泰鹏、飞宇5家省级企业集团,实现国有资产向关键领域、重点产业的优势企业集中。市属商业流通企业实行“租壳卖瓢”、“抽本经营”、“出售拍卖”等形式的公有转民营改革。2000~2002年,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最大民营化为方向,按照改革体制,强化机制,重组建制的具体要求,因企制宜,一企一策,采取“股、破、卖”三种形式,推进企业改革,明晰产权,优化资本结构,改革体制,转换机制。
  2000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国有资本退出,职工转换身份,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自愿入股”“双置换”的企业改革思路,市属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至2002年,市属工业系统山东泰山轮胎厂、山东泰鹏集团、石横特钢、山东聚源集团、鲁泰建材总厂,商贸系统肉联厂、百货大楼、饮食服务公司、蔬菜公司、食品公司、龙祥纺织公司等31家企业进行“双置换”,改制成为内部职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累计退出国有资本18903万元,重新募集股本6694万元,9713名职工转换身份。市焦化厂、车桥厂、轻工机械厂、银燕机械厂、泰兴化工厂、磷铵厂、鹏达巾被厂、生资公司、粮食车队等企业,实施依法破产,企业推向市场,建立起新的经营机制。肥城银宝食品有限公司兼并工业品公司,肥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兼并工艺美术厂,肥城龙祥纺织有限公司兼并市棉麻总公司、银河商贸公司、购销公司。朱群玉博士以承担债务方式接受飞宇集团破产后的有效资产和市模具厂的全部资产、人员。
  1999年4月,组建肥城市华鹏化工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2002年12月,重组为肥城市华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包括肥城市化肥厂、隆源集团、聚源集团、阿斯德化工公司、热电厂、泰西宾馆和肥城市大成工贸公司。
  第六节行政审批
  2002年10月,成立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一级单位,定编17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督察投诉科。第一批33个部门和单位进入中心,办理事项377个,设服务窗口26个,工作人员52名。并进驻银行和商务中心。至年底,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3501件,办结3365件,综合办结率96.1%。其中,即办件2277件、承诺件918件、上报件291件。办理各类证照2631个,其中为居民个人办理证件2205个,占83.8%;为各类经济组织办理证照426个,占16.2%;审批基本建设项目33个,办理建设用地32宗,建设面积98262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531万元;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13件,项目投资总规模6897.5万元;审批设立有限公司和非公司企业16家,注册资金总额2271万元,其中外来投资企业7家、注册资金总额1394万元。在各类办件中,即办件占总数的65%,承诺件办结时间比承诺时限平均每件缩短4.6天,20个承诺事项做到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第七节招商引资
  2001年3月,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一级单位,定编1。人。内设综合、项目引进、对外联络、考核奖惩、服务大厅5个科室。至2002年,先后制定《关于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关于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规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关于对外商投资实行同步审批服务的试行意见》等政策;编印《肥城市招商引资服务指南》;策划筛选全市工业、农业、旅游业、环保业及部分基础设施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200多个项目,建立项目库,编印《肥城市重点招商项目简介》;建立肥城招商网站,注册WWW.feicheng -invest.com的国际域名和肥城招商网的网络实名,设计网页200多张。先后组织参加了烟台APEC投资博览会、青岛家电电子博览会、西安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海农业产业化投资合作洽谈会、中加企业家投资洽谈会、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等大型经贸洽谈或招商引资推介会。聘请招商代理或经济顾问18名。2001年,奖励120个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发放奖金142.9万元;奖励76名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发放奖金309.3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19.75万元。引进合同、在建、竣工投产运营项目1198个,到位外资总额23.78亿元。其中,投资过2000万元的项目有85个,投资过千万元的项目有127个。全市共解决5000多名劳动力就业,年新增工业总产值10亿元,利税8000多万元。
  第八节老龄工作
  1987年10月,设立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定编2人,归属劳动局管理。1988年6月,升为一级单位,编制7人,归属政府序列。1990年,改称老龄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7月,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14个乡镇、办事处设老年协会,607个行政村设老年人工作委员会。
  1994年,全市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2%,按联合国规定:人口结构中60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达到10%即为“老年型”社会,肥城成为泰安市最早进入“老年型”的县市。至2002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1.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95%,平均每年增长2.2%。
  1991年,全县592个行政村建立老年协会组织,老年协会成员5361人。建立老年活动室316处,其中县直36处、乡镇24处、村级256处。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4.8万户,占应签户的86%。至2002年,全市607个行政村建成老年文体活动场所354个、老少同乐园37处,常年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3.6万人,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的5万多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31.9%和49%。全市更换全省统一版本的家庭赡养协议书,换续签订7.3万个家庭,占应签户的98%。86个行政村实行10~40元的农民生活补贴制度,占全市乡村总数的14%。法院共审结涉老案件358件,司法机关代老年人立案33起。1997-2002年,9万多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和发放“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其中百岁老人17名。
  第九节接待工作
  2001年9月,设立接待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定编5人。至2002年,共接待市大班子重点客人191次、3527人。其中,省级及省直部门以上领导46次、410人;泰安市级领导27次、290人;泰安市直部门领导31次、228人;外地领导32次、462人;外商16次、87人;会议接待22次、1794人;市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接待17次、256人。
  第十节机关行政事务
  1991年,建立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一级事业单位,列县政府序列,定编5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房产管理科、接待科、食堂管理科,代政府管理机关招待所、幼儿园。至2002年,8个科室所,在编人员66人。
  财务管理编制市机关经费预决算报告,购置发放管理工资、办公用品、维修材料、收缴水电暖煤气、房租等费用。1993年,成立市机关总机室,安装400门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年节约开支10万余元。1996年,制定《关于用水用电的管理规定》、《市机关房产管理的规定》、《市机关公费电话及差旅费包干使用的暂行办法》。
