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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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557
颗粒名称: 第十三编 商业
分类号: F713
页数: 34
页码: 259-292
摘要: 津浦铁路通车前,境内交通闭塞,商务不便,山会、庙会、集市为商业交易场所。铁路通车后,商业渐趋活跃,泰城、大 汶口成为两个商业集散地。部分农副产品由泰城、大汶口转济南、青岛等大城市出口,还有部分 农副产品、纸张、建筑材料输往外埠。
关键词: 商业经营 商业管理

内容

津浦铁路通车前,境内交通闭塞,商务不便,山会、庙会、集市为商业交易场所。主要商品有农副产品、木制家具、纸张、酱菜、糕点及朝山进香用品。铁路通车后,商业渐趋活跃,泰城、大汶口成为两个商业集散地。部分农副产品由泰城、大汶口转济南、青岛等大城市出口,还有部分农副产品、纸张、建筑材料输往外埠。泰安沦陷后,商业日趋萧条。解放战争时期局势动荡,商业活动未恢复到战前水平。建国后,建立以国营商业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商业体制,在加速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商业,并扶植私营商业,扩大商业网点,商品批发由国营公司掌握,农副产品的70%由国营商业收购,20%由供销社收购,10%由私商收购。1953年,国家对粮油、农副产品及工业品实行统购统销,对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分配,统一管理,禁止自由交易,个别商品凭票供应。1954年起,工业品由国营商业负责批发,土特产品、废旧物资归供销社经营。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加快发展。大跃进中,商品流通按政区进行,逐级分配购销指标,对地方工业品实行包销,商品供应严重失调。对外贸易则分别由供销社、专业公司经营。1958年,县商业局设外贸科协调县内外贸。是年,物资计划调拨和供应开始由物资部门主管,主要物资包括金属材料、木材、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料。三年困难时期物资匮乏,少量生活必须品凭票供应。1962年后,贯彻“八字”方针,物资交流畅通。“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取缔,集市贸易受到限制,商品供应再度紧张,主要商品实行计划供应。1978年后,县(市)内外贸纳入正常轨道.岀口商品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轻工、工艺品等,并逐渐形成岀口加工基地。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商业岀现国营、供销合作联合体、个体多头经营的格局,流通渠道增多,货源充足,市场繁荣。物资管理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流通。
  1984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1224万元,其中商业零售额30931万元、饮食业2877万元、工业品零售额6618万元、其他行业零售额798万元。国营商业零售额为17498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2.45%。
  第一章私营商业
  清末,泰城为府治所,驿道所经,民间朝山,行旅往来,商业较邻近各县为盛。泰城为全县商业中心。清道光八年《泰安县志》称:
  “城内遥参亭前,四民辐犊,最称浩穰;东隅迎暄门外,士农与逐末者半;南隅泰安门外,为京省东西通衢.冠盖往来;西隅岳晏门外,大街百货杂陈,循河一带粟蔬果鲤薪炭器物无不具备;北隅仰圣门外,东连铜器行,市肆鳞比,每当香客云集,饶鼓喧阗直到红门以上,夜半灯火如繁星罗布。”此外,农村较大集镇和交通要道村庄有饭铺、客店、杂货、酒油、糕点、中药等业,肩挑叫卖小贩遍布城乡。
  津浦铁路通车后,商旅往来频繁,章丘、历城、山西、河北等地商人来泰设店经商者逐年增多,大汶口发展为全县第二个商业中心。至1924年,城乡商号发展至千余家,有杂货、粮油、棉布、丝绸、五金、土产、广货、酱菜、烟酒、旅店、饭店等近20个行业,年交易总值百余万元。其中泰城较大商号、布店有“济盛永”、“源庆隆”、“济祥”、“同裕”,糕点店有“联芳斋”、“公兴永”,杂货店有“久大成”、“利泰”,广货店有“德盛永”、“鸿茂盛”、“长泰兴”,酱园有“民生”、“协祥”,药店有“永春堂”,等等。
  1925年,张宗昌军队驻泰以后,苛捐杂税层岀不穷,金融混乱,盗匪如毛,城乡商业遭严重破坏,较大商店多数赔累倒闭。1928年5月后,省府驻泰城,城内人口骤增,商业为之一振。1930年中原大战祸及泰安,商业又遭摧残。
  1931年后,政局稳定,商业复兴。至1933年,除饮食业及行商、摊贩外,座商有酒油、洋货、杂粮、酱菜、土产、洋布、经纪业、转运业、中药、西药、糕点、肉食、书籍文具、煤炭、木材、木器、铁器、铜器、小五金等20多个行业,计1400余户,其中分布泰城和大汶口600余户,其他村镇800余户,形成了以泰城、大汶口等20多个集镇为中心的城乡商业网络。《中国实业志.山东省》载当时全县各业发展情况为:酒油业600余户,资金60余万元,年营业额150余万元;洋货120户,资金5万元,年营业额20万元;杂粮业80余户,资金120万元,年营业额1000万元;酱菜业30余户,资金5万元,年营业额15万元;土产业30余户,资金50万元,年营业额300万元;洋布庄14户,资金3万元,年营业额10万元;经纪业7户,年营业额23万元。至“七七”事变前,全县座商、行商2000余户,行业比较齐全,批发零售皆营,货畅其流,成为鲁中南地区一大商业中心。
  “七七”事变后,泰城、大汶口的较大商号开始转移资金,缩小经营规模。泰安沦陷后,日本侵略军实行“以战养战”政策,抢购农畜产品。泰城、大汶口的粮油行、畜产行、鸡蛋行等业,曾兴旺一时,其余行业均甚萧条。解放战争期间,局势动荡,泰城和大汶口的外地客商纷纷离境,较大商号迁移济南,一般座商大都转为行商或摊贩,农副产品交易减少,工业品交易濒于断绝。1948年解放后,城乡交易渐次恢复,商业店铺相继开业,但商品物资严重匮乏。至1949年底,全县商号仅有904户,较战前减少一半多。建国后,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全县私营商业不断发展。1951年有商号1159户,从业人员2045人,资金总额132397.5万元。1952年增至4173户,其中泰城1246户(包括座商952户、行商52户、摊贩242户)、农村2927户(多数为小商贩),主要有土产、代理、酱园、茶叶、食品、百货、棉布、杂货、五金、文具、煤炭、蔬菜、中西药、肉类、鱼业、旧货、油业、盐业、煤油、旅店、饭店、面食、理发、浴池、照相等26个行业,资金总值33万元(其中:万元以上者4户、五千元以上者10户、2千元以上者35户)。1953年,全县私营座商及摊贩4900户,行商157户,共计5057户,资金总额80余万元。其中泰城私营零售商502户,从业人员926人,资金23.32万元,销售额474.19万元(座商361户、795人,资金21.41万元,销售额417.11万元;行商7户、7人,资金1.45万元,销售额29.28万元;摊贩134户、134人,资金0.46万元,销售额27.79万元);私营批发商31户、142人,资金6.6万元;私营饮食服务业625户,1340人,资金3.64万元,营业额82.75万元(其中座商465户.1180人,资金3.41万元,营业额52.75万元)。
  1954年,对私营商业实行限制改造。全县46户棉布商,14户转为农业,32户改批购经销。1955年7月,对17个行业中的24户零售座商498人纳入国家资本主义。下半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对泰城20个行业进行全业改造,9个行业进行个别改造,其中纳入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形式的248户、515人。1956年1月,私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泰城私营商户积极申请加入全行业合营。2月,公私合营234户、535人;经销形式311户、329人;转为国营78户、105人;自营67户、69人;共计690户、1038人,资金26.24万元。此外,泰城小商贩1045户.1920人,资金41.59万元,8月底纳入各种改造形式者1026户,1712人,资金41-09万元(其中:公私合营302户、680人;合作形式82户、92人;代销27户、29人;直接过渡60户、89人;自负盈亏555户、822人)。是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后,对城乡商业网点适当调整。泰城在改造私营商业高潮中盲目并店,网点过于集中的烟酒店27户,由公私合营改为经销代销。1957年,泰城商业经营单位863户,其中小商小贩736户、从业人员859人。
  1958年,由于“左”倾错误影响,私营商业基本上被取缔。1961年,经过调整允许部分个体商业恢复经营,发证商贩483户。“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劳力归田”、“割资本主义尾巴”,私营商业被取缔。
  1978年后,提倡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实行“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政策,市场逐渐开放,个体商业开始发展。至1982年,全县有4670户,其中泰城454户、农村4216户,从业人员6374人。1983年,改革商品流通体制,恢复传统的流通渠道,城乡集市贸易活跃,个体商业户发展到6119户,从业人员8743人。
  1984年,全市个体商业继续增加,年末达9187户,从业人员11169人。其中纯商业6311户、从业人员7328人,饮食业1480户、从业人员1914人,服务业1396户、从业人员192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7057万元。
  第二章供销合作商业
  第一节经营管理体制
  1928年下半年,山东省政府驻泰倡办合作事业,在岱庙建立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其后,县建设局继续推广,在泰城机关、学校建起了一批合作社,供应对象为入社社员,经营范围小,商品品种少,仅具雏形而已。“七七”事变后,合作社陆续解体。1940年后,日伪县政府曾派出专门人员在沦陷区部分村镇建立合作社,强制居民投资入股,经营火柴、棉布和煤油等配给品。其后股金未还,配给品被日伪人员中饱私囊,坑害了群众。1943年先后撤销。1947年8月,国民党县政府设合作事业指导室,在机关办了一部分合作社,由济南运来部分工业品供应公务人员。1948年5月瓦解。
  人民政府兴办合作事业,始自抗日战争末期,当时为打破敌人经济封锁,保障革命战争供给,在解放区建立了纺织、榨油、制皂等几种类型的合作社。l945年在玄家楼建立民生合作社(初称泰兴泉酒店、民生工厂)。1946年3月,在西界建立汶阳合作社,8月在泰城建立裕民合作社。其后,因战争合作社随军转移。
  1949年4月,泰安县合作推进社成立,为全县供销合作商业的领导机构。年底,并入专区合作推进总社。1950年5月,复建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6月,改称县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1952年,县联社所属企业不断扩大,9月建生产资料供应经理部、日用杂品经理部、推销部。1954年,县联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并在下港建立缫丝厂,8月建渔业供应经理部。1955年设大型农具站。是年11月,供销社所管手工业生产业务划归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1956年,茶业零售管理部划归县社,并建颗粒肥料厂。是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供销合作商业体系初步形成,成为农村商业的主渠道。
  1958年4月,调整商业体制,县社与服务局合并。8月又并入商业局,此为国、合商业首次合并。1961年9月,国、合商业分开,恢复供销社。1966年6月,县社增设蔬菜果品经理部,并将土产废品经理部和生产资料经理部划出,改属土产杂品分站和生产资料分站,9月蔬菜果品经理部并入地区果品公司。1968年9月,县社增设棉花加工厂。
