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概况】2014年,全市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平安泰安、法治泰安、过硬政法队伍“三大建设”,加强和改进工作,维护全市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5月,中央综治办到泰安市调研,6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到泰安调研,均对泰安政法工作给予肯定。11月,泰安市“社会治理创新'六大工程创新实践,被评为“中国社会治理创新范例50佳”。
【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带动”总要求,对市、县确定的重点项目提供保障。健全完善旅游秩序、医疗卫生、教育安全、食品药品、环保整治等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民生领域安全问题。全市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依法调节、理顺、规范经济社会关系,审执结各类案件4.77万件。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审结刑事案件2721件。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69万起,标的额45.88亿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审査起诉2453件、3600人。査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査职务犯罪133件、170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建成派驻检察室33个。公安机关加大治安防控力度,构建起“封边、控点、锁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开展“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追逃犯”等系列安民行动,破获刑事案件6569起。做好应急处突、反恐维稳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推进基层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和效率。民政部门推进社会组织建设,2月,泰安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法治泰安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依法治市部署,发挥政法机关熟悉政策、法律优势,在法律引导、依法调节、规范保障上下功夫,提供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关系调节、权益维护等方面支持,为全市深化改革助力护航。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复杂、疑难案件督査督办力度,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发放救助金9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7人。
【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政法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夯实基层工作根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综治工作平台,加强社区、村居网格化管理,加强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加强县、乡综治机构和村居(社区)综治办、警务室、调委会、巡防队建设,形成整体工作合力。2014年,全市政法系统有159个集体和5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尉海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平安泰安建设】坚持谋划在前、防范在先,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握工作主动权。深化“天网工程”应用管理,在全省率先建成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视频监控体系,提前2年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实施社会治安“巡防工程”,推动治安巡防向社区、村居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延伸,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遏制刑事案件多发势头,全市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比下降24.28%、15.63%、24.72%。 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混乱区域、部位144处。全市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分别为97.65%和97.87%,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和1.39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
【创新社会治理】把握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要求,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重心下移,规范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推进政法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实有房屋服务管理,把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全市发生矛盾纠纷1.35万起,调解成功1.32万起,成功率98%。5月,泰安市在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见义勇为表彰】2014年,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决定,授予王涛等16人“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各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授予李光红、范沅昆等2个群体“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对先进群体成员各奖励人民币参仟元。(尉海波)
【法律实施监督】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査,促进相关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和《南水北调条例(草案)》等进行立法调研。督促市政府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坚持应备必备、有备必査,依法开展备案审査工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
【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级法院深化认识,加大人财物投入,推动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组织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主体建设,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打造:阳光检察”“为民检察”“公信检察”。对全市公安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应用情况进行视察,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强化信息化警务新意识,打造信息化公安新平台,引领泰安数字化建设新突破,为幸福泰安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辛振华)
【概况】2014年,泰安市健全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联系点、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等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肯定,市政府法制办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等称号。
【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①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印发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开展评先树优工作,评选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13个、先进个人50名。参与起草《中共泰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对推进全市依法治市特别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出实施意见。②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全市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做法受到省政府法制办通报表扬。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受到省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肯定。③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为市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13场次,培训人员1500人。发布法制工作信息材料100余条。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热线活动(李昆明供)
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含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两项创新:一是政府法律顾问的组成为个人与机构并行,在聘请专家学者、法律实务人员的同时,聘任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二是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聘任的法律顾问统一管理。组建由15个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泰安市法律机构库”和60名专家、律师组成的“泰安市法律专家库”,选聘10名专家、律师和3个律师事务所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先后对《市政府与齐鲁银行合作框架协议》《徂徕
山汶河景区旧村改造意见》等进行书面审查,并提出法律参考意见。
【制度建设】①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征求意见、听证和评估等制度。全年制定审核各类文件6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34件。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査县(市、区)规范性文件8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备案文件9件,组织对市政府涉及投融资管理等领域相关文件进行清理,修订4件、废止3件、部分废止1件。
