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
1988年至2003年1月,历经肥城县第十二届,肥城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6次。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22~25日在新城召开,340名代表岀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路玉山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侯广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作出《关于肥城县人民政府依法治县总体方案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1989年3月22~24
日在新城召开,337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从实际出发,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以廉洁勤政为保证,一手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手抓思想政治领域工作,推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3月14~18日在新城召开,391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产生肥城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25人组成。选举路玉山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祚起、赵锡奎、张同玉、刘洪河、侯广福、肖振荣为副主任,选举蔡衍柱为县长,杨锡轩、刘洪府、桑新华、辛培俊、韩承柱、齐承芳(挂职)为副县长,选举李继仰为法院院长,刘振茂为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20~22日在新城召开,392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审议批准《肥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及十年规划纲要》。会议补选阴启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次会议1992年3月18~20日在新城召开,391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县、依法治县,强化工业主导地位,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年”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开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新局面。会议作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的决议》。会议补选尹祚起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茂为副主任,李振金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肥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2月11~15日在新城召开,397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肥城市1992年财政决算与1993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以跨入全国百强县为总目标,加快实施科教兴肥、工业立市、强农兴商发展战略。会议选举产生肥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26名委员组成。张同玉当选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旺、李继仰、张培杰、李长吉、靳洪山、夏侯瑞华(女)当选为副主任;齐承芳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忠海、王兹英、李传旺、辛显明、刘长香(女)、黄秉衡当选为副市长;李振金当选为法院院长,侯存玉当选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出席泰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3名。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7~19日在新城召开,397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肥城市1993年财政决算与1994年财政预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15~17日在新城召开,397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肥城市1994年财政决算与1995年财政预算》报告。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7~9日在新城召开,399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肥城市1995年财政决算与1996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基本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力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抓好企业制度创新,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科技进步三大关键,促进经济综合实力、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会议补选刘汝斌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贾忠明为常委会委员。
第五次会议1997年2月25~27日在新城召开,399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肥城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肥城市1996年财政决算与1997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补选王永祥、鲍洪联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肥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2月6~10日在新城召开,309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肥城市1997年财政决算与1998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共21名委员组成,刘汝斌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冉方祥、王永祥、鲍洪联、夏侯瑞华(女)、杨启勤、孙业金当选为副主任;刘卫东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传旺、黄秉衡、阴启胜、张期东、张以和、白咸忠当选为副市长;张长远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倪锡山当选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出席泰安市第十三届人代会代表86名。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7日在新城召开,313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肥城市1998年财政决算与1999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补选刘培春、傅士华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2000年2月13~15日在新城召开,314名代表岀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肥城市1999年财政决算与2000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提出突出加快发展主题,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工业立市战略思想,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规模实力;加快建安业和新兴行业发展,带动发展第三产业;优化环境政策,加快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全面繁荣社会各项事业的要求。会议补选张纪训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6~8日在新城召开,315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批准《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肥城市2000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与2001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工业规模实力,发展第三产业,培植高新技术产业、个体民营经济等新的增长点,构筑特色突出、竞争力较强的经济结构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肥城奠定坚实基础。会议选举王兹英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补选展恩毅为副主任,赵梅厚为委员;补选孙其昌、王绪峰、梁望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第五次会议2002年2月1~3
日在新城召开,314名代表岀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计划》、《肥城市2001年财政决算与2002年财政预算》报告。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1月16~2。日在新城人民会堂召开,309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肥城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肥城市2002年财政决算与2003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23名委员组成,王兹英当选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培春、张纪训、阴启胜、夏侯瑞华(女)、傅士华、张兴杰、展恩毅当选为副主任;张期东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以和、孙其昌、王绪峰、梁望东、刘岩(女)、马鹏举当选为副市长;张长远当选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新华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出席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3人。
第二节人大常务委员会
1988年10月,撤销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科、代表联络科,办事机构改设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编制30人。1990年5月,增设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室和信访工作室。1991年1月,办公室增设秘书科和老干部服务科, 编制35人。1993年11月定编22人。1997年,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4个办事机构,干部职工29人。1999年7月,设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室、财经委、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人员编制33人。
第三节主要工作
会议、决定、决议1988~2002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111次。其中,县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43次;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召开常委会议68次。历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同期市(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500多项,开展调查视察290余次,作出决议决定120多项。1988年10月11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作岀《关于授予县标准计量局、县环境保护局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决定》。1989年7月5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作出《关于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彻底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决议》。1991年4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1992年8月22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出《关于肥城市地方国家机关对外办公日期的决定》、《关于撤县建市后肥城地方国家机关更改名称的决定》、《关于撤县建市后改变被任命工作人员职务名称的决定》。县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还就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财政预算、史志档案等工作作出决定或决议。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重要决议决定36次。其中1993年作出《关于〈肥城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与日本国山梨县一宫町建立正式友好关系的决定》;1994年作岀《关于扩大城市规划控制区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议》、《关于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决议》、《关于龙山河带状公园规划的决议》;1999年作出《关于批准〈肥城市人民政府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肥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2000年作出《关于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作出《关于批准肥城市旅游发展规划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人代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和人代会、常委会例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对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提出建议。