  房产管理1991年,机关家属院住户350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65平方米。同年,完成民政局办公楼扩建工程。1993年,完成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任务。1994年,完成610平方米的营业楼1幢。至2002年,共建宿舍楼24栋,总面积达54928平方米,安排住户548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99.88平方米。2002年,整修改造办公区、宿舍区厕所,拆除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和一宿舍区旧院墙,编制机关办公区、宿舍区新建项目预决算。
  车辆管理1991年,共有机关公务车辆55部。同年,建立汽车修理厂,承担机关车辆维修,年节约维修费20万元。1998年,建立机关加油站,年节约用油20余吨,折合资金近10万余元。2002年,机关公务车辆增加到105部。年修理车辆650台次,工时25000个,大修车10台次。
  印务1991年,建立印刷所。至2002年,固定资产80多万元,拥有复印机2台、制版印刷一体机2台、切纸机1台、胶印机1台、晒板机1台、微机8台、装订机1台,年印刷各类文件、书刊等280万印张,年产值60万元。其中印刷200万印张、复印80万印张。食堂户籍管理共设机关食堂3处,年加工各类熟食品10万公斤,杜绝食品变质和传染源的发生。至2001年,市机关食堂推向市场,由个体承包经营。户籍管理,每年迁入迁出200余人次、办理身份证300多个。
  环境绿化2002年,设专人负责市机关办公区及宿舍区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年清运垃圾700余车、机关办公区、宿舍区卫生保洁率达到98%。机关办公区草坪面积58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65%。1999年,被山东省建委评为省级花园单位。
  第十一节重要文件
  1988~2002年,市人民政府共制定、下发、颁布涉及通知、通告、意见、方案條例、决定;请示、汇报、报告、批复、承诺;规定、规划、规则、计划、细则;目标责任制度,追究制度、奖惩制度等共207份。其中,1988~1992年制定97份,1993~2002年制定110份。
  1988年3月,制定《肥城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制定《肥城县劳务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完善市场机制,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1989年4月,制定《肥城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1990年2月,制定《关于加强土
  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试行规定》,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9月,制定《关于新一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具体规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原则、意义、实施、奖惩办法等。1992年5月,制定《肥城县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村提留、乡镇统筹费和劳务的标准及使用范围,村集体提留、乡镇统筹费的提取和管理,其它项目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6章41条。
  1993年6月,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试行规定》,制定具体措施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994年3月,印发《肥城市关于招商引商的规定的通知》15条,就招商范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1996年,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决定》。
  1997年1月,印发《肥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共6章29条。对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产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奖励与处罚等作出规定。4月,印发《肥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方法》与《肥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方法》,各12条。对农村(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发放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1998年3月,印发《肥城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共39条。对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作出明确规定。8月,印发 《肥城市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计划》。
  1999年4月,印发《肥城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制定改革的重点、目标及应遵循的原则。6月,印发《肥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工作实施方案》。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对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开拓、务实、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2000年3月,印发《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5月,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1年6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8月,印发《肥城市农业税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共27条。对农业收入农业税的征收范围、农业收入的计算方法、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2002年2月,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9月,印发《肥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对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依法保护好市内的旅游资源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节基层政权
  1988年,全县设新城、老城、王瓜店、湖屯、石横、桃园、安驾庄、边院、汶阳9个镇人民政府,潮泉、仪阳、安临站、东陆房、孙伯、马家埠、过村、王庄8个乡人民政府。1993年,按照山东省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乡镇类型划分标准,新城办事处、老城镇、王瓜店镇、湖屯镇、石横镇、桃园镇、王庄镇、孙伯乡、仪阳乡、安临站镇、过村乡、安驾庄镇、马家埠乡、汶阳镇、边院镇15个乡镇划为一类,每个乡镇办事处定编35人,潮泉镇、陆房乡2个乡镇划为二类,每个乡镇定编30人。一类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设乡镇长(主任)1人、副乡镇长(副主任)4人,二类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3人。
  人民政府设党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贸办公室、建设环保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科教文卫办公室。设置农业技术推广站、林果站、水利站、农业机械管理站、畜牧兽医站、计划生育服务站、财政所、文化广播站、教育工作站、卫生院、法律服务站、统计经管站(包括审计)、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站等事业机构。
  2002年,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后。党政工作机构设综合办公室。事业单位设财政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资源管理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新城办事处、老城镇、王瓜店镇、湖屯镇、石横镇、安驾庄镇、汶阳镇、边院镇8个中心镇、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核定事业单位编制44人;桃园镇、王庄镇、安临站镇3个8万人口以下至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核定40人;潮泉镇、孙伯镇、仪阳乡3个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核定34人。全市乡镇党政机构行政编制556人,事业单位编制574人,领导职数184职,机关人员367人。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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