  1970年11月,国、合商业第二次合并,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5年10月,国、合商业又分开,恢复供销社,县社设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棉花加工厂。1977年,增设蚕丝公司和磷肥厂(不久解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经济体制,改变了农村商业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1980年,外贸业务移交外贸局。1982年,蚕丝公司划岀。1983年9月2日,市供销社改称供销社联合社。1984年,市联社建综合贸易公司、物资回收利用公司。至此,全社下辖直属公司6个、基层社18个、中心门市部113个,干部职工共5358人,社员243761人,股金97.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489.1万元,流动资金1734.9万元。
  一、民主管理
  1951-1963年,共召开社员代表大会4次。1967年10月?1979年9月,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县社,基层社、门市部、建立“三级贫管网”,由贫下中农代表对供销社的人财物、供产销进行监管。初期有“社外监管”和“驻社监管”两种,其后驻社贫下中农代表撤岀,统改为社外监管。1981年10月成立社员代表大会,至1983年先后召开了五次社员代表大会,共选出5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二、财务管理
  1951年起,基层供销社实现的利润,交纳工商所得税。1952年,供销社商品销售毛利率为22.7%。1953年,基层社对损失的批准权限为100元。1961年10月至年底,进行“三清一改”(清理资金、库存、在途商品,改善经营管理),清岀有问题的商品总值225万元,当年处理180万元。1964年,清理三项欠款(赊销款、预付款、预购订金),豁免380万元,落实商品价值100多万元,清除虚假商品60万元。1966年始,县以上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72年,清产核资,改章建制,采取调剂、交流、赶集摆摊、修配、改代、削价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总额54万元。1982年,对涤棉布和烟酒价格、银行利率、固定资产折旧率进行调整,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1983年底,处理涤棉布降价损失66.4万元,收回悬帐悬案45万元,处理有问题商品33万元。1984年,处理库存六类棉布、国产手表降价和各类纯棉布削价损失96万元。1952-1984年供销社主要财务指标及资金情况表续表三、计划管理
  1951年下半年起,县供销社实行计划管理。1954年后,实行指令性计划。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的原则,改为实行指导性计划。改变了过去封闭式、分配制商品流转体制,逐步由“统、包、管”转向宏观控制与微观放活相结合、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
  第二节业务机构
  一、公司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52年,建立生产资料经营部。1954年,在姚庄设肥料供应站。1958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设批发部1个,门市部3个,仓库3处。1961年,大汶口转运站并入。1962年,所营五金交化业务及人员、机构划交百货公司。1964年建仓库。1966年改为济南生资站泰安分站。1972年,设配件门市部。1977年,在燕家庄设氨水仓库。1978年8月,分别设立生产资料与农机设备公司。1982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业务:初期经营小农具、半机械化农具、土农药、肥料等;1954年增营牲畜;1955年增营木材。1957年增营民用器材。1978年后,主营化肥、农药、药械、小农具等。
  土产杂品公司1952年,建立土产经理部。1966年,改为土产分站。1967年,改名土产杂品公司。1978年春,所营蚕丝业务分出,建蚕丝公司。1984年,又分出废旧物资业务,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干部职工356人。下设网点:1953年,设批发部1个;1962年,设门市部4个、收购站2个;1966年,门市部和收购站移交泰山供销社。1973年,设立废旧钢铁综合利用加工厂。1976?1984年,又增门市部8个和信托贸易栈1处。初期主营土产
  杂品,兼营农副产品收购。1967年后,主营生产资料,兼营土产杂品、日用陶瓷、干鲜果品及干菜调味品等。
  果品公司1966年5月,成立果品经理部,10月扩建蔬菜果品分站。1971年并入地区果品蔬菜盐业批发站。1977年4月,恢复果品公司。1977?1983年,主要推销农民自产的农副产品和经营城区的果品销售。1984年,公司下设批发部、货栈、恒温库、加工厂及门市部3个,干部职工243人。1984年,加工厂投产,恒温库启用,经营范围逐步扩大。
  棉麻公司1968年9月,建棉花加工厂,干部职工11人,经营棉花收购和加工业务。1983年,主营棉花,兼营仓库租赁业务。1984年,增营印刷和汽车修理。同年改建为棉麻公司,干部职工76人。
  综合贸易公司1984年1月成立。下设云峰商场、泰西门市部、岱兴贸易公司,干部职工55人。主营农副产品,兼营烟酒食品及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五金、办公用品、木材、建材、中小农具等共2500多个品种。
  物资回收利用公司1984年,由原土产杂品公司析岀设立。下属1个加工厂、2个门市部,干部职工85人。主营废旧物资回收、加工、调拨,兼营土产杂品、日用工业品。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9年3月起,兴办基层社,至1951年,共办48处(内有铁业生产社),社员68155人,股金59292元,公积金6518元,干部职工339人。1950年3月起,地区供销社在山口进行“整社并社”试点。至1952年,全县基层社合并为30个,称“联村社”,下设门市部、零售店57处,社员105207人,股金1123609元(平均每股1.18元),公积金175379元。全县集镇全部建立了供销商业网点。1954年,贯彻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密切配合的方针,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基层供销社按行政区划兼顾经济区划的原则调整布局,30个联村社改组为17个区供销社。至此,基层供销社体制基本确定。
  1956年,原徂阳县的良庄、西住、临汶、西遥4个供销社和大汶口镇供销社划归泰安,全县基层社增至21处。
  1958年8月?1961年9月、1970年11月?1975年10月,两次国营、供销商业合并期间,基层社改为国营商店。
  1984年,全市基层社18个,下辖采购站、门市部等网点408个。
  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随着农村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于1954年开始组建农村代购代销店。1955年6月,建成固定代购代销店33处、57人。1965年增至317处、327人。至1970年,双代店发展缓慢,规模较小,一般为一人一店,由供销社给予补底金(不超过500元),并按每月代购代销额支付手续费3?6%。代购商品主要是废旧物资,代销商品主要是生活日用品。1971年起,双代店大发展,贯彻“拿岀一个人,方便一个村”的方针,推动各生产大队自建营业室,发展大型店和多人店,一般商品均能代销,不再限制,并将“双代员”报酬改为固定待遇,由供销社按每人每日1元(称“误工补贴”)拨付生产大队记工分配。是年底,全县双代店达595处、760人。许多村设三人店、四人店、五人店 (如范镇的孟家庄、谷家庄,徂徕的许家庄,山口的西太平,良庄的西庄等)。1975年和1978年,省供销合作总社两次在大汶口召开全省代购代销店管理现场会,并参观了良庄、徂徕、范镇的部分双代店。1978年10月,因县供销社办双代店成绩优异,派员参加了全国供销总社在四川绵竹召开的全国双代店会议。1980年,全县双代店750处、1197人,代购代销总额2747万元以上,支付总费用率为2.31%.1982年,双代店增至775处、1223人,其中五人店5处、四人店19处、三人店53处、二人店254处。至此,村村队队都有供销网点。双代店代销额占供销社零售总额的30%,下港公社达40%左右。1983年初,双代店有的改为村队经营,有的改为个体经营。
  第三节商品收购
  一、农副产品收购
  境内收购的农副产品,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和小杂粮有223个品种;经济作物主要有花生、棉花、大麻、红麻、干鲜果品、各类苗木以及大白菜、大蒜、生姜为主的30多个蔬菜品种。供销社所购农副产品,贯彻大宗农副产品计划收购、统一价格、统一安排的原则,对国家统购、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主要通过合同形式首先完成;对外贸出口商品,由供销社与外贸部门完成收购任务后,组织内部销售。
  1949-1951年,为防止农产品价格下跌,维护农民的利益。农副产品收购,开展以粮易商品业务,部分基层社建立土油坊收购花生米,为农民榨油。
  1952年,主要收购大麻、桑蚕茧、鲜蛋、花生、苹果、梨、葱、姜、大麻、山楂片、核桃、板栗等,其中收购大麻319吨、桑蚕茧22吨、鲜蛋1吨。由于供销社独家经营,当年盈利60余万元。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和油料计划收购,委托供销社办理。抗美援朝期间,承担支前地瓜干和干菜(姜干、黄花菜、干辣椒)等代购任务。
  1954年,供销社议购品种主要是大麻、干鲜果品,并开始大量收购生猪、板皮、羊皮等畜产品,收购总值比上年增加近一倍。
  1955年,粮油购销业务移交粮食部门。供销社经营鲜蛋换商品(一个鸡蛋换一斤盐)业务。农副产品收购贯彻“只要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农民有要求的,即广泛收购”的原则。大麻、棉花、鲜菜收购量成倍增长,共收购大麻2960吨、棉花29吨、鲜菜733吨、生猪17107头、鲜蛋36吨、牛羊皮96万张、干鲜果532吨、秫秸席428领。
  1956年,国家对一大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1957年,国家统购品种进一步扩大。供销社主要是完成国家派购任务,主要品种有生猪、鲜蛋、大麻等。生产者完成派购任务后,自留部分可自行交易。1958年“大跃进”时期,农副产品收购量下降。是年,收购生猪3.41万头、鲜蛋368.3吨、大蒜1634.75吨、核桃144.5吨、栗子738.15吨,同时收购生姜、山楂等,农副产品,总收购量完成计划的61.06%。
  1959年,国家将农副产品分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第一类物资(包括粮、棉、油)实行统购政策;第二类物资(包括人民生活必需的重要原料、材料和包装物料,对外出口的重要农产品)实行派购政策;第三类物资(即不属于以上两类者)需要收购部分,实行议购政策。
  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农副产品生产下降,食品、副食品及工业原料货源紧张,国家采用以工业品换原料的措施。是年收购大麻867.7吨、生猪1.74万头、鲜蛋61吨、蔬菜21775吨。农副产品收购额为776.50万元。1961年,贯彻省委紧急通知,收购主要经济作物和副食品实行奖励。1962年3月,收购鲜蛋实行工业品奖售(奖售比例一般不超过鲜蛋价值的50?60%),并对40种粮食、经济作物、畜产品实行奖售收购。干鲜果品虽属三类物资,但按二类物资管理,不许多头经营,只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大麻在1961和1962年属于二类物资,统一收购,种麻售麻奖给肥料。