议案工作1988~1992年,县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5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379件。1990年,根据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大城市建设力度,调整1990年县城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县城内沿街9个冲水式厕所,樱花城内6条街巷路面,开通文化路东段,充实卫生保洁队伍,完善保洁制度,夺得泰安市市级卫生城。多方筹资完成县城居民普遍关注的煤气一期工程,使县城3000户居民用上了煤气。开展以擒马岭整治为代表的8项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投工900万个,3200万元,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46万公顷。
1992~2002年,市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代表会议10次,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811件。1993年,根据代表建议,市政府加强协调调度,开通陆房、石横、过村3个乡镇程控电话工程;投资26万元修建儿童乐园一期工程,配置摩天轮、电动火车等设施;投资12万元,帮助康王河沿岸3个村打深水井,改善人畜吃水条件。
开展“四清理、三整顿”工作,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1998年,对于代表提出的解决乡镇企业发展出路问题,市政府加大乡镇企业改革力度,到1998年底,累计改制100多家,吸收股金6093万元,盘活资产5359万元,拍卖和转让资产6573万元。在解决农村电费电价问题中,市政府下发了肥政发 (1998)33号文件,批转物价局、供电局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电费、电价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分类,每年联合市政府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实行定承办部门、定承办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间、定办理标准,通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五定一奖”责任制。每年7月前,办理单位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面复代表。县十一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8件、51件,办结53件和48件,办结率分别为91.4%、94.1%。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3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03、82、85件,办结或基本办结91、79、80件,办结率分别为88.3%、96.3%、94.1%。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30、80、115、99、74件,分别办结119、70、106、86、74件,办结率分别为91.5%、88.6%、92.2%、86.9%、100%。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代表意见建议72、76、54、66、45
件,全部办结。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993~1997年,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5件次, 信访案件处结率95%。1998~2002年,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2件次,全部办结。
1988-2002年肥城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
表15-1-1单位:件人事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机关工作人员。1998年5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1988~1992年,县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361人。1993~2002年,市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399人和383人。其中市十四届人大期间,任命干部211人,免职172人;任命市人大办事机构干部9人,免职6人;任命政府干部85人,免职46人;任命法院干部83人,免职112人;任命检察院干部34人,免职8人。
监督历届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常委会例会听取审议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汇报,视察、调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至2002年,先后调查《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电力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收征管法》等1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人大常委会每次例会重点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1999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肥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至2002年,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400多项
1994年,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开展述职评议工作1604名各级人大代表,评议乡镇部门306个,229个部门得信任票,62个部门得基本信任票,15个部门得不信任票。1995年,市直部门开展评议活动,240名各级人大代表先后评议工商、供电、城建、粮食、邮电、卫生、公安、法院等十多个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60多条。1998年, 开展对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2名副市长及市政府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代表评议。2000年11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述职评议工作的暂行办法》。
代表工作1988~2002年,市(县)人大代表共进行4次换届选举。1990年1月,选举产生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0名。其中工人代表75名,农民代表167名,干部代表80名,知识分子代表68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36名,妇女代表82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中专高中281名,高中以下37名。35岁以下81名,36~55岁286名,56岁以上23名。1992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3名,其中工农代表247名,干部代表76名,知识分子代表70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42名,妇女代表86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3名,中专高中276名,高中以下24名;35岁以下86名,36~55岁285名,56岁以上22名。1997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4名。其中工人代表60名,农民代表122名,干部代表74名,知识分子代表47名,军人代表1名;代表中党员代表211名,妇女代表71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1名,中专高中125名,高中以下58名;35岁以下49名,36~55岁238名,56岁以上17名。2002年12月,选举产生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8名。其中工人代表73名,农民111名,干部87名,知识分子36名,军人1名;党员代表218名,妇女代表77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大专以上文化代表188名,36~55岁代表248名。
1987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
定《联系代表的暂行规定》。1990~1998年,先后修订完善《肥城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市(县)人大代表办法》3次。1990年5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办法》,全县2072名各级人大代表划分成177个代表小组。1993年,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划分代表小组,并在市直建立人数不等的代表小组。每次人代会召开前,组织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工农业生产、普法教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进行视察,每季度组织代表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开展1~2次视察。至2002年,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大型视察19次,视察调查290余次,撰写调查报告290余篇,提出合理化建议900多条。
市人大领导检查法制宣传工作肥城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表15-1-2续表15-1-2续表15-1-2
肥城市人大代表构成情况表
表15-1-3单位:人第四节基层人大
组织沿革1988年,各乡镇建立人大工作室,配主任1名,副主任1~2名。1989年4月,启用17个乡镇人大工作室印章。1990年,全县共配备乡镇人大干部64名,其中主任14名,副主任33名,秘书17名,并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1992年,新城办事处只设人大办事机构,不进行换届选举。1993年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大不设专门机构,不配专业人员,闭会期间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常务主席,具体工作由乡镇党政办公室承担。1995年9月,根据《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若干规定》的意见,乡镇人大配齐专职或兼职乡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2名。
代表选举和代表大会1989年11月~1990年1月,全县17个乡镇相继进行代表换届选举。全县共选举出乡镇人大代表1592名,召开换届后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17名,
副乡镇长63人。1992年10月~1993年1月,全市16个乡镇进行代表换届选举,并召开换届后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共选出乡镇代表1560名,乡镇长16名。1995年12月 ~1996年3月,全市16个乡镇完成代表选举和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共选出乡镇代表1161名,选出乡镇人大主席16名(专职14名、兼职2名),乡镇长16名,副乡镇长60名。1998年11月~1999年2月,全市16个乡镇完成代表选举和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共选出乡镇代表1157名,选出乡镇人大主席16名(兼职1名),人大副主席23名;乡镇长16名,副乡镇长80名,。2001年3月~5月,调整后的安临站、安驾庄、边院3个乡镇进行代表换届选举,共选出代表271名。2001年11月~2002年1月,未调整的10个乡镇进行代表换届选举,共选出代表758名。之后,13个乡镇相继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共选出乡镇人大主席12名,副主席25名,乡镇长13名,副乡镇长63名。
第二章人民政府
第一节机构
1988年,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农牧局、水利水产局、林业局、交通局、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建设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