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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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75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其他待遇
分类号: F241.3252
页数: 2
页码: 468-469
摘要: 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公费医疗、 福利、建房补助、抚恤遗属等福利待遇。年资、第二十二编劳动人事级别不同的干部,享受待遇有政策规定的差 别。1972年9月,成立老干部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 其他待遇 工资待遇

内容

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公费医疗、 福利、建房补助、抚恤遗属等福利待遇。年资、第二十二编劳动人事级别不同的干部,享受待遇有政策规定的差 别。
  退休离休1957年,开始办理干部退 职、退休手续。至1964年,共有退职干部428 人(多系1958年转干的小乡干部),退休干部 97人,外地转来退休干部57人。1965年7 月,成立“县退休职工委员会”,统一对退休职 工的领导。1972年9月,成立老干部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1976年改为退休干部办公室, 管理退休干部工作。1978年6月,6名退休干 部改离休,16名退职干部改退休,331人提高 退休标准。至1979年,共有退、离休干部 1134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166人、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428人、建国后入伍的 540人。1982年,开始办理干部离休手续。 1984年,退休干部办公室改为老干部局,离、 退休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局、办事处都配 备有专职管理干部。1984年底,全市共有离 休干部1236人、退休干部1909人。
  福利国家机关和全民、集体企事业单 位干部享受福利待遇基本相同,岗位不同有 差别。
  1952年11月正式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患者按规定到医院就诊,由所在单位报销药 费。事、病、产假工资照发。50年代始,干部福 利费主要用于干部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小部 分用于干部的集体福利事业和子女的统筹医 疗。生活困难补助在年底进行,对有特殊困难 的个别干部,随时予以补助。
  1975年,县医院建老干部保健门诊。 1975-1980年,为外地转泰城安置的离休干 部建房2292平方米,拨给457名离、退休干 部建房补助费189700元;对家庭有困难的 429名离退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费、救济费 105820元,解决煤1720吨,从外地转来子女 13人。1979年,始享受粮贴补助,冬季取暖费 补助。1980年,始发放干部福利费和洗理费。
  1982年,退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同时, 有关部门为27名70岁以上老干部报批护理 费。:1984年,始享受肉食补贴,书报补助费。 是年,市政府拨款20万元,建5926平方米的 干休所1处。1984年,国家机关、党派、群众 团体共使用福利费53249元,包括用于集体 福利事业部分41091元,用于个人困难补助 部分11111元,节余1047元。
  二、职工待遇
  全民、集体企事业工人享受福利待遇与 干部差别不大。工人根据岗位不同,享受不同 劳保福利、劳保服装、毒素费等,事假扣发工 资。
  1956年开始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并规定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领取原工资,享 受公费医疗和各种生活补助;建国后参加工 作的职工退休,领取原工资的75〜90%,享 受公费医疗和部分生活补助。退休职工工资 不足31元的,按31元发给;家属在农村的, 发本人3~5个月的原工资房屋修缮费;对工 资较低、修房仍有困难的,在不超过500元限 额内,酌情资助。退职工人的退职金,开始按 参加工作年限计算一次发给。(1978年后改 按月发本人工资的40%,不足26元的按26 元发给。)因公致残不能继续工作者发补助 费,其补助标准根据工作年限,按月发本人工 资的70〜90%。对因公致残、生活不能自理 的老职工,每月发护理费36元。
  1975年,全年劳保福利费212.3万元。 1981年,劳保福利总额1008万元。1983年, 劳保福利费总额为1452. 3万元。其中退职退 休费503.5万元、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 35.5万元、医疗卫生费493. 1万元、职工生 活困难补助费57. 6万元、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费37. 2万元、集体福利设施费60. 7万元、文 化体育宣传费24. 6万元、其他238. 7万元。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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