  1964年初,生猪、鲜蛋改由国营商业经营,后又改归供销社收购,并为畜产公司代购板皮、牛皮、山羊皮等。
  1965年,奖售品种减少,只保留棉花、粮食、化肥、油料4种。
  1967年,调整农副产品奖售标准,减少奖售棉布,用于增加人口定量,粮食奖售数量亦有所减少,退岀奖售范围的有12个品种。但部分干鲜果品(如苹果、板栗、核桃)开始实行奖售政策。
  1968年,菜羊、活家兔、梧桐木等10个品种退岀奖售范围。
  1978年后,国家对农副产品采取多种经营,开展议购议销。1980年,除棉花由棉麻公司经营外,其他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计划的一、二类产品,均实行议购议销。1981年,对干鲜果品实行分购联销(即以果品公司为龙头,基层供销社为龙尾,多头收购,一头外销)。1984年,收购棉花704吨、大麻101吨、熟红麻240吨、蜂蜜105吨、干鲜果7296吨、干鲜菜2721吨、粮食14621吨、家禽16420吨、鲜蛋108吨、秫秸席167领,农副产品收购总值2103万元。
  二、废旧物资回收
  1953年,供销社根据“为工业寻找货源,为群众增加收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出口提供原料”的方针,开始收购废旧物资。主要收购品种有杂铜、废钢铁、废锡、废铝、废铅、废橡胶、破布、旧棉、废纸、废麻及麻制品、杂骨等。至1955年,收购品种和数量甚少,仅收杂铜851吨、废锡125.20吨、废钢铁201吨。
  1956年,基层社普遍开展废品收购,品种数量大增,共收杂铜75.2吨、废锡24.4吨、废铝0.2吨、废钢铁303.8吨、破布48吨、废旧棉20.45吨、废纸5吨、杂骨178吨。
  1958年,为保证“大炼钢铁”的原料供应,对废旧钢铁实行“大购大销”,提出“挖地三尺翻箱倒柜交售废金属”的口号,机关、学校和农业社层层向群众派任务、下指标,把好铁锅、好铜盆等砸碎当废金属交售,全县共收废钢铁5069.45吨、铝锡87.95吨、杂铜188.15吨。“大炼钢铁”结束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废钢,每年最少发动一次收购活动,直至1970年。是年,收购废钢铁5012.65吨。
  1970年后,贯彻“百废俱兴、变废为宝、多收收好”的原则,泰城各大工厂废铁沫收购量增大,最高年收购达5000余吨。1973年,土产公司成立废钢铁旧物资加工厂,将铁沫轧制成砖外调。其后,又铸铁炉岀售。1980年后,各乡镇陆续增设农机制修厂坊,主要原料是废品,废品市场从此出现了竞争局面,供销社收购受到影响。1984年,收购杂铜66.5吨、废钢铁3061吨、废锡5.5吨、废铅14.7吨、废铝24.4吨、破布260吨、废旧棉80吨、废纸1354吨、废麻制品32吨、杂骨761吨。
  第四节商品供应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建国初,供销社以支援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重要任务,从1950年春开始供应豆饼肥料。1952年,生产资料特别是肥料的供应量逐渐增长。供销社经营品种有化肥(硫酸铵)、信石(砒霜)、中小农具(锄镰、镢锹等)及少量木材。初次供应化肥时,农民顾虑重重不愿使用,为解决积压而全部赊销,因手续混乱,使供销社损失40多万元。
  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后,豆饼用作饲料,不准作为肥料,自此化肥得到推广,由县区乡村层层分配供应;并贯彻“大量增补旧农具、普遍示范和重点推广新农具”的方针,推销铁制水车、双铧犁。是年供应化肥2614吨、农药28吨、喷雾器310架、耕畜336头、双单铧犁35部、三角耕锄88部。
  1955年,互助合作大发展,化肥供不应求,优先供应农业社和互助组,主要用于经济作物,适当照顾未入社的烈军属。
  1956年,商品肥料货源紧张,化肥实行一次分配,分期供应;并供应颗粒肥、骨粉、杂肥、农药、硫磺、各种药械等。为弥补农业牲畜不足,从外地采购蒙古马224头、骡子30头、驴220头。为适应农机具需求,县供销社建立大型农具站及邱家店、山口、六郎坟、大汶口4处分站,供应水车、双轮双铧犁、步犁、耘锄、抽水机、胶轮大车、圆钉、铁丝等。
  1957年,对因缺零件不能使用的水车及一部分耘锄、双铧犁进行检查配件供应。为弥补化肥不足,从德州、徐州地区购进大粪干2902.179吨、颗粒肥1210吨,又从内蒙古购进羊粪2562.9吨。此外,供应化肥2655吨、农药256吨、小农具46件、双单铧犁402部、三角耘锄731部、小车外胎65条、农业用油41吨。
  1958年,为增产而大种地瓜,供销社从外地购进地瓜芽71769万株,调入地瓜种11.19吨。是年生产资料供应额为433.644万元,占年计划的49.56%。
  1959年,贯彻“以农家肥料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供销社以“伸长腿、跑远路”的办法,派员常驻东北、内蒙古等地挖掘肥源进行采购。年内共购进羊粪、牛马混合粪类杂肥14630吨、磷酸钙4135吨。同时采取土法上马,自制土农药75.6吨、土化肥471080吨,暂时缓解了供求矛盾。对水利建设供应了木材、钢铁、铁丝、铁锨、推车及苇子、席子、蒸笼、大锅、煤炭等物品。
  1960年供应拖拉机1台、电动机20台、柴油机36台、推车圈60万个、小车内外胎349百条。是年起,国家规定对收购的主要农副产品和超缴的征购粮食、外调的生猪、都奖给一定数量的化肥。为缓解化肥供不应求的局面,开始供应氨水,并配套供应氨水耧。是年供应化肥3826吨、农药478吨,其它如动力机械、油料、农具等生产资料比上年有所增长,生产资料供应额1276.30万元,占年计划的101.86%。
  1968年,县化肥厂所产氨水和碳氨,由供销社按合同计划供应。
  1971年化肥、农药仍很紧张,又大搞土化肥,主要是“土包氮”“5406菌肥”、土农药。此后,各类新型化肥农药问世,碳铵和氨水供应逐渐缓和,不再提倡使用土农药和土化肥。
  1976年始,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供销社供应铁锨、蹶及工程用油。
  1977年,供应拖拉机152台、柴油机942台、电动机40台。
  1978年,农业生产投入增加。是年,继续贯彻60年代初制定的对粮食和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化肥的政策,至1983年,实行奖售化肥的粮油、农副产品品种有粮食、油料、棉花、红麻、桑蚕茧、苹果、生猪等。1981年增加农膜供应。
  1984年,国家对化肥奖售政策进行调整:每交售粮食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13公斤;交售杂棉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70公斤;交售花生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40公斤。此外,对外贸岀口的板栗等干鲜果品也实行奖售化肥,化肥的奖售和计划分配、调拨,均按标准氮肥计量折算供应。是年,供应化肥81242吨、农药587吨、喷雾器9308架、农业用油12541吨、小农具130件、圆钉和铁丝548吨、20号步犁685部、三角耘锄790部、车圈246个、小车内外胎737条、农膜1146吨。
  二、生活资料供应
  建国初期,主要经营食盐、煤油,食油、茶叶、烟叶、棉花、火柴及少量的布匹,进货渠道依靠国营公司,供销社销售额尚不足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0%,其余均为个体经销。国家为了促进供销社迅速占领农村市场,对供销社所营分配商品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回扣2%。
  1952年,国家为鼓励群众入社,保护社员经济利益,对社员实行配售和廉价供应政策,配售物资有色布、食盐、火柴、煤油、秋粮,配售价格低于牌价的20?30%,廉价供应的物资有食油、煤油、煤炭、食糖。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供销社大搞销货运动,生活资料供应量大增。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开始占领农村市场。是年,供应食盐2176吨、卷烟394箱、茶叶63吨、火柴6602件、肥皂2110箱、暖水瓶8300只、煤炭3153吨、棉布10526万米、胶鞋110万双。
  1954年,农村经济有较大发展,群众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增长,日用品不足,于是对一些商品采取了限制性供应措施.如食糖实行半计划供应,即一般农民购糖以小包供应;产妇、无乳婴儿及病人根据乡村岀具证明优先供应;煤炭实行工业用煤计划供应,居民适量供应,农村群众少量供应;棉絮实行干部职工按计划供应,群众适量供应;纸烟实行涨价供应。是年下半年,人民币旧币换新币时,社会上一度岀现抢购风,供销社生活资料销售额比1953年增长近一倍。
  1956年,对私商改造结束,农村商业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由此供销范围扩大,经营品种增加,供应食盐5389吨、水产品540吨、卷烟2044箱、酒805吨、茶叶220吨、棉布50739万米、汗衫背心242万件、胶鞋395万双、卫生衫裤214万件、火柴25019件、肥皂5620箱、暖水瓶177百个、煤炭8147吨、铁锅360个。1957年始供应自行车。
  1958年,增加供应缝纫机4600架、收音机28台、钟表390只、糕点298吨。生活资料供应总额为3063.25万元。是年,“大跃进”使丰产的粮食失收,造成副食品和轻工业原料短缺,之后连续三年经济失调,而出口任务却很大。1959年下半年起,市场上的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供应趋向紧张,对部分商品实行计划供应。供应中,搞平均分配,手续繁琐,买卖不便,地区封锁,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1960年,供应煤炭59427吨、食盐999.3吨、毛巾7.13万打,袜子8.52万打,生活资料供应额3332.2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7.3%,比上年增3%。1963年供应略有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匮乏的局面一直未得到扭转,许多生活必需品难以得见。
  1977年,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的局面有所扭转。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购买力不断提高,吃、穿、用、住、烧有所改善,商品流通日益活跃,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足。1979年,自行车销量比上年增长两倍,缝纫机、收音机销量比上年增长近10倍,化纤布、木制家具、高档服装、床上用品以及电视机、电风扇等销量大增。
  1980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允许个体、集体经商,打破了20多年农村商业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个体户成为市场竞争的强有力队伍,供销社商品销量不断下降。
  1981年,电视机、手表销量增加,销售电视机503台、手表5692只、精铝锅109个。
  1982年后,市场进一步开放,除少数名优商品紧俏外,一般日用工业品货源充裕,进货渠道由单一型变为开放型,高中档商品供应量逐年增加。供销社实行了联购分销、代销、代储、代运、联营等业务。商品种类由建国初期的几十种增加到五千多种。
  1984年,供应煤炭51623吨、水产品528吨、食盐6727吨、糕点2302吨、卷烟11466箱、酒5098吨、茶叶266吨、棉布27022万米、化纤布7211万米、汗衫背心1838万件、棉毛衫裤1561万件、卫生衫裤499万件、各种服装2015万件、胶鞋2297万双、碗904千件、火柴21311件、肥皂50433箱、洗衣粉264吨、暖水瓶1378百只、精铝锅10224百口、缝纫机4673架、自行车1405辆、收音机7162架、电视机3098台、录音机1122台、电风扇2919台、洗衣机590台、手表16562只、座挂钟10293只。
  第一节经营管理体制
