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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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06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301.22
页数: 7
页码: 209-215
摘要: 全市土地总面积1277.3平方公里,折合12.77万公顷。按土地用途共分耕地、园林、林地、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7大类。2002年,实有耕地6.4万公顷、园地1.33万公顷、林地1.074万公顷、城镇村工矿用地1.6万公顷、交通用地0.6万公顷、水域0.8万公顷、未利用土地1.13万公顷。按地貌类型分为山地、丘陵、平原和水域,其中山地面积40万公顷、丘陵1.67万公顷、平原6.07万公顷、水域1万公顷。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规划

内容

第一节土地规模
  全市土地总面积1277.3平方公里,折合12.77万公顷。按土地用途共分耕地、园林、林地、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7大类。2002年,实有耕地6.4万公顷、园地1.33万公顷、林地1.074万公顷、城镇村工矿用地1.6万公顷、交通用地0.6万公顷、水域0.8万公顷、未利用土地1.13万公顷。按地貌类型分为山地、丘陵、平原和水域,其中山地面积40万公顷、丘陵1.67万公顷、平原6.07万公顷、水域1万公顷。
  第二节土地规划
  1991年,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至1994年,编制完成《肥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文本说明》、《肥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专项规划专题研究》和1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年,编制完成《肥城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9年,修编完成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规划预审建设用地,建立以供应引导制约需求的用地机制和“严控增量,调控存量,集约利用”管理模式。
  市国土资源局肥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第三节耕地保护
  1995年,全市划定基本农田定保护片1732个,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92万公顷,保护率94.6%。其中一级地883片、3.71万公顷,二级地372片、1.11万公顷,三级地477片、1.1万公顷。199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决定》。1997年,调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区增加保护面积900公顷,保护率提高到94.64%。1998年,调整保护区规划方案,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37万公顷,保护率84.14%。2000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调整为5.7万公顷,保护率89.2%。至2002年,全市市、乡、村每年逐级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列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全市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658处。其中,钢板永久宣传牌20块、大理石永久性保护标志54块。年末,全市耕地面积6938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7000公顷。
  第四节用地管理
  1988年,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用地实行计划管理。11月,推广汶阳镇张庙村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经验,制定《肥城县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有偿使用的暂行办法》,规定在合法用地面积内,每年每平方米收宅基地有偿使用费。05元~0.30元。1990年,落实《关于办理国家、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推行用地许可证制度。1991年,推行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办法。至1992年,全市607个行政村全部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累计收费1303.53万元,退回土地10.4公顷。1046处乡镇企业累计收取有偿使用费21.53万元。非农业建设用地1019.37公顷,其中耕地679.48公顷,非耕地339.89公顷。农业建设用地18.77公顷,其中耕地17.26公顷。同年,试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转让办法,以协议出让方式对商业、商品房屋和金融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1994年,建设用地出让率达到97%。1993~1997年,全市共审批建设用地1923宗、409公顷。其中,国家建设用地398宗,327.1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9宗、63.5公顷;农民建房用地1306户、18.39公顷,采煤塌陷地征用12宗、966公顷。出让建设用地312宗、134.9公顷,收取出让金531.73万元。盘活存量土地25宗、16.4公顷。2001年5月,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租征收处。至2002年,控制储备土地347公顷,招标拍卖土地3宗、24.81公顷,挂牌出让土地6宗、56.6公顷,实现政府土地收益6025万元。征收地租200万元。
  第五节地籍管理
  1989~1990年,开展全县土地资源调査,量算、汇总面积12.77万公顷。1988年12月至1990年10月,开展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共申报2626宗,1545.77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667宗,826.1万平方米;乡镇集体使用土地114宗,68.4万平方米;村集体建设用地1831宗,617.2万平方米;处理纠纷221起。1990~1992年,调查、登记村庄地籍,共调查539个村,发证21万户,处理宅基地纠纷1271起(件),建立村庄地籍档案7073卷。1991~1992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面积5.21平方公里,查清城区土地地类和1077个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区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及界限,编绘1:500地籍图。1993年,补测完成新建城区地籍图。集体所有土地确权发证。1998年,调查建制镇地籍,地籍调查面积13.4平方公里,控制面积30平方公里。1999年,年检查验土地证书6714本。2002年,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4087。本。
  第六节开发复垦
  1987年10月,设立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开展土地开发利用和复垦工作。至1992年,全市复垦采煤塌陷地1187公顷,其中耕地540公顷,鱼塘547公顷,园林100公顷。同年7月,《肥城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规划及实施》项目,获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一等奖。1993年,按照兼顾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原则,制定复垦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1994年,公开拍卖20公顷国有塌陷地使用权,收入资金4.5万元。至1997年,全市累计投资3600万元,整理复垦塌陷地800公顷。其中,浅水区挖鱼塘造地275.3公顷,深水区筑坝建鱼塘33.3公顷,粉煤灰充填覆土造地124.7公顷,建设用地40公顷,建条田台田80公顷,整平复垦246.7公顷。2000年3月,成立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立塌陷地复垦调查监测、项目管理、统计报表、检查验收、档案整理各项管理制度,推行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制,实行复垦后国有塌陷地使用权拍卖。1999~2002年,塌陷地复垦列入国土资源部农业开发项目,建成湖屯、石横、老城3个全国示范点。至2002年,全市形成塌陷地面积4867公顷,市乡两级财政累计投入4800多万元,开发复恳整理土地1600公顷,其中耕地733公顷。
  第七节执法监察
  1987年底,清查1982~1986年非农业建设用地,查出违法占地单位户2948个,占地面积450.47公顷,罚款101万元,拆除房屋1500间,退还土地25.4公顷,补办用地手续5884份。1990年,清理越权批地,查出违法占地单位22个、10.79公顷。其中部门越权批地4件、2.9公顷,其他违法占地18件、7.89公顷。清理清查农民建房用地及个体工商业户用地,查出1982~1986年农民建房违法占地9837户,1987~1990年,违法建房1879户,个体工商业户违法占地159处、1.1公顷,共罚款141.9万元,拆除房屋1698间,院墙5040米,收回土地11.72公顷,补办手续9441份,建立农村宅基地档案1776件。
  1992年,清理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违法占地22宗、8.3公顷。1993年,清理整顿土地市场,调查清理17个乡镇办事处及城区非法转让、岀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清理出非法交易土地案744宗、103.4公顷,总交易额3268万元,为国家挽回资产损失100多万元。1995年,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査出违法占地12宗、1.6公顷,征而未用闲置荒芜土地6宗、8公顷;拆除违法建筑2宗,回收土地0.17公顷;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5.4公顷,征收土地荒芜费8万元。1997年,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各类用地2.47万宗、2192.2公顷,其中耕地1529公顷。2000年,成立土地执法大队,每个乡镇配备1名土地监察员,每个村配备1名土管员,实行巡回检查制度。2001年,清查1997年4月前违法占地170.25公顷,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违法占地45.36公顷。1999年1月至2001年4月,违法占地26.65公顷。12月,清理整顿房地产用地。2002年,清理整顿土地、建筑、房产市场。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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