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银侨汇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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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647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金银侨汇公债
分类号: F830.2
页数: 3
页码: 356-358
摘要: 民国初期,境内金银收兑主要由银号经 营。1928年前后,银号依靠经营“两元”和“厘 拆”业务,滥发私币,抢兑银元及元宝、锭子、 锞子等。1935年11月以后,南京政府强制用 "法币”兑换银元。
关键词: 金融管理 金银侨汇

内容

民国初期,境内金银收兑主要由银号经营。1928年前后,银号依靠经营“两元”和“厘拆”业务,滥发私币,抢兑银元及元宝、锭子、锞子等。1935年11月以后,南京政府强制用 "法币”兑换银元。
  建国后,国家规定金银(包括砂金、矿金、金银条块、金银铸币、金银制品以及含金银的化工产品)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和经营,个人可以持有金银,但不得计价使用和私自买卖。凡需用金银的单位,必须向人民银行提岀申请计划,由人民银行审批、供应。对经营、加工、销售金银制品的单位和个体银匠,进行严格管理。1964?1984年银行共收兑黄金48662克,配售4440克;收购白银515754克,配售57101克;收兑银元89601枚;收购矿金25999克(1981年)。
  1964-1984年金银收兑、配售统计表续表
  第二节侨汇
  建国初期至1981年成立中国银行以前, 侨汇的收汇及价付工作均由人民银行管理。1962-1965年平均每年在百笔以上,其中1964年为311笔26825元。1966-1978年平均每年80余笔。1978年后落实侨务政策,侨汇逐年增加。1979?1984年平均每年468笔,总额989753元。
  1957年起,每百元侨汇人民币,供应商品30元(其中粮油、副食品10元,工业品20元)。“文化大革命”时期,取消侨汇物资供应。1982年后每百元侨汇人民币供应工业品券24张、粮食20市斤、食油1.5市斤、煤炭70公斤。
  1962-1984年侨汇统计表续表
  第三节公债国库券
  山东省库券1931年山东省财政厅发行300万元,泰安县认购3万元。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还本年限5年,年利率5厘。1956年全部还清(购买数已无案可查)。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财政部发行,至1958年共发行5期,累计购买2438393元(其中1954年购买343010元,还本年限5年,年利率4厘;1955年购买369645元;此后还本年限均为10年,年利率未变。1956年购买513000元,1957年购买586000元,1958年购买626738元),1968年全部还清。
  国库券1981年财政部发行,还本年限10年,年利率8厘,至1984年发行4期,累计购买9014181元(其中1981年购买1033000元,1982年购买2583921元,1983年购买2623850元,1984购买2773410元)。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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