  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府设立商店,经营军用物资,兼营少量民用商品,此为境内国营商业的开端。1948年12月,成立大汶口贸易公司,1949年上半年改为鲁中南区贸易公司,下半年改鲁中南区贸易公司泰安分公司。1950年3月,该公司撤销,成立百货、土产、油脂、粮食、盐业五大公司。此后,相继建立专卖、煤建、花纱布公司,国营商业成为社会主义商业主导,并以批发业务和城镇经营为主。
  1956年6月,国营商业由商业局管理,辖百货、文化用品、食品、纺织品、专卖等公司及蔬菜、茶叶、医药、木材、盐业等经营单位,设批发、零售、服务网点17个。1957年3月,国营商业中划岀一个县服务局,开展食品、专卖公司及蔬菜、饮食服务业务。6月,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国营各公司下设分销处,辖收购组18个、批发门市部41处、加工厂2家。原百货纺织品公司、文化用品公司、大汶口百货公司、纺织品支公司改为百货、纺织品、民用器材、文化用品、大汶口百货5个经理部。1958年8月,县服务局、供销社并入商业局,辖生产资料、百货、副食杂品、土产废品、食品等经理部。1959年3月,根据中央“两放、三
  第十三编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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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包”的精神,将商业局所属部分基层单位下放给人民公社统一管理和经营,各公社建立商业科。6月,公社商业科、商店及所属门市部、附属加工厂、饮食、理发、浴池、照相等行业人员、资金、财产一律收回。12月,商业局辖食品、水产、百货、土产废品、生产资料、饮食服务、烟糖茶、蔬菜果品公司。1965年,共有20个独立核算单位,下设网点65个,从业人员555人。1970年12月,商业局与供销社再次合并,饮食服务公司、百货商店、副食品商店、蔬菜商店、酱菜食品加工厂、棉花加工厂以及基层供销社皆改为国营。1975年10月,商业局与供销社分开,国营商业辖百货公司、五金公司、蔬菜商店、副食品商店、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厂、酱菜厂。
  1984年,商业局所辖国营商业有百货、五金、副食品、蔬菜、饮食服务5个公司和食品厂、酱菜厂,下设网点97个,固定资金12163万元,营业额22302万元,利润220万元。
  1965?1984年国营商业经营情况表第二节业务机构
  百货公司建于1950年,下设支公司2个、营业部7个。1953年改为百货商店。1954年并入地区分公司。1955年5月,恢复县百货公司,下设大汶口百货商店和针棉织品、日用百货两个专业批发部。1957年6月,改为百货经理部。1959年,复称百货公司,干部职工130人。1963年9月,与地区分公司合并。1966年11月,五金分店和百货商店移交县商业局,设批发零售网点15个。1977年12月,县百货商店与百货分站合并为县百货公司,下设批发网点1个,零售网点10个。1984年,干部职工445人,总营业面积2838平方米,辖3个批发部、15个门市部。百货公司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及食糖、卷烟、罐头、民用交电、五金类商品。1956年,经营商品由4000余种增至5000余种。1960?1961年,工业品短缺,为加速资金周转处理残次商品6.97万元。1963年,打破批发起点,照顾零售单位进货,帮助基层供销社“卸包袱”、调换商品,紧俏商品优先供应农村,纯销售额比1962年增长11.2%。1972年,新扩大经营品种1500余种,购进总值2900万元,销售总值3900万元,利润143万元。1978年,轻纺工业发展,更新换代产品增多,陈旧产品滞销。1979年,经营商品8000余种。1980年后,商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中高档商品开始进入消费领域。1984年,百货商品增至一万余种。购进总值3517.5万元,利润总额42.9万元。
  泰安市百货大楼一角
  饮食服务公司建于1956年2月,初称饮食福利公司,下设照相合作社1个、理发合作社2个、公私合营饭店8个、公私合营旅馆3个、公私合营浴池2个。是年10月,饮食福利公司撤销,业务归县贸易公司。1957年上半年,复归县服务局。下半年增设大众服务经理部、岱峰旅馆、五松亭饭店。1958年4月,改归县供销社,是年8月又归商业局,改为饮食服务经理部。1959年,改称饮食服务公司,下设网点121个,其中国营7个、公私合营18个、合作小组27个。1963年,辖国营饭店3家、国营洗染店1家、公私合营浴池2家、
  续表公私合营旅馆3家、照相合作社3家及理发合作社等。1965年初,实行政企合一,由商业局直接管理,辖饮食、旅馆、洗染、委托、理发、照相等20个经营核算单位,65个门市部、店组,干部职工375人,营业额123万元,利润13.5万元。1966年11月,设饮食服务总店2家,以后两店合并。1968年,恢复饮食服务公司。1978年,城区服务网点增至266个。1983年增设贸易货栈,主要经营议价粮油、肉、禽蛋、副食品、调味品、土特产品、日用杂品、加工熟食制品等。1984年,辖饭店和旅馆17家、照相馆4家、浴池2家、理发店11家,干部职工910人,总营业面积11414平方米,营业总额301.7万元,利润总额8.47万元。
  食品公司1956年3月建立,干部职工63人,下设收购组。1957年,划归县服务局,7月改为食品经理部。1958年4月,划归县供销社,8月,复归县商业局。1959年,恢复县食品公司,下辖肉类加工厂、饲养厂。1963年,与地区分公司合并,下辖省庄、粥店、山口、徂徕、祝阳、范镇、大汶口、满庄、良庄、道朗、夏张、下港、麻塔、崅峪、北集坡、西住、邱家店17处食品采购站,泰城设食品门市部6个。1977年4月,又恢复县食品公司,设食品站18个,干部职工237人。1978年,泰城设肉食供应点11个。1980年,下设零售网点12个。1983年,下辖门市部8个,食品站17个。1984年,下设零售网点共25个。干部职工468人,总营业面积1631平方米。
  50年代中期,公司业务主要扶植私商发展经济,调节活猪、鲜果、鲜蛋、活禽的收购和调拨。50年代后期,上述商品纳入国家统购统销范围,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1956年以后,县内生猪外调业务由中国食品总公司泰安分公司代理,月吞吐量为2万余头,主要调往天津、北京及东北三省。1960年,实行换购奖售政策,鼓励农民养猪。70年代,各食品站宰杀白条猪肉进城,调活猪进肉联厂及省内调拨活猪,年调拨量为11万头。1977年购进总值762.2万元,销售总值852.5万元,利润总额91.5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允许个体、集体经营猪肉,取消统购统销,实行多渠道、多形式经营,自行调节,经营品种由只供应生肉一种增加到15种,销售总值增至1659.9万元。1980年,生猪储存实行随收随运,年调拨活猪7万头。1983年成立贸易货栈,主要经营畜产品,各种肉类实行议购议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1984年,经营品种增加到20余种,购进总值167.65万元,销售总值1891.4万元,利润总额55.4万元。
  蔬菜公司1956年1月,建立县蔬菜经营管理部,下设市场、亭子门首菜店,经营蔬菜、水产、干鲜调味品等50余种。1957年,改为蔬菜中心店,归县服务局管理。泰城蔬菜供应网点有国营门市部4个、合营门市部3个、小商贩97人、流动菜挑30个,平均每个蔬菜经营人员供应319人的蔬菜。1958年,划归商业局副食品经理部。1959年,改为泰山商店,增加青山、财源、东关、大关街、岱宗坊5个网点。1960年,隶属县蔬菜果品公司管理,下设蔬菜门市部11个,每个蔬菜经营职工负责732人的供应任务。1963年,蔬菜商店改属地区烟酒公司。1966年,恢复县蔬菜商店。1976年,公司设蔬菜贸易货栈,负责商品外购、内调、代贮存等;蔬菜零售店负责泰城国营网点的管理;蔬菜公司综合商店负责管理集体网点。是年,经营蔬菜、调味品90余种,兼营百货五金1000余种,销售额380.3万元。1979年以后,增设种子站、购销批发站、茶庄、蔬菜良种生产资料服务站。1983年3月,设市场综合商店批发部,主要经营干鲜菜、调味品、副食品、水产品、百货五金等。1984年,公司设网点11个,有干部职工629人,总营业面积4659平方米,经营品种增加到1620余种,购进总值702.5万元,销售额685.1万元,利润107.5万元。五金公司建国后至1966年前,五金交化商品由百货业兼营。1966年11月,设五金分站,下设批发部一个、门市部2个,干部职工50余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1971年9月,改为县五金公司,设批发部、修理部、仓库及门市部2个。1983年,设批发部、仓库2处,门市部2个、维修部1个,至1984年有干部职工141人。
  1962年,五金类商品供应紧张,实行重点放在农村、保证铁丝、元钉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1964年,取消31类五交化工商品的交叉经营,其生产、收购及分配供应均由物资部门管理。1967年销售额328万元,利润20.7万元。1976年,经营商品4500种。1978年后,经营范围扩大,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洗衣机等商品畅销。至1984年,经营品种增至5600种,购进总值1430万元,销售总额1729.4万元,利润总额51.4万元。
  副食品公司1967年10月,地区国营副食品业务移交本县后,设副食品商店、南关合作商店共19个零售门市部,干部职工86人,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1971年5月,工农兵商店与副食品商店合并。1976年6月,改为县副食品公司。1978年后,改变进货渠道,食糖、茶叶等大宗商品直接从产地进货。至1984年,下设批发部1个,门市部20个,干部职工增至390人。经营品种中由1978年的1000种增至1500种,购进总值1190.6万元,销售总值1157.4万元,利润7万元。
  第三节商品经营
  一、工业品
  布匹清末、民国直至建国后60年代初,境内农民以自织土布为主要用布。机织布建国前销量不大。建国后供应量不断增加。1954年9月开始,城市居民凭票定量供应棉布。进入70年代,化纤、混纺纺织品进入市场,棉布供求矛盾渐趋缓和。1975年销售棉布19823百米、化纤布4911百米。1978年后,供应形势日趋好转。1984年销售棉布64200百米,比1975年增加223.89%;化纤布31857百米,比1975年增加548.69%。
  服装建国前,洋布服装销量很小。50?70年代中期,以棉布服装为主,凭票证供应。呢绒、毛料、化纤等高档服装很少,服装品种少款式单调。1978年后,服装免票供应,款式、面料、花色品种发生明显变化,高中档呢绒、毛料服装增多,西装、茄克、羽绒服、真丝服装等各种款式的服装充满市场。1984年, 各类服装总销售量3045百件,比1975年销售量1157百件增加63.18%。
  鞋类建国初,商品鞋销售很少,居民一般穿自制布鞋。1956年后,商品鞋的产销有较快发展。是年,各种商品鞋销售1632百双。1965年总销量995百双。1978年后,皮革、棉花等原料充足,布鞋、皮鞋销量明显增长。1984年,销售皮鞋572百双、胶鞋3599百双,总销量比1956年增长120.53%。
  针纺织品建国初至50年代末,针纺织品供应逐渐增加。1960年,卫生衫裤、棉毛衫裤、绒衣裤、床单、绒毯、毛巾被、浴巾、毛巾睡衣、各种线毯(带穗、无穗、印花连儿童线毯)等14种棉织品实行凭票供应。1961年,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枕心、枕套、风雨衣、蚊帐布、人造棉布、麻布等10种棉织品又实行凭票供应。1964年,销售毛巾486百条、汗衫背心272百件、棉毛衫裤49百件、卫生衫裤27百件。1982年11月免票供应。1984年,销售毛巾5879百条,汗衫背心4074百件、棉毛衫裤3354百件、卫生衫裤498百件、总销售量比1964年增16.55倍。
  火柴清末开始使用舶来品(时称“洋火"),销量逐年增加。建国后,为国营商业经营的重要的生活资料之一。1960年销售2984件(每件100包,每包10盒)。1961年凭票供应。1962年销售2400件。1983年,敞开供应,年销量增加。1984年销售17139件。
  肥皂、洗衣粉建国前,多数农民用草木灰、土碱、皂荚和自制胰子洗涤衣物,肥皂销量很小。建国后,肥皂、香皂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生活必需品。肥皂生产受油脂资源制约,供求时紧时松。1960年销售肥皂83箱、香皂2285百块。70年代初,肥皂实行定量凭票供应,总销售量784百箱,香皂12776百块。1971年,洗衣粉进入市场,年销洗衣粉18.6吨、肥皂116百箱、香皂1128百块。1978年后,肥皂免票供应,销量增加。1984年销售肥皂291百箱、香皂4866百块、洗衣粉175吨。
