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油脂油料征购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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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59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油脂油料征购供销
分类号: F713.2
页数: 4
页码: 300-303
摘要: 征收1946年,政府征收秋季粮折征部 分花生果,从此开始征收油料。1949年10月,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征花 生米0. 5公斤折抵秋粮1. 2公斤,至1950年 两年共征花生米7441. 5万公斤。
关键词: 油料 征购 供销

内容

征收1946年,政府征收秋季粮折征部分花生果,从此开始征收油料。
  1949年10月,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征花生米0.5公斤折抵秋粮1.2公斤,至1950年两年共征花生米7441.5万公斤。1951年,为鼓励农民交好米和照顾交次米的要求,改为手拣米、毛大路(一般花生果)、花生油三种折合抵交口粮,按高出征收牌价4%作价收购。之后,又以甲、乙、毛大路三种收购价格,与上级下达统一征收粮食品种比例平均价,以应征粮食数折算花生米数进行征实。
  实行统购统销后,油料征收与统购任务统一安排。
  统购1954年实行油料统购。按花生产量扣除农业税、种子(每亩8-11.5公斤)、自食油料(每人6-7.5公斤)后进行征购,扣除种子后人均不足6公斤者不购。所余部分农民可自由交易或卖给国家,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花生。
  1958年,实行预购办法,按种植面积计划产量,扣除种子、自食量后,按95%统购,并贯彻多产多得、增产多留方针。因花生种植面积减少和“大炼钢铁”影响收获,只征购了208.5万公斤。
  1959年起花生种植面积连年减少。1961年,全县仅种4.3万亩,总产量204万公斤, 只征购5万公斤,为建国后的最低数。
  1965年,实行包购一定三年不变政策,核定花生包购任务250万公斤。次年,实行留下种子和自食油料后,有余者统购、不余者不购、超产者超购和奖励饼肥办法。
  1971年,实行包购、超购、超奖和加价奖励办法,同时调高油料收购价,花生米由每50公斤29.9元上调为38元,并对各公社包购基数调整平衡。是年征购503.5万公斤,为1957年后的最高数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作物布局。自1979年起较大幅度地提高油料统购价格和加价幅度,下调包购基数。花生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并稳定在10万亩左右,正常年景总产均在1400?2000万公斤左右。除1979年和1983年因灾减产未完成核定任务外,其余4年均超额完成了任务。
  议购1963年7月起,经营油脂油料议购业务。本地议购以花生米、花生果、花生油为主;外地议购以香油、葵花子为主。初期议购量甚微。1964年议购61.86万公斤。1967年8月,省粮食厅确定油料不再议购。1979年恢复议购。1984年,采取多种议购形式,遵守合同,维护信誉,开展自购自销,议购油脂油料251.16万公斤。
  第二节销售
  一、统销
  定量供应1954年起,实行食油计划供应,至1984年定量标准几经调整。1954?1958年每人每月0.47公斤;1958年后大幅度下降,平均定量仅0.18公斤;1960年又降至0.16公斤;1965年后好转;1984年供应增加为0.25公斤,并有节日补助。定量供应如下:
  1954年,执行泰安专署财委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职工及家属每月0.47公斤。
  1958年11月起,机关、团体人员每月0.31公斤,城镇居民0.16公斤,农村非农业人口0.09公斤。
  1960年,压缩食油定量,机关、企业、学校的职工,大专院校学生,机关、厂矿儿童每月0.2公斤,居民、在校集体就餐的中学生、职工家属每月0.13公斤。
  1965年8月1日起,泰城居民增为每月0.25公斤,农村非农业人口增为0.2公斤,其他人员已达到或超过此标准者不再增加。1970年7月1日起,废除城乡非农业人口执行两个标准的规定,均按每月0.25公斤供应,至1984年仍执行此规定。
  定量补助1957年6月起,对回族“大代尔”节,定量外一口人补助食油0.25公斤、两口人0.32公斤、三口人0.38公斤、四口人以上每人0.06公斤,“古尔邦”等节日均照顾供应。
  1960年起,住院病人、长期病号及产妇每月补助0.25公斤,归国华侨、外侨每月补助0.75公斤。
  1977年起,春节每人定量外补助0.1公斤。
  1979年起,国庆节每人定量外补助0.5公斤。
  1980年8月1日起,高级知识分子每月补助0.5公斤。
  1981年起,春节每人定量外补助0.5公斤。
  1982年起,回族“大代尔”节每人定量外补助0.15公斤。
  1983年起,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定量外补助0.5公斤。
  工商行业用油1956年9月1日起,工商业用油实行以粮带油和凭票证供应相结合的办法。
  1975年第三季度起,饮食业每供应50公斤粮带油2.5公斤;糕点业每供应50公斤粮,带油9公斤。
  二、议销
  1963年7月起,经营油料议销业务,主要解决城镇居民、饮食业和集体单位定量外需要。初期销量甚微。1964年议销31.31万公斤。
  “文化大革命“中议销中断。
  1979年恢复议销,当年销7.46万公斤。此后议销量不断增长,1984年达170.91万公斤,其中花生果、花生油多销往广东、福建、浙江、贵州等省,花生米多销往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新疆等地。1963-1984年几个年份粮油议购议销情况表
  1984年底粮油经营机构情况表续表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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