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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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6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商信贷
分类号: F830.51
页数: 5
页码: 340-344
摘要: 建国前,银号的工商贷款主要以泰城、大 汶口两地的较大粮油业商店为对象,利息一 般是2。1934年前后,泰城天泰、振东、 久大成、谦孚、裕大5家银号每年发放工商贷 款5. 3万元左右。
关键词: 信贷 工商信贷

内容

建国前,银号的工商贷款主要以泰城、大汶口两地的较大粮油业商店为对象,利息一般是2?3分。1934年前后,泰城天泰、振东、久大成、谦孚、裕大5家银号每年发放工商贷款5.3万元左右。
  建国后,1950年起银行发放商业贷款。1951年起发放工业贷款。1952年贷款余额48万元,其中工业占16.67%、商业占83.33%。“一五”末期(1957年)贷款余额2079万元,其中工业占3.27%、商业占96.73%。“二五”末期(1962年)贷款余额4736万元,其中工业占12.2%、商业占87.8%.三年调整末期(1965年)贷款余额4140万元,其中工业占12.58%、商业占87.42%。“三五”末期(1970年)贷款余额10520万元,工业占27.46%,商业占72.54%。“四五”末期(1975年)贷款余额18828万元,其中工业占27.45%、商业占72.55%。“五五”末期(1980年)贷款余额19107万元,其中工业占42.2%、商业占57.8%。1984年末贷款余额35024万元,其中工业占37.16%,商业占62.84%。
  国营和集体工商业贷款建国初期,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国营经济处于初建阶段。工商贷款根据“先公后私”、“先工后商”的方针,重点支持国营企业和合作企业。1951年4月改为“广泛开展,深入联系,大岀大进,公私两利”为原则。
  1953年起,为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增长,贷款重点由对私放款转向对公放款,主要支持国营工业、交通和商业的发展。1954年对国营商业实行商品储备、进货预付、特种、临时、结算、大修理6种放款;对国营工业推行定额、超定额、临时、大修理、结算5种放款。
  1958-1960年,工商贷款对炼铁、采矿、炼焦、运输等“要钱就给,何时要何时有,要多少有多少”,对商品和农副产品收购,片面强调服务,放弃必要的监督,工商贷款大幅度增长。1960年底工业放款余额733万元,比1957年底增加10倍多;商业放款余额2513万元,比1957年底增加25%。由于信贷资金投放过多,失去监督,盲目支持重工业的发展,助长了浮夸风。1961年12月清查统计,上年工业系统20个厂矿的固定资产总值1043.8万元,其中全部物资库存总值706.5万元中,盘亏报废损失积压严重的物资占51.1%;全部流动资金792万元中,财政性占用、企业挪用、赊销预付、积压损失占58.5%。商业和供销两个系统商品库存总额1992万元中,严重积压报废损失893.3万元(仅盲目收购胡萝卜种一项即损失140多万兀),占44?8%。流动资金2863万兀中,商品严重积压612万元,财政性占用、企业挪用489万元,赊销预付149万元,待处理财产损失163万元,能参加正常商品流转的资金1450万元,占流动资金总额的50.6%。
  1961年,为尽快克服财政经济困难,控制货币发行和稳定市场物价,严格坚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分口管理的原则,对企业加强信贷监督,当年堵住未经批准的基建物资开支65.9万元和其它财政性垫支款47万元,帮助企业处理积压物资53.5万元,收回财政性占用70万元和企业挪用款19.2万元。对于因质量差、消耗大、长期亏损、实行关停并转的企业(如泰安水泥厂、火柴厂、崅峪铁厂等)收回贷款326万元。1962年结合国营企业“三清”工作,查清固定资产1338万元,其中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184.9万元,占13%;物资库存2698.8万元中,有问题者1254.3万元,占46.5%(其中报废削价损失466.3万元,占17.3%);全市工商企业全部流动资金3655.5万元中,各种不合理占压1556.8万元,占42.6%。通过清理收回工业部门占压的流动资金99万元。同时,坚持贷款只能用于生产周转和商品流转中的合理资金需要,不得用作基本建设、预付货款和赊销商品;信贷资金和财政性资金严格划分、专款专用,不准将贷款垫付经营亏损和其他财政开支,执行“贷款按计划,追加按程序和紧中有活,区别对待”的原则,使工商贷款余额逐年下降。同时,清理豁免供销部门贷款11户计2790元,“三社合一”贷款22户计28320元。1965年与1961年相比,工业贷款余额下降47.15%;商业贷款余额下降9.14%。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对按计划发放贷款及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视为管、卡、压,使信贷工作削弱,资金管理松弛,不合理占用、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的现象重复出现, 工商贷款大幅度增加。1976年与1966年相比,工业贷款增长9.4倍,商业贷款增长3.7倍。