  精铝锅70年代前,主要使用铁锅,精铝锅销量很小。80年代以后,销量增加。1981?1984年,总销售量为31292口,其中1984年销售6710口。
  缝纫机建国后至70年代,缝纫机是城乡市场的紧俏商品,供不应求,城市凭票供应,农村作为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品1960年销售102架。1964年销售127架。1970?1979年共销售12700架。1983年后,市场供应基本饱和,除名牌产品外,一般产品滞销。1984年销售6039架。
  钟表建国初,城内个体修表店兼营少量钟表,自国营公司经营后,零售逐渐增多,国家把钟表作为回笼货币的重要商品。至60年代中期,以销售钟为主。1965年,销售座、挂钟1254只,手表481只。1975年后,钟表的销售比例逐渐发生变化,是年销售钟2903只,手表4569只。1980年连续调整价格,手表每只由120元左右降到65元左右。1984年,经营品种除座挂钟、机械手表外,增加了大量电子手表和石英手表,是年销售手表31831只、座挂钟11929只。
  家用电器1970年前,主要销售收音机。70年代末,贵重家用电器渐次进入市场。
  1979年后,销售量逐年增加。1981年,销售电视机3697台、收音机19628台、录音机242台。1984年,销售电视机9665台、录音机615台、电冰箱109台、收音机13237台、洗衣机1855台。
  自行车建国前,主要是舶来品,销量极少。建国后,自行车品种少,主要有上海产永久、凤凰,天津产飞鸽,青岛产国防(60年代改为金鹿)。1949-1955年,全县销售自行车仅450辆。60年代初,青岛产国防车供不应求。1962年,实行高价销售,每辆500-600元。1965年销售1045辆。70年代起,名牌自行车凭票供应。1983年,名牌自行车仍实行统配计划供应,其它牌号敞开供应。1984年销售25439辆。
  食糖50年代初,食糖供应量较少。1957年开始凭票定量供应,产妇、病人和无乳婴儿凭区乡政府证明,适当优先供应,是年销售15吨。1963年,供应有所好转,基本满足市场要求,全年总销售79.9吨。1978年后,食糖市场逐步放开,买卖自由。1984年,总销售量3770吨。
  茶叶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茶叶货源主要来自六安、合肥、苏州、杭州、天津、济南等地。主要品种有黄大茶(俗称干烘),次为瓜片、大方等。1958年,主要品种有绿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玉兰花茶等。1960年销售677担。1961年销售1857担,其中花茶1060担、红茶68担、绿茶729担。1962年后,先后实行高价销售、农副产品奖售,是年销售127担。1965年取消高价销售,销岀茶叶1000担,其中绿茶占20%、花茶占40%。1970年后,主要以销售花茶为主,占总销量的70%。1984年销售4035担。
  卷烟鸦片战争后传入舶来品(时称“洋烟)。民国时期销量不大。建国后销量逐年增多。1960?1964年实行凭票或凭购物证供应,总销售8640箱。1965年,实行高价销售,是年销售卷烟1427箱。70年代以后,品种不断增加。1975年销售4694箱。1978年销售6001箱。1984年销售23958箱。
  酒类境内销量历来很大。清末至民国时期,主要销售当地产品,名酒甚少。建国后, 酒类实行专卖。1952-1955年,年销白酒114.2吨。1956年开始经营黄酒。1959年因原料不足,白酒产销紧张,改以果酒上市,总销售293吨,其中白酒149吨。1960年实行以酒换料,共销售246吨,其中白酒49吨。1962年对酒类专酿专卖进行整顿,停止酒类自营业务和高价销售,对酒类零售进行审查登记并控制销量,是年销售110.48吨,其中白酒66.84吨。1980年,取消专卖办法。此后,白酒、啤酒销量逐年增加,1984年总销售14278吨。
  二、农副产品
  肉类境内历来以猪肉销量最多,牛、羊肉次之。清末至民国时期,城乡均有肉铺,集市有肉市。建国后,国营食品部门以经营猪肉为主,牛羊肉除供应回民外,市场上很少见到。1955年3月,实行生猪派购政策,关闭社会肉类市场,由国营商业网点独家经营,年销售猪肉21.4万公斤、牛羊肉0.45万公斤。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肉类匮乏,实行凭票供应。1963年后,敞开供应,销售猪肉11么60万公斤、牛羊肉0.6万公斤。1965年,全县71个集市设立86个肉食代销点,全年销售猪肉两次实行凭票限量供应。1978年肉类供应缓和继而敞开供应,是年销售猪肉421.35万公斤、牛羊肉5.4万公斤。1981年,由于牛羊肉增多,养猪发展过快,猪肉滞销,出现卖猪难的情况。食品部门增设销售网点,延长营业时间,赶集串乡,降低销售价格,进行推销。1984年销售猪肉595.33万公斤、牛羊肉&47万公斤。
  蔬菜建国前,除农民在集市岀售蔬菜外,城乡均有蔬菜商贩。1956年,县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主要经营干鲜菜。1957年始,为保证蔬菜货源,建立蔬菜基地,1961年,蔬菜基地扩大,泰山公社为主要蔬菜基地。1962年, 销售蔬菜6389700公斤,其中鲜菜4953950公斤、干菜1435750公斤。1976-1979年,经营单位与蔬菜基地签定合同,采取定面积、定品种、定数量、定上市时间的管理办法,安排指令性计划,实行包产包销。1980-1983年,实行“大管小活”办法,将人民生活必需的大路菜管住,对细小品种、小杂菜搞活。1984年,取消指令性计划,开放市场,由菜农自产自销。国营公司,主要对干、鲜菜余缺进行调剂。
  鲜蛋建国前,鲜蛋零售历来以集市贸易为主。30年代,鲜蛋销量居全省首位,多数出境,常常供不应求。70年代开始对军特需及城市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居民等定量供应,年供应量23400公斤。1979年后,鲜蛋货源充裕,取消了定量供应。1984年销售鲜蛋430900公斤。
  第四章对外贸易
  第一节经营管理体制
  泰安的对外贸易,约始自五口通商之后
  不久。境内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均由商贩分散经营,通过济南、青岛、天津、徐州等地输入输岀。抗日战争时期,日商三井、三菱等洋行在泰安培植了一批“代理商”,垄断了出口商品收购业务。建国后,岀口商品分别由供销社及食品、油脂、畜产品等公司兼营,进口商品由省、地区有关专业公司经营。
  1958年11月,县商业局设外贸科。1961年9月,县供销社设外贸科。1972年10月,外贸归口管理,县设外贸局和外贸公司。1975年1月,外贸局和外贸公司撤销,外贸复由供销社经营。1977年6月,县外贸公司恢复,受县供销社和地区外贸局双重领导。1980年6月,又建立外贸局和外贸公司,实行统一领导,下设收购站1处。1984年5月,机构改革,撤销外贸局,外贸公司为全市外贸事业经营管理机构。外贸公司岀口商品,一是直接收购,二是委托粮食、果品、土产等部门及基层供销社代购,按上级指定的方向、地点、运交省地有关公司或口岸岀口。厂矿出口产品则由厂矿直接运交省地外贸单位。
  1978-1984年外贸经营状况统计表
  第二节出口商品
  建国前,境内出口商品主要是农畜产品。《中国实业志》记载,1933年主要商品出口量为小麦2800吨、花生米625吨、花生油2500吨、豆油875吨、大麻1512.5吨、姜440吨、山楂12600吨、柿饼37.5吨、鸡蛋13000万枚,总价值为71205万元。
  建国后,岀口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至1984年,共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工艺品、轻工业品、矿产、工具8类90多个品种。
  粮油类有花生米、麸皮、红小豆、芝麻、棉籽5种,主要是花生米。花生是境内大宗岀口传统商品。《重修泰安县志》载:境内花生“向惟有短小一种,种者尚少。自光绪十许年后,西洋种输入,体肥硕。山陬水筮,播种五谷,不能丰获;以艺花生,收入顿增,以故种者日多。近年且为出口大宗,民间经济力遂因之而涨,此新兴之利,古无有也”。随着花生岀口的增加,大汶口发展成为邻近数县花生集散地,因有“大汶口花生”之名。30年代,境内出口花生每年1250吨左右,主要销往法国、荷兰、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日本等国。抗日战争时期,花生出口被日本垄断。解放战争时期,岀口中断。建国后,泰安为全省花生出口基地县之一。主要产地为良庄、房村、徂徕、崅峪、北集坡、满庄等地。1978、1979年,每年岀口300吨以上。1981年花生丰收,岀口1241.5吨。后因外商对大小花生分类收购,增加了出口难度,1984年仅出口172.9吨。除岀口花生外.1982年出口红豆39.14吨、麸皮400吨。1983年岀口芝麻52.5吨、棉籽46.34吨。1984年岀口麸皮73吨。
  食品类有苹果、板栗、山楂、土豆、芦笋罐头、兔肉、牛肉、羊肉、鸡肉等20余种,其中苹果等6种食品出口量大。①苹果50年代开始出口。以色鲜、味美、果形匀称著称。境内山丘、沙地适种苹果,出口量虽不及烟台、青岛,但好于其他地区,在全省占有一定地位。1959年出口177.9吨。1973年岀口7254吨。1975年,省定泰安县向阳大队为红星苹果出口基地。1977年出口6116.15吨。后因出口品种受限制,大部分苹果不能岀口。1984年出口282.9吨。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提供苹果出口的充足货源,在下港、麻塔、省庄、北集坡、徂徕、满庄、崅峪、道朗、山口、夏张等办事处辖区各苹果生产基地,进行老树更新和改良品种,培植的玫瑰红、红富士等良种己开始结果。②板栗50年代开始出口,换汇率高,是外贸岀口骨干商品,时常供不应求。主销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及港、澳等地。l958年出口275.15吨。1963年增至425.65吨。1978年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栗农生产积极性提高,又加外贸部门加强了栗树病虫害防治和更新换代的技术指导,板栗增产,出口量增加,当年出口1235吨。1984年出口1035.8吨。③土豆(白头翁品种)1970年开始出口,主销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1971年出口1482.35吨。1971?1977年年均出口500?1000吨。1978年增至1613.13吨。1980年后,由于品种退化,岀口量逐年下降。1984年出口仅307吨。④兔肉1978年开始出口,主销日本和港、澳等地。外贸部门收购后,运交东平冷藏厂宰杀出口。1978年出口17.21吨。1981年增至35.16吨。1984年为23.78吨。⑤鸡肉1980年起,外贸部门收购后,运交济南肉联厂加工出口,主销日本、美国等地。1983年岀口35.44吨。⑥芦笋罐头1976年从日本引进芦笋种子,在17个公社的部分生产大队种植。1983年开始收购,由市罐头厂加工成罐头,当年出口607.22吨,主销日本、英国、西德等地。1984年出口1204.32吨。⑦花生水果罐头1983?1984年出口1055.59吨。⑧冻羊肉1982年岀口1.77吨。⑨冻牛肉1981-1982年出口927.14吨。⑩冻家兔1978?1984年出口197.68吨。?山楂饼1978?1984年岀口537.69吨。
  土产类有蜂蜜、地瓜干、槐米、核桃、生姜、大麻、姜芽、甜叶菊等20余种,其中以蜂蜜等4种为最多。①蜂蜜1963年开始出口槐花蜜,主销西欧各国,年出口量由几吨增至几十吨。1979年高达136.08吨。1984年为90吨。②地瓜干1979年开始出口,主销日本。地瓜干是国际市场紧俏商品,换汇率高,供不应求,是年岀口425.25吨。1984年增至307&26吨。③槐米1978年开始出口,在国际市场上供不应求。1978年出口31.12吨。之后,因私商高价收购运销外地,岀口量下降。1982年出口5.1吨。1984年仅0.2吨。④甜叶菊1982?1984年岀口67.44吨。⑤薏苡米1984年出口11.92吨。
