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契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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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62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契税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1
页码: 324-324
摘要: 清末,契税从价征收,买契9%,典契6%。1913年,泰安县知事冯汝骥恐吓、诱骗并施,实行大规模的契税初验和续验。
关键词: 税收制度 契税

内容

清末,契税从价征收,买契9%,典契6%。
  1913年,泰安县知事冯汝骥恐吓、诱骗并施,实行大规模的契税初验和续验。上等瓦房按契价加两倍征收,中等瓦房按契价加倍征收,下等瓦房按契价征收,上等草屋按契价加倍征收,中、下等草屋按契价征收。共征解洋19.7万元,贴用契纸28.9万张。1914年,沿“买九典六”旧税率,限成契6个月内完税。1917年,税率改为“买六典三”。1934年,以“买六典三”为限度,并按正税的半数征收附加,逾、短、匿的罚金不超过应纳税额。
  建国后,1953年开征契税。买契从价征6%,典税从价征3%,赠与契按现值征6%。限产权变动成契3个月内完税。逾期罚金不超过应纳税额的50%,隐匿不报罚金不超过税额的3倍,匿报产价罚金不超过税额的2倍。是年征收4.21万元。1955年征收4.12万元。1956年后,土地归集体所有,房屋买卖很少,故契税收入大减。1974年征收332元。1978年后,城乡房屋买卖、典押、赠与、交换数量不多,契税征收很少。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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