  1978年后,信贷工作围绕经济改革,加强监督管理,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对于产品质量好、经营管理好、遵守信用的企业,优先贷款支持。对于盲目生产、产品质次价高、无销路、长期亏损并丧失信用的企业,贷款从严掌握,除停止发放新贷款外,并限期收回旧贷款,对于积极处理积压物资而资金不足的企业,予以适当支持。1980年起,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原则,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重点用于轻纺工业(1982年末,12个国营轻纺工业贷款余额1432万元)。1982年,对98个工商企业核定信贷计划,其中国营工业企业34个,核定贷款5286万元,较1981年减少2.3%,实际执行5390万元;集体企业28个,核定贷款1068.2万元,实际执行1030万元,比1981年实际增长4.15%,比核定计划下降3%;商业系统36个单位,核定贷款12565万元,实际执行13175万元,增长4.8%。至1984年,国营和集体工商贷款余额34752万元,占全部工商贷款的99.22%,比1978年增长39.44%。
  私营工商业贷款建国初,对私营工商业放款,根据贷户的生产性质、规模、资金及社会信用等情况,以帮助资金周转为原则,防止被利用为主要资本或固定资本。1950年3月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停止对私放款。下半年在调整工商业中恢复对私放款。1951年1月起,对有益于国计民生,并符合国家经济建设计划的私营及其它个体经济业户,可以放款。是年4月,根据“公私两利”的原则,对私放款方式由单纯的折实放款增加了抵押、押汇、信用放款。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停止对私放款,由于市场出现萧条,物资交流不畅,是年8月采取“宽、快”精神,扩大对私放款,9月份对私放款余额138238.7万元(旧人民币),比3月份增加39倍。泰安城市场棉布业原有37户,“五反”后仅存8户,经贷款扶持,12月份恢复和发展到54户;油坊原有6户,“五反”后全部停业,经贷款扶持全部复业。
  1953年起,对私营工商业加强放款控制。对投机批发商一律停贷;零售商到外地采购者严格控制贷款,凡当地国营公司能供应的物资,贷款必须由公司进货;对资本雄厚,不服从国营经济领导者,坚决收回贷款;对于手工业,凡接受加工订货者,贷款支持其完成合同任务;对拒绝加工的行业则停止贷款。是年11月,对私营粮油业停贷。1954年9月又对私营棉布业停贷。1956年,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对接受改造者予以贷款支持,对不接受改造者停止贷款。
  1958年,对私改造完成,取消私营工商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1961年核销豁免小商贩13户旧贷款1169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个体工商户的出现,恢复对私贷款,改变了过去20多年只对国营和集体工商业贷款的局面。贷款范围扩大:凡从事手工业、商业、加工业、饮食、服务、修理、交通运输、房屋修缮、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旅游、饲养等业的个体经营户和专业户,不论自营、联营、合作经营、联购分销、零售、短长途贩运还是农民进城办店,只要有利于搞活经济流通,增加商品生产,方便和丰富人民生活,符合社会需要,均可发放贷款。坚持自筹资金为主,贷款支持为辅,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贷款期限最长12个月。同时,中短期设备贷款亦扩大到个体户,与国营和集体企业一视同仁。1981年全部工商贷款余额中,个体户贷款占0.82%;1984年为0.77%。1950-1984年工商贷款统计表(年末余额)续表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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