  畜产类有猪鬃、肠衣、山羊皮、绵羊毛、兔毛、水貂皮、菜牛、羊绒、牛皮、猪皮、羔皮、皮褥子等30余种,其中猪鬃、肠衣等7种出口最多。①猪鬃清末开始出口,主销日本、西德等国,主要收购和加工基地徂徕孙家瞳村、邓家庄及许家庄。建国后,猪存养量不稳定,猪鬃出口量时升时降。1959年岀口19箱(每箱200。把)。1978年出口360箱。1981年增至8138箱。1984年降至25&03箱。②肠衣有猪肠衣、羊肠衣两种。清末开始出口,主销日本和东南亚等地。猪肠衣:1959年出口962根。1963年增至60031根。1981年达296641根,1984年为14798根。③山羊皮清末开始岀口。建国后每年出口3?9万张。1977年国家定泰安为出口山羊皮的基地县。1978年,县定下港、麻塔、徂徕、良庄、道朗、崅峪6个公社为青山羊基地。1984年出口羊皮14.66万张。④绵羊毛1970年引进细毛羊,年存养量7~8万只,收购羊毛7~15万公斤,统交泰安地区进出口支公司转省公司,加工成毛纺呢料、地毯等,销往日本、东南亚等地。1984年收交16.80万公斤。⑤兔毛1959年开始岀口,换汇率高,主销日本、西欧各国及香港等地。1959-1973年岀口量较少。1974年后岀口量逐年增加。1977年省定本县为兔毛生产基地。1982年岀口兔毛47025万公斤。1984年存养50万只,出口兔毛1.51万公斤。⑥水貂皮1974年从东平县引进水貂70只,由良庄公社的东方红、黄石崖、邱家店公社的前店等村养殖。1976年发展养貂专业户75户,存养7550只。当年开始出口貂皮143张。1983年增至8231张。1984年为5037张。⑦菜牛清末开始出口,30年代年岀口5500头左右,主销美国、苏联、日本等国。建国后停止菜牛出口。1978年恢复岀口,岀口标准为6口以内400公斤左右的活公牛,主销日本、苏联、西欧各国及港、澳等地。1980年港商来泰参观菜牛基地,当年岀口活牛1700多头。1981年为5088头。之后,因菜牛繁殖生长慢(需3?5年),岀口量不稳定。1983年仅岀口548头。1984年增为3750头。
  工艺品类有草编制品、人发等10余种,其中草编制品和人发岀口较早。清末民初,东南乡生产麦秸草帽辫,经新泰浮邱转运岀口,销往英、美、加拿大、德、法、意、菲、日、荷等国。1929年,县建设局设草帽辫传习所2处,提倡生产,出口量渐增。抗日战争期间,岀口中断。于1956年恢复岀口。1972-1976年,发展玉米皮编制品,共岀口草编制品3.26万件。1978?1984年,岀口货号45个,其中提篮2.88万打、座垫1.32万套。此外,1978?1984年岀口人发211.95万公斤。
  轻工业品类有雪平锅、铜网布、机制丝棉、卫生纸等4种。1981年开始岀口雪平锅,至1982年共岀口5.92万只。1981年开始岀口铜网布,至1982年共岀口1680吨。1980?1982年岀口机制丝棉6.5吨。1983年出口卫生纸15.6吨。
  矿产类有石英粉、石英石、重晶石、钾长石等4种。1979年开始出口石英粉,当年岀口40吨。1983年岀口560吨。1984年降至59.95吨。其余三种矿产,1979年后只岀口一次,共394吨。
  工具类只有锄头一种。1978年岀口一次,共15100把。
  第三节生产加工
  生产境内出口商品,根据国际市场需要,以销定产。重点扶持传统商品、畅销商品和新商品生产单位,实行奖售兑现,技术指导。1977?1984年,按照以种植、养殖为中心的方针,向生产单位提供无偿扶持金10万元、无息贷款9.9万元、钢材580吨、木材1640立方米、化肥8790吨,奖售粮食311.34万公斤。
  基地建设1972?1976年先后聘请海阳、肥城等县技术员,指导发展玉米皮编制业务。开办县、社、队大中型训练班120期,有14个公社的99个大队5000余人从事玉米皮编制品业。1978-1984年办训练班88期,自创草编制品货号27个,学习外地样品货号18个。
  1976年,外贸部门与17个公社的部分生产大队订立种植芦笋两万余亩的合同,在不能采笋的3年内实行包产,每市亩补助300元,供应优质化肥100公斤。
  1978年后,根据18个公社的地理条件和传统习惯,先后建立8个基地:①青山羊基地6处,即下港、麻塔、崅峪、徂徕、良庄、道朗公社;②兔毛基地21处,主要有埠阳、北旺、枣行、孛家店、杜家庄、辛庄、南黄等村;③水貂基地17处,主要有凤凰、黄石崖、前店、南王庄、东华等村;④板栗基地2处,即下港、麻塔公社;⑤苹果基地12处,即北集坡、省庄、麻塔、满庄、徂徕、峪、范镇、山口、下港、夏张、道朗、泰山12个公社;⑥肉食兔基地5处,主要有道朗、满庄、夏张等公社;⑦菜牛基地18处,即南河东、岗上、二十里埠、御碑楼、王家庄、井家洼、穆家庄等村及梭庄管区;⑧甜叶菊基地4处,即平家村、徂徕、大马、范镇。1984年,全市饲养牛、羊、水貂、长毛兔、肉食兔等重点户、专业户共2680户。
  引进良种主要有5种:①长毛兔1979?1980年,引进西德长毛兔80只、日本长毛兔50只,并聘请养兔技术员进行喂养指导;②菜鸡1982年从肥城、无锡引进,并设立养鸡点;③甜叶菊1982年与果科所实验农场试种成功,质量较优,深受日本客户好评;④七叶丹1984年试种成功;⑤薏苡米1984年试种成功。
  加工收购的商品有的需要加工后才能岀口。加工形式有两种:①作价加工如干鲜果类的挑选等;②自营加工如皮褥子由被服厂加工;草编半成品的缝里、佩带及装饰品的配制,由草编业加工;鲜牛皮、猪皮的腌制由皮革厂加工;石英粉、重晶石分别由下港、道朗办事处自行采掘、加工、装运,发往青岛口岸。此外,收购的活牛(400公斤以上的公牛)大部分由外贸公司装火车,押运到深圳,直接交给港商,其余部分活牛与活鸡、活兔分别运交地区冷藏厂和济南肉联厂加工出口。
  第五章物资管理
  第一节经营管理体制
  物资管理是建国后的一项新工作。建国初期,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社经营,工业生产资料由工业主管部门垂直供应。1958年7月始,物资的计划、调拨和供应,统由物资部门主管。是月,泰山市钢铁办公室设物资指挥部。8月,泰安县计划委员会设物资组。11月,建立泰安县物资供应局。11月底,以上机构合并为泰安市物资供应局。1963年7月改为物资综合公司,1977年改为物资局。1980年后,物资系统企业不断扩大,至1984年先后设立金属材料、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燃料5个公司和木材供应站及加工厂等,全系统干部职工192人。
  管理范围物资部门主管国家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包括金属材料、木材、工业生产用煤、建筑材料、化工、轻工、火工、橡胶制品、机电产品中一、二、三类机械及其它三类物资。1958?1965年,年均供应总值157.87万元。1965年,供应物资增至93个品种、725个型号规格。1966-1978年,年均供应总值594.96万元。1979?1984年,供应物资共6大类1000余种,年均供应总值203&32万元。
  管理制度1958年下半年,对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即原材料、燃料和机器设备等,逐步实行了计划分配制度。1959年,根据“先中央,后地方,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实行统筹统配的管理办法。1960年,物资部门实行政企合一体制。计划内物资按分配计划执行;计划外货源凡能弥补缺口的物资均纳入计划分配;计划外长线物资敞开供应。1963年,实行多渠道、多形式、计划供应、临时供应、借支垫付、定购预交、代购代销等办法。1965年,采取“集中使用,保证重点,面向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计划内物资专料专用,计划外物资调剂有无”的供应办法对三类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全面安排,统一外调、统一发运。为解决供应不足,开展地区之间的物资调剂,挖掘社会
  资源,并组织节约代用。1966年,虽受“文化大革命”干扰,仍采取了计划调拨、会议调剂、外出采购相结合的办法,缓解了供求矛盾。其后,物资管理削弱,物资供应不能正常运转。1976年起,实行统筹统支与地方平衡相结合的办法,专用的、固定大量供应的产品,实行产需直接见面;通用的、用户比较分散的产品,由物资部门供应;三类物资自由采购。1978年,为弥补物资缺口,实行计划外协作,调剂串换供应。1980年,贯彻计划供应为主积极开展市场调节的方针,既保证计划内供应又解决计划外需要。1982年,进一步增加物资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开拓供应市场,并把支农放在首位。1983?1984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改革体制,统筹供需,开源节流,搞活流通,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
  1958-1984年物资系统五项经济指标统计表第二节业务机构
  建筑材料公司1964年,物资综合公司设“三类建材物资”领导小组,管理全县砖、瓦、石灰、沙、石等三类建材产品的产、供、销。1976年改为由建材站管理。1980年由金属建筑材料公司兼营。1984年单设专业公司,主营水泥、玻璃、沥清、油毡、石棉、花岗石、云母等,兼营地方三类建材70多个品种。下设门市部、仓库,干部职工13人,年经营额199.78万元。
  燃料公司1978年成立,经营各种煤炭和焦炭。1984年有干部职工33人,年经营额978.39万元。
  化工轻工材料公司1980年,化工材料由“金化建”公司兼营。1984年9月设专业公司,主营化工、火工、轻工材料、橡胶及其制品等,兼营农用化肥。下设门市部1个、仓库3座,干部职工20人,年经营额399.97万元。
  金属材料公司1980年成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公司。1984年9月金属材料业务析出,单设专业公司,经营钢材、生铁、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硬质合金等,下设门市部1个、仓库2座,干部职工14人,年经营额583.4万元。
  木材供应站1972年9月成立,经营各种木材、纤维板、胶合板及木制品等。1980年设木器加工厂。1984年有干部职工25人,固定资产7.46万元,年经营额299.6万元。
  基层物资供应站1978年设大汶口、山口、范镇3个物资站。1982年设满庄、徂徕、祝阳、道朗、北集坡、邱家店崅峪、夏张、麻塔、良庄、西住、下港12个物资站,至1984年共15个。
  第三节物资供应
  金属材料建国前,境内金属材料实行自由交易,有生铁、熟铁、铜、银、钢几种,经营量很小。建国后,金属材料属于国家专控物资,由需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分配供应。1959年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初期仅供应钢材和生铁,且数量较少,是年供应钢材516.9吨。其后,供应品种不断增加,主要有钢材(包括重轨、轻轨、大型型钢、线材、中厚钢板材、薄钢板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硅钢片等)、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铸造生铁、冶金炉料、硬质合金等。1964年后,国家计划供应量不足,缺口通过计划外调剂采购解决,1965-1977年年均供应量为1339.3吨。1979年,通过全国大区及省各级调剂会,串换钢材1000余吨。1980年后,参与市场购销调剂钢材2328吨,占年供应量的45.3%。同时,开展“四代一调”(代购、代销、代加工、代储运、调剂串换),代购钢材和杂钢100吨,以生铁代加工钢材350吨,调剂利用库存钢材100余吨,缓解了供求矛盾。1984年供应钢材5310吨,计划内钢材主要供应各生产单位、各乡镇农具厂、小水泥厂、建材厂以及工业维修、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内生铁主要供应各乡镇农具厂;计划外调剂主要是弥补工农业生产所需及无计划供应的单位。供应总值1961年为72.1万元;1976年143.4万元;1980年后逐年增长,每年在254?432万元之间;1984年503.4万元。
  化工轻工材料建国前,境内经营的轻工材料主要是纸张、麻袋等,化工材料很少。建国后,化工轻工材料经营量逐年增加。1958年,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1960年后,以支农为主,供应量大增,有5类、73个品种,主要是炸药、雷管、导火线等,橡胶类的轮胎、管带等,化工类的纯碱、烧碱、硫酸、盐酸、硝铵、硝钠、沥清等,轻工类的麻袋、水泥纸袋,各种编织品等。1972年,供应炸药188.6吨、纯碱11.3吨、轮胎150吨。化工材料实行地区平衡分配。1976年,计划分配不足,通过调剂,调入急用化工材料总值4万余元1979年后,为缓解供应紧张局面,积极开展了市场调节和代购代销,组织计划外货源。计划内主要供应皮革、造纸、制毯、印染、玻璃、橡胶、泡花碱、化工等厂家,以及农田基本建设、水利、防汛等事业;计划外主要供应市直各厂及乡镇村街工副企业。计划内货源主要由省、地区调拨,计划外主要购自齐鲁石化公司及全国各地。供应总值1975年前均在百万元以下,其后逐年增加。1980年320余万元。1984年近400万元。
