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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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15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工作
分类号: D035.152
页数: 8
页码: 455-462
摘要: 1988~2002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111次。其中,县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43次;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68次。历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同期市(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500多项,开展调查视察290余次,作出决议决定120多项。
关键词: 会议 会议内容

内容

第三节主要工作
  会议、决定、决议1988~2002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111次。其中,县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43次;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68次。历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同期市(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500多项,开展调查视察290余次,作出决议决定120多项。1988年10月11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作岀《关于授予县标准计量局、县环境保护局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决定》。1989年7月5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作出《关于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彻底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决议》。1991年4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1992年8月22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出《关于肥城市地方国家机关对外办公日期的决定》、《关于撤县建市后肥城地方国家机关更改名称的决定》、《关于撤县建市后改变被任命工作人员职务名称的决定》。县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还就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财政预算、史志档案等工作作出决定或决议。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重要决议决定36次。其中1993年作出《关于〈肥城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与日本国山梨县一宫町建立正式友好关系的决定》;1994年作岀《关于扩大城市规划控制区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议》、《关于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决议》、《关于龙山河带状公园规划的决议》;1999年作出《关于批准〈肥城市人民政府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肥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2000年作出《关于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作出《关于批准肥城市旅游发展规划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人代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和人代会、常委会例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对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提出建议。
  议案工作1988~1992年,县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5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379件。1990年,根据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大城市建设力度,调整1990年县城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县城内沿街9个冲水式厕所,樱花城内6条街巷路面,开通文化路东段,充实卫生保洁队伍,完善保洁制度,夺得泰安市市级卫生城。多方筹资完成县城居民普遍关注的煤气一期工程,使县城3000户居民用上了煤气。开展以擒马岭整治为代表的8项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投工900万个,3200万元,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46万公顷。
  1992~2002年,市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代表会议10次,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811件。1993年,根据代表建议,市政府加强协调调度,开通陆房、石横、过村3个乡镇程控电话工程;投资26万元修建儿童乐园一期工程,配置摩天轮、电动火车等设施;投资12万元,帮助康王河沿岸3个村打深水井,改善人畜吃水条件。
  开展“四清理、三整顿”工作,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1998年,对于代表提出的解决乡镇企业发展出路问题,市政府加大乡镇企业改革力度,到1998年底,累计改制100多家,吸收股金6093万元,盘活资产5359万元,拍卖和转让资产6573万元。在解决农村电费电价问题中,市政府下发了肥政发 (1998)33号文件,批转物价局、供电局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电费、电价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分类,每年联合市政府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实行定承办部门、定承办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间、定办理标准,通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五定一奖”责任制。每年7月前,办理单位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面复代表。县十一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8件、51件,办结53件和48件,办结率分别为91.4%、94.1%。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3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03、82、85件,办结或基本办结91、79、80件,办结率分别为88.3%、96.3%、94.1%。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30、80、115、99、74件,分别办结119、70、106、86、74件,办结率分别为91.5%、88.6%、92.2%、86.9%、100%。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72、76、54、66、45
  件,全部办结。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993~1997年,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5件次, 信访案件处结率95%。1998~2002年,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2件次,全部办结。
  1988-2002年肥城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
  表15-1-1单位:件人事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机关工作人员。1998年5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1988~1992年,县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361人。1993~2002年,市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399人和383人。其中市十四届人大期间,任命干部211人,免职172人;任命市人大办事机构干部9人,免职6人;任命政府干部85人,免职46人;任命法院干部83人,免职112人;任命检察院干部34人,免职8人。
  监督历届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常委会例会听取审议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汇报,视察、调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至2002年,先后调查《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电力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收征管法》等1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人大常委会每次例会重点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1999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肥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至2002年,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400多项
  1994年,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开展述职评议工作1604名各级人大代表,评议乡镇部门306个,229个部门得信任票,62个部门得基本信任票,15个部门得不信任票。1995年,市直部门开展评议活动,240名各级人大代表先后评议工商、供电、城建、粮食、邮电、卫生、公安、法院等十多个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60多条。1998年, 开展对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2名副市长及市政府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代表评议。2000年11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述职评议工作的暂行办法》。
  代表工作1988~2002年,市(县)人大代表共进行4次换届选举。1990年1月,选举产生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0名。其中工人代表75名,农民代表167名,干部代表80名,知识分子代表68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36名,妇女代表82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中专高中281名,高中以下37名。35岁以下81名,36~55岁286名,56岁以上23名。1992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3名,其中工农代表247名,干部代表76名,知识分子代表70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42名,妇女代表86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3名,中专高中276名,高中以下24名;35岁以下86名,36~55岁285名,56岁以上22名。1997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4名。其中工人代表60名,农民代表122名,干部代表74名,知识分子代表47名,军人代表1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11名,妇女代表71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1名,中专高中125名,高中以下58名;35岁以下49名,36~55岁238名,56岁以上17名。2002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8名。其中工人代表73名,农民111名,干部87名,知识分子36名,军人1名;党员代表218名,妇女代表77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代表188名,36~55岁代表248名。
  1987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
  定《联系代表的暂行规定》。1990~1998年,先后修订完善《肥城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市(县)人大代表办法》3次。1990年5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办法》,全县2072名各级人大代表划分成177个代表小组。1993年,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划分代表小组,并在市直建立人数不等的代表小组。每次人代会召开前,组织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工农业生产、普法教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进行视察,每季度组织代表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开展1~2次视察。至2002年,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大型视察19次,视察调查290余次,撰写调查报告290余篇,提出合理化建议900多条。
  市人大领导检查法制宣传工作肥城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表15-1-2续表15-1-2续表15-1-2
  肥城市人大代表构成情况表
  表15-1-3单位:人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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