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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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3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
分类号: F302.2
页数: 1
页码: 104-104
摘要: 1945年,上港乡的薛继培首先 组织了境内第一个农业生产变工组。次年1月在县召开的劳模大会上表彰了三个 模范互助组,推动了互助组织的发展,年底达 2507个。
关键词: 农业合作化 农业体制

内容

互助组1945年,上港乡的薛继培首先组织了境内第一个农业生产变工组。到1949年各种形式的生产互助组织发展到1225个。次年1月在县召开的劳模大会上表彰了三个模范互助组,推动了互助组织的发展,年底达2507个。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贫富两极分化趋势也随之出现。1951年,县委调査发现农村普遍出现雇工、放贷、土地买卖等现象,两极分化在加剧,决定广泛宣传发动、大力组建农业互助组。1952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2426个,次年达到12883个,参加农户86362户,367000人。1954年为12461个,参加农户104134户、443000人。互助组土地仍归个体农民所有,收入归己。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1月,二区苑庄乡张西爱农业合作社建立,有农户31户,为县内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年底全县发展为4个,入社农民141户、1000余人。1953年8月,县委总结了4处农业合作社增
  产的经验;12月5日,向各区下发了《关于互助合作的意见》。次年,全县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42个,入社农民2845户、12000人。1955年5~10月,县委先后贯彻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停、缩、发"的三字方针,整顿巩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整了分配比例(由土劳四六改为三七,超产部分归劳力)。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1020个,入社农民24400户、104000人。初级农业合作社由集体组织生产,土地、农具、牲畜所有权仍为农民个人所有。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秋,地、县工作组在二区试办起了苑庄张西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次年1月26日,县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在全县范围内试办高级社的意见(草案)》;8月17日,又提岀今秋冬完成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的要求。年底,全县建立高级社434个,入社农民107949户、459000人。1957年上半年,县委先后召开两次三级干部会议,做出正确对待和处理个别农民退社问题的指示,经过干群的共同努力,巩固了高级社。至年底,全县高级社达到690个,入社农民167257户、71.1万人,占全县农户的93.6%。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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