  建筑材料境内建材产品主要是砖、瓦、石灰、河沙、石料。1958年后,由物资部门管理。1966年,水泥、玻璃、油毡、沥清由国家计划分配,其中供应水泥4100吨、玻璃25箱。1976年,增加石棉制品、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及地方三类建材产品共百余种。计划内分配的,水泥来自新汶、炒米店、张店,玻璃来自济阳、秦皇岛、威海、青岛等地。70年代后,计划外调剂的水泥主要来自境内生产单位。境内生产的砖、瓦、河沙、石料、保温材料等地方三类建材产品具有一定优势,但1963年前产品规格杂乱,质量参差不齐,价格高低不一,生产计划,供销脱节。1965年,物资部门对手工业系统的砖瓦厂、石英厂、石料厂、沙厂及生产大队集体副业实行了全面管理,产销状况大有好转,砖瓦、石灰、河沙、乱石、石英、钾长石等产量倍增,行销济南、德州、惠民、聊城、北京、天津、上海及河北、山西、安徽、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湖南、湖北、云南、贵州、黑龙江等地。年均外销量8万余吨,占销售量的40%左右。
  机电设备民国时期,境内仁德、平民等厂及电灯公司的机电设备,均购自外地。建国后,机电设备由省、地区实行计划分配。1958年,由物资部门经营管理,品种、数量较少,主要供应轴承等农用物资。l959年供应轴承61套。1961年增至7438套。1962年后,机电产品供应困难1964年渐趋好转,计划内供应主要是机械设备、工矿配件、各系列轴承、电缆、电线等300余种;不足部分通过计划外调剂解决,其中主要为电机、轴承、电线及工具类等100多种。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计划供应严重不足,通过清仓査库、回收修复及社会调剂始获缓解。1979年后,供应好转,并开始经营各种汽车。至1984年,经营品种有5大类368种,其中电机、轴承、布电线、电焊条等品种最多,供应量为电机1196台、轴承38000套、电线1129千米。计划内供应由省、地区分配;计划外调剂主要购自北京、南京、上海、天津及湖南等地。机电设备主要用于支农并供应开关厂、农机具各厂及农电站等,支农物资占供应总量的70%左右。1976-1982年,除个别年份外,供应额均在230-280万元之间。1984年供应额347万余元。
  燃料清末至民国,境内用煤主要依靠商贩从新泰、莱芜、华丰等处运入。30年代,泰城、大汶口有几家煤炭店,初步形成燃料行业。建国后,煤炭由国家专营,工业用煤按计划分配,生活用煤由商业部门经营。1958年起,物资部门经营燃料,只供应“大炼钢铁”用煤。1959年供应原煤5311吨。1960?1961年,主要供应化肥生产用煤、发电用煤及农机具制修用煤。1962年后,生活用煤由地区管理。1969?1976年,物资部门供应煤炭仅限于调换砖瓦等三类建材产品,共计1.5万余吨。1978年后,工业用煤主要供应酒厂、化肥厂、酿造厂、水泥厂、造纸厂、农具厂、砖瓦厂及农田基本建设、地瓜育苗、农村多种经营、水利、公路建设等。烟煤主要来自新泰、宁阳、新汶、莱芜、肥城,无烟煤来自大同、阳泉、莱芜。1978年供煤14.6万余吨。1982年供煤20万吨。1983年后,又从外县小煤窑及长治、红山、武安等地调入部分优质煤,缓解了无烟煤供应的紧张局面。1984年供煤26.4万余吨。
  木材建国前,境内主要木材市场有泰城、大汶口、山口、范镇、崔家庄等集市。木材品种主要是当地及莱芜、新泰、宁阳等县的柏、槐、杨、柳、榆、楸等,外省木材极少。建国后,木材需求量逐年增加,当地木材供不应求。1952年始,境内主要生产单位所需木材,由商业部门计划供应。1959年后,由物资部门管理。1960?1970年,主要供应木器、火柴等25家工厂及各公社农具厂。1970-1984年,主要供应化肥厂、红旗煤矿等28个单位及各农具厂、黄前和大河水库等。1959年供应木材2080立方米。1964年6676立方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直至1982年,供应量下降,年均800?3000立方米。1983~1984年激增至1.1-1.4万余立方米。
  1960年供应品种有各种木材及毛竹。1975年有桩木、红白松、落叶松、曲、揪、柞木等。1979年增加纤维板。1980年又增胶合板。此后至1984年又增马尾松、东北杂木、江南杂木以及美国进口花旗松、苏联进口樟子松等20余种,计划内供应来自地区调拨。1980年前占供应总量的80%,其后减至10%左右,缺口依靠协作调剂解决。1982年由吉林省辉南、泉阳等地林业局进货。1983年与东北松江河、泉阳林业局等10余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从而有了可靠的货源基地。
  第六章饮食服务
  第一节饮食业
  泰安的饮食业发展较早,清末民初泰城设有饭店16家,从业人员124人,较有名气的有“同和春”、“义和春”、“元和春”、“聚宾楼”、“心中乐”、“桃园春”、“大兴饭店”、“万兴饭店”等,主要分布在财源街、大关街、通天街。1925年发展到25家,资本额60000余元。1937年21家,从业人员226人。抗日战争爆发后至1947年,先后有“元和春”、“泰和楼”、“齐鲁”、"会芳园”、“马家馆”、“义和春”、“侯家店”、“聚宾楼”、“新和园”等11家饭店歇业,其余商号勉强维持营业。
  解放后,饮食业发展较快,1949年有饭馆39家,从业人员289人,经营饭食以馍馍、锅饼、烧饼、油条为主。1953年,泰城设国营饭店1处,从业人员4人,经营额4439元。私营饮食座商465户,从业人员1180人,资本额34132元,营业额527496元。1954-1955年,个体经营户有782户,从业人员1359人,资本额85800元,营业额755500元。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全县有52家饭店实行公私合营,农村饭店过渡到供销社,各基层供销社相继建立饭店,下设邱家店、范镇、山口、省庄、大汶口等饭店。至1958年上半年,农村饭店21个,从业人员96人。是年,搞公共食堂,饮食业普遍萧条。三年经济困难时期,饭店用“增量法”、“瓜菜代”等办法,勉强维持营业。1963年,根据中央“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取缔私人饮食业,城镇和交通要道、集镇设饭棚,增加网点,控制市场。1966年,国营、集体饮食网点增加。泰城设国营网点10个,设有“心中乐”、“异兰芳”、“车站馄饨馆”、“桃园春”、“美而廉”、“大众饭店”、“岱宗坊饭店”,还设有合作店1处,下设17个网点。1970年,大关饭店、大关回民饭店、青山合作社饭店停业;东
  方红饭店、东方红回民饭店建成开业。1972年,恢复传统服务项目和地方风味小吃,经营饭菜50余种,并开设水饺部、包子部、面条部、快餐部,实行服务到桌到人,恢复承办酒席业务。
  1978年,饮食业日趋繁荣,饭馆增加了冷食、煎包、凉面、精粉馄饨等面食品种。为方便群众,城镇主要街道增加早点业务。1979年,允许农村社队、集体及个体经营饮食业。1980年全县有饮食业机构网点667处、从业人员370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网点56处,从业人员1040人,集体所有制网点246处,从业人员1941人,个体饮食业网点365处,从业人员725人。1984年,城区及各集镇、公路沿线、主要街道均设有饭店,全市饮食业机构网点1704个、从业人员5663人,其中个体业户1395个、从业人员1914人。
  第二节服务业
  旅馆招待所泰安的旅店业比较兴盛,一因泰山香火会,二因交通比较方便。客店一般为私人经营。清末,泰城洼子街、南关、西关、北关、通天街等处为旅店集中处。自岱宗坊至岱顶沿路均设有客店,有棒棰、鹦鹉、簸箕、笊篱等店家,规模很小,资金微薄。每年香火会期间,朝山进香的人云集泰山,临时客店增多。津浦铁路通车后,随着商业的发展,外埠商贩来泰经商者增多,火车站附近及西关大街旅店集中。20年代,东关、北关等处增设旅店数处。“七七”事变前,泰城旅店达300余家,旅店设备简陋。业务包括住宿、存放马车、购买土产品及汽车票、香纸等物。抗日战争期间,客流量下降,城内8家较大的旅店被迫停业。1945?1948年,国民党军队盘据泰城,住店人数锐减。
  建国初社会安定,客商逐渐增多,1949年城内开设旅店100余家。1955年,在通天街开办泰安县第一招待所,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人员。1956年,建泰山旅馆,从业人员24人。“连升”、“新安”两家旅馆实行公私合营。年9月,县供销社招待所建立。1957年,泰城旅店房间469间,容纳旅客1739人。1958年,各基层供销社先后建立旅店及马车服务站。1959年,建御座宾馆,隶属地区接待处。1965年,根据中央、省政府有关公社不准经商的规定,泰山公社经营的17家合作店归口管理。1966年,国营、合营旅馆、招待所共5家。1974-1976年相继建成泰安地区第二招待所,泰安地区第四招待所,泰安县工业招待所。
  1978年后,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者剧增,泰山旅游业不断发展,旅馆业兴旺。1979年,泰城、公社驻地、公路沿线相继建起一些个体旅馆,为方便旅客,旅馆开设母子房间、新婚夫妇房间及接送旅客等服务项目。各基层供销社及公社机关开设小型招待所。1980年,全县旅游店业网点106个,从业人员589人。1984年,境內共有旅馆、旅社、招待所192家,从业人员2674人,床位14908张,其中设在泰城173家,床位14247张(其中高档床位362张),从业人员2423人;客流量20万人次,其中接待外宾2.2万人次;旅游旺季床位利用率100%,年均利用率65%。
  照相1889年(光绪十五年),有刘姓在泰安经营照相馆。民国初,泰城设“翠景”“庆云”、“华英”照相馆,设备简陋,仅有三角架、4?6寸外拍机、自画小布景,暗室用日光灯来回走动晒相,经营状况不佳。1938年,泰城大关街、财源街,西升平街增设“泰中”、“泰山”、“泰东”、“明星”、“大中”、“光耀”、“美美”、“同芳”、“艺大"照相馆,从业人员30人。1945年,因战乱难以维持生计,时有6家照相馆停业。至建国前,泰城、大汶口有私营照相馆12家。
  建国后,照相业恢复发展,服务项目有修工、着色、放大,成品质量提高。1955年,泰城10家照相馆实行公私合营,增设照相门市部5个,从业人员28人。对私商改造后,过渡到供销社照相馆4家,此后大汶口及各基层供销社先后设照相馆13家,从业人员41人。
  1978年,先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彩色照相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有拍照、加印、着色、放大、修工、彩扩等,兼营照相器材及维修。1980年,境内设照相服务网点42处,从业人员158人,营业收入23.5万元。服务项目增加了喷灰照相及生活照。1984年,全市国营照相馆23家。
  理发清末民初,泰城有理发铺15家,从业人员50余人,主要设备为冷风吹面机、火剪、坐椅等。较大集镇有小型理发铺,其余为肩挑理发匠流动服务于集市乡村,少数理发匠兼操乐器,为群众婚、丧事服务。至建国前,泰城、大汶口有理发铺28家,从业人员105人。
  1955年,泰城35家理发店转为合作形式,后经调整发展,有14家理发部转为国营、集体经营。1956年,大汶口、范镇理发馆过渡到供销社。此后,各基层供销社相继开设理发店。70年代,理发业经营形式变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1978年前, 有国营理发店9家,从业人员103人,总营业面积637平方米。
  经济体制改革后,推行经营责任制,增加了个体租赁经营等形式。1980年,全市理发网点123家,从业人员206人。
  浴池民国前,泰城共和街、财源街建广生泉、天兴源浴池2家,从业人员62人,总营业面积600平方米,主要服务项目有理发、搓背、修脚等。民国初,建浴池4家,从业人员60人,总营业面积230平方米。20年代,增建铭德池,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从业人员32人。抗日战争期间,浴池业受到影响。1938年有5家浴池停业。建国初,有浴池5家,从业人员102人。
  1955年,浴池业公私合营,日客流量一般为100余人次,旺季300人次。1956年,大汶口有公私合营浴池1家,由于煤价高,年年亏损,1978年停业。此后,国家机关、工厂、学校有条件者均建浴池。1984年,泰城有国营浴池2家,总营业面积600平方米,从业人员40余人。
  洗染民国初,主要经营对白布、旧衣裤的印花或染色。建国后,土布明显减少,染坊业不景气。泰城有染坊1家,当时称为“洋染坊”。1959年改为国营洗染店,经营洗染、印修等。1966年该店有职工16人,营业收入2.8万元,1980年营业收入增加到5.8万元。至1984年,泰城洗染业仍为1家。
  第七章集市贸易
  第一节集市分布
  清乾隆二十五年《泰安府志》载,泰安县有集市52处。津浦铁路通车后,工商业不断发展,至1929年有集市107处,分布于泰城、大汶口、上高、西张店、西羊楼、颜张、后省庄、旧县、逯家庄、邱家店、许家庄、红庙、后燕家庄、山口、黄前、范家庄、祝阳、梭庄、下港、里官庄、上港、姚庄、崔家庄、化马湾、茌家庄、崅峪、西庄、苏家庄、留送、上庄、渐汶河、东牛、满庄、洪沟、北集坡、篦子店、许家埠、宅子、柏子、颜谢、西遥、南留、崔村、朱家庄、东良庄、东良父、茅茨、西良父、阳关、大房村、北腾村、
  乡城、南良父、南望、北望、桥沟、山阳、石崮、柴城、尧山、沈于、楼德、延东、宣洛、宫里、天宝寨、时家庄、山东、绳家峪、高平、石莱、放城、华村、涝坡、孙家泉、崔家庄、粥店、辛庄、六郎坟、大堰堤、黑水湾、天平店、夏张、鱼池、白楼、道朗、玄家楼、王士店、西界、砖舍、东向、马庄、孙家庙、孝门、河口、埠上、吴家店、洼里、边家院、安驾庄、高淤、上庄炉、坡庄、李家店、张侯、孙伯、南栾任。
  1931-1937年,境内政局稳定,有20多个大村镇先后发展成为农村市场贸易中心,较大者有天宝寨、楼德、山口(各有商店50余家)、宫里、范镇、夏张、崅峪、安驾庄、边家院(各有商店30余家)、渐汶河、化马湾、崔家庄、邱家店、颜张、旧县、鱼池、道朗、北集坡、满庄、良庄、东牛(各有商店20余家)。1938?1948年,境内战事频仍,泰城、大汶口及较大村镇的市场贸易均趋衰落,其他农村集市,一般尚能维持。随着斗争形势的变化,有些集市越赶越大(如渐汶河集),有些靠近敌伪据点的集市则成了半天集,有些集市则渐渐萎缩以至消失(如留送集,西庄集)。
  建国后,泰城下河桥市场一带发展为城乡物资交流中心,天天成集。农村集市因行政区划变动而划岀者除外,至1953年共有69个,其中万人以上的大集2个(大汶口、山口)、5千人以上的12个、3千人以上的10个、2千人左右的25个、千人左右的20个。1958年“大跃进”兴起后,许多集市被取消或关闭,保留的少数集市大大衰落,原来的整天集从此成了半天集或早集。1963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集市逐渐恢复正常。“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被诬为“资本主义阵地”,撤销32个,保留37个。撤销的集市有上高、西羊楼、西张店、颜张、燕家庄、东张、赵汶、宋家庄、石屋志、茌家庄、苏庄、鲁西、北望、许家庄、朱家庄、东良父、乡城、延东、宣洛、山阳、西界、西遥、大汶口三八集、孙庙、东牛、对臼、白峪、篦子店、赵家店、黑水湾、小辛庄、白楼集。保留的集市有省庄、徐家庄、刘家庄、旧县、渐汶河、邱家店、山口、范镇、祝阳、姚庄、麻塔、黄前、大津口、下港、下里、上港、崅峪、化马湾、上庄、崔家庄、房村、东南望、良庄、茅茨、大汶口、颜西、马庄、满庄、南留、北集坡、洪沟、夏张、玄家楼、道朗、鱼池、粥店、六郎坟集。其后,合并集市,统一集日,反复变动数次,给人民群众造成很多困难。
  1979年后,城乡集市发展很快,恢复了原撤销的32个集市,同时又岀现万人以上的大集2个(范镇、崅峪)。泰城新建了岱北、南门、东关、洼子街、顺河北路、文化西路、小桥子、车站街、青山街、三里等市场。至1981年,万人以上的大集又增2个(夏张、黄前),5千人以上的集市发展到20个,3千人以上的集市发展到12个,2千人以上的集市发展到30个,千人以上的集市2个。
  1983年,城乡集市共107个。其中五天一集改为五天二集的有省庄、渐汶河、山口、范镇、祝阳、下港、崅峪、上庄、良庄、北集坡、夏张、道朗12个,大汶口改为天天集,渐汶河成为小商品市场,车站街成为农副产品批发专业市场,各办事处(原公社)驻地都岀现天天市,基本解决了集期少、场地小、人群拥挤、交易不便的问题。
  1984年,全市共有集市120处,其中农村集市107处,泰城市场13处。城乡集市贸易日期表(1984年)第二节市场建设
  30年代,泰城、大汶口的市场设有固定货棚、货摊。其他集市,固定摊贩均有布棚、货床,一般行业有场地。解放初期,泰城多数小商小贩无固定经营场地。建国后,泰城除有固定门市外,凡农民进城岀售农副产品均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易。泰城确定洼子街和下河桥以南十二连桥以北为农贸市场,场内划分粮食、蔬菜、家禽、鲜蛋、百货、木料等市口。1963年,在48个集市的粮食交易市场配备磅秤24台、手秤17杆。其后,又在泰城、大汶口、山口等大集市设立标准尺、标准秤。
  1980年,在泰城文化西路、顺河北路、洼子街市场建立固定货棚2500米、货台1500米。1981年,建成岱北市场,面积4500平方米;顺河北路市场因选点不当,建成后无人问津,被迫拆除,损失7万元。1983年,新建扩建岱北、文化西路、东关、新市场等大小市场13个,内设固定摊位8900个。1984年,建设玻璃钢瓦棚783米(其中泰城批发服务部市场523米、祝阳260米)、水泥服务台780米(其中夏张500米、北集坡120米、邱家店30米、满庄130米),崅峪扩建市场长1000余米、宽20米,搬迁农民45户。
  第三节经营管理
  清末至1945年前,集市管理除税收由牙纪承包外,其他有关分行划市、场地设置等问题均由地方基层行政组织负责。
  人民政权工商部门于1943年开始对辖区集市进行管理,主要是对敌占区实行经济封锁,防止粮、棉、油等重要物资资敌。
  建国初期,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个体经济在集市贸易中占相当地位,粮、油、畜、菜等农副产品主要通过集市进行交换。市场管理的原则是促进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
  1953年下半年起,市场管理采取紧缩、限制、关闭等措施,时松时紧,多次反复。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关闭了粮油市场。由国家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岀现了粮油倒流,养猪量下降的局面。1954年4月,经专署批准,在九区试办粮食市场,其后推广到各大集市。1956年,随着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集市贸易纳入以国家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市场体系。1958年“大跃进"、大办公共食堂,集市贸易被取缔,随之而来的黑市交易充斥城乡,禁而难止。至1960年期间,物资紧缺,物价暴涨,小麦每公斤由2元涨至6元,地瓜干由1元涨至4元,一个煎饼5~8角,蔬菜高出牌价5~10倍。为恢复农村经济,搞好集市管理,禁止乱检查、乱没收、乱处理等违纪现象。是年,共查获各类投机贩运案件11675起,总价值7.34万元,其中属一类物资661起、二类物资2497起、三类物资8517起,同时取缔无证商贩。
  1961年,开展以整顿集市、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倒把为内容的市场管理。对战备战略物资和重要农副产品优先管好,压缩集市贸易。对粮、棉(土纺、土织)、油(油料、油脂)、建筑器材、有色金属等严加管理,控制集市贸易额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1964年“四清”运动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岀“胡萝卜芫荽葱,阶级斗争在其中”的口号,农民不敢上市经营自产的肉、蛋、菜。
  “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被诬为“资本主义尾巴”而受到批判,加以取缔或限制。撤销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归口管理,到处设立关卡,采取撵、管、训、查、扣、罚等方法。农民调剂余缺、互通有无的粮食(口粮和自留地小杂粮),有些被没收拍卖。家庭副业产品很少上市。农村粮、棉、油及农副产品不准进城买卖,市场越管越死。与此同时,集市以外的投机倒把活动却盛行一时。
  1970年10月,根据国务院指示,建立健全了工商管理机构,集市经营管理有所进展。但在“左”倾错误干扰下,工商管理部门被当作无产阶级在经济领域里的专政工具,集市管理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工作宁左勿右,限制过严、管理过死、打击过宽的现象相当普遍。对集市贸易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政策,堵塞了商品流通渠道,损害了群众利益,给城乡人民带来极大不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集市贸易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要求实现“四好"(管理好、宣传好、卫生好、秩序好)和“三化”(制度化、规格化、经常化)。上市人数和经营品种显著增加,贸易规模扩大,购销两旺,价格回落。1979年集市成交额214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2.9%,比1978年上升138.7%。1980年,集市成交额3422.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6.7%。1981年,集市贸易进一步发展,成交额比上年又上升12.6%。1982年,集市不断扩大,赶集时间延长,上市品种由300多种增至500多种,集市成交额494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53%。
  1983年,贯彻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发展集市,增加集期。同时,加强市场管理,治理脏、乱、差,上市商品实行分行划市分片经营,不得在场外成交,并规定:①不准以各种证券换取商品,严禁倒卖各种票证;②无县级以上医药卫生和工商管理机关证明,不准在集市上行医、出售药品;③严禁出售伪劣商品,以次顶好、以假充真、少秤短尺、掺杂使假、欺骗群众;④严禁在集市上赌博、测字、算命;⑤严禁伤风败俗、野蛮恐怖、摧残身心健康的卖艺活动;⑥严禁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是年集市交易额5797万元, 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8.46%。1984年集市贸易额继续上升,达6498万元。
  第四节山会、庙会、物资交流会山会、庙会清末至抗战前,境内有大小山会、庙会50多个,每年在既定日期举行,会期3天、6天、8天、10天、12天不等,与会者数万乃至十数万不等,外埠人士亦来赴会。山会、庙会主要开展物资交流,一般有戏剧、曲艺、武术、马戏等活动助兴,赴会民众中盛行酬神、祈祷之风。上市物品有杂货、棉布、丝绸、皮毛、中药材、农具、牲畜和土特产品,各种饮食摊点、酒棚、茶座一应俱全,对繁荣经济起了很大作用。此外,境内还有骡马大会80余处,多在麦收,秋收前举行。抗日战争初期,所有山会、庙会及骡马大会陆续停办。
  物资交流会建国后,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于1951年5月,在泰城举办首次物资交流大会,每天上市逾万人,成交总额10余万元。交流会期间,牲畜成交700多头,农具成交64700余件。此后,农村各地亦相继举办大会。1962年后,规模越办越大,次数亦越多。是年在泰城下河桥举办秋季物资交流大会15天,与会者有河南、河北、安徽、上海、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等10多省市的124个单位,成交总额165万元,其中成交生产资料占17%、生活资料占27%、农副产品占19%、副食品占7%、饮食物品占12%、其他占18%。至1965年,全境城乡各地共举办物资交流会20次,上市物品少者千种,多至2600余种;成交额少者20余万元,多至219万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秩序混乱,物资交流会停办。1979年秋季,大汶口恢复物资交流会,会期10天,上市品种2000余种,与会22万多人,成交大牲畜1909头,成交额121万元。之后,泰城、大汶口两地又举办物资交流会4次,农村各地未再举办。1982年,城乡皆停办。1983?1984年仅有大汶口举办秋季物资交流会2次,成交总额43万元。
  著名庙会、山会一览表物资交流大会基本情况表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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