【决策服务】①合法性审査。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査和政府重要行政经济事务法律审查工作,审査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调价、山东省粮食局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13项政府决策和协议,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体制、泰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执法等多项法制调研。②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市委、市政府对外经贸发展指挥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城市建设指挥部工作,在中央商务区、历史文化轴、灵山大街、虎山公园、万官大街等重点项目建设中,为各指挥部提供法制参谋服务。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①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审验,审核申领、补领执法证件信息1190人,审验到期执法证件7300个,清理注销不合格执法证件647个,对全市618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考试。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公布和执行工作,公布39个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③规范城乡规划政府责成执法程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政府责成程序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并得到采纳,按照责成程序责成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目录编制,做好“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五不”(不放权、不精简、不集中、不提速、不脱钩)现象集中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专项治理。
【行政复议应诉调解】①行政复议。受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56件,办理省政府复议案件147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工作,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普遍推行公开审理,对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听证。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保障能力建设,修订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设立专门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对设施设备升级改造。②行政应诉。办理市政府应诉案件18件,组织答辩材料,履行举证责任,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出庭应诉,提升应诉水平。联合市中院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培训政府法制系统人员100余人。③行政调解。推进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贯彻行政复议案件先行调解工作思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李昆明)
【概况】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目标,以平安泰安、法治公安、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为载体,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做出应有贡献。市公安局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省委、市委科学发展满意度调査中,泰安市“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居6项调査指标第1名,连续3年保持全市第一;在全省调査中,全市群众安全感为97.87%,群众满意度为97.65%。
【反恐维稳工作】①对敌斗争。建立情报搜集、研判预警、人员稳控、现场处置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维稳工作链条,搜集信息1800条。破获各类邪教案件54起,抓获邪教违法犯罪嫌疑人195人,收缴反宣品1.6万份。东平县公安局打击邪教违法犯罪的做法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推广。②反恐处突机制建设。着眼反恐维稳新形势,推进反恐维稳“十大体系”(反恐维稳指挥、情报信息、人口管理、重点物品管控、重点场所管控、现场处置、网络防控、宣传培训、区域部门协作和考核评估工作),市、县公安机关组建专职维稳处突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武装巡逻、执勤,依托指挥中心调度,重点区域实现“一分钟现场处置、五分钟增援到达、半小时关闭城门”工作机制。③重点维稳。完成新中国成立65周年、APEC会议等安保任务120次,警卫21次。④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处置市政中心非正常信访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接待群众到访1124件,办结率99.5%,息访率98%。
【严打整治】①大要案侦破。以“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为主线,全市破获刑事案件7465起,逮捕2271人,刑事拘留3553人,行政拘留6988人;33起命案现案全部破获,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40%;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95%以上,先后侦破肥城市“1・5”张某强杀妻案、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28”特大绑架案等大要案。②整治治安。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恶势力团伙43个,一审判决434人,破获案件253起;打击“黄赌毒”百日会战,破获“黄赌毒”案件19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40人,端掉卖淫嫖娼窝点36个,缴获毒品5.38千克,査处涉“黄赌毒”娱乐场所224家,其中责令停业整顿56家、取缔36家。③打击经济犯罪。在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境外逃犯“猎狐”行动中,抓获目标逃犯2名;破获岱岳区BTC网上购物商城网络传销案、泰山区系列涉外合同诈骗案等经济犯罪案件294起,移诉案件278起356人,涉案金额3.2亿元。④整治非法传销。端掉传销窝点63处,审査传销人员397人,处理违法人员213人,抓获传销组织B级头目10人、C级头目16人。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①“天网工程”建设。按照“五位一体”布局,深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前1年半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覆盖、四级联网的“天网工程”,新建高清监控点1.7万个,整合“数字泰山”、校园安保等社会监控点11万路,形成“封边、控点、锁城”的立体化防控布局。利用“天网工程”挖掘案件线索3700条,破获案件13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00人。②巡逻防控。继续实施“警灯闪烁工程”,动员出租车司机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巡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立体化的社会大巡防格局。通过巡防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6人,救助服务群众586人次,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比分别下降10.1%、23.51%、2.28%。③网络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建立“网络安全社会专家库”,处置网上有害信息5.4万条,破获省厅督办的张某等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基层基础工作】①信息化建设.建成拥有13亿条数据、20个功能业务图层的大数据空间云平台,整合引进工商、电力、“数字泰山”、3G公交车监控等70类信息资源。完善DNA、指纹、在逃人员、失踪人员、疑似被侵害人员、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数据库。全市利用信息化手段直接破案占破案总数的60%。②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执法安全、流程、责任、质置等,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动态监控、事后追踪问责的链条式执法管理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实现监所、监管民警队伍“双安全”目标。③科技研发.“公安机关有毒有害食品快速检测仪暨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分析研判平台”“县级情报信息研判应用系统”2项科技成果分别获山东公安科技进步奖“应用技术类二等奖”。④基础硬件建设。刑事科学技术中心暨国家级实验室通过认可评审,完成泰山区分局、技侦支队等重大基础项目新建、迁建。(李英供)
5月15日,市类、市政府在市公安局举行全市“天网工程”启动仪式,市领导王云鹏(中)、刘卫东(右一)、郭德文(左一)出席仪式
【行政管理服务】①服务经济建设。制定《服务发展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围绕“一圈一带”总规划及高铁片区、徂彳来山汶河片区、时代发展线、历史文化轴等重点项目,开展周边治安综合整治86次,排査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1060起,破获涉及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刑事、治安案件297起。②服务民生。按照校园门口、走进校园、辐射社会“三步走”思路.提升校园固定勤务工作模式。“泰安民生警务平台”受理涉警民生诉求3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8%。免费为群众登记打码电动自行车突破110万辆。增设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分局受理点,审査、批准公民出国境申请10万人次,査处各类涉外案(事)件15起,査获非法居留外国人7名。【公共安全监管】①交通安全管理。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84%、11.01%、3.73%、11.11%。开展集中整治“代步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推动交通设施改造升级,推进交管、车管、事故处理和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②消防安全管理。推进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完成“4・5”长生林等灭火救援工作。消防后勤管理、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战训改革等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③危爆物品管理。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查破涉危案件7起,査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④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落实风险评估、安全审批、情况预警、现场维护等措施,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
【队伍建设1①立功创模。选树“中国好交警”、首届“山东最美警察”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39个集体和26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②干部人事。成立市看守所女子巡视监管队伍,充实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网安、禁毒等警种力量。③教育训练。培训民警6316人次。30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2600名民警通过高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组织民警参加司法考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④从优待警。成立山东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泰安办事处,落实牺牲、病故民警家属优抚、老干部慰问及民警休假等举措,发放民警优抚、大病救助资金50万元。(张立勇李晓磊)
【概况】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辖6个基层检察院和1个派出检察院,33个派驻检察室。全市有检察干警787人(市检察院机关152人),其中检察员426人,助理检察员48人,书记员74人,法警44人。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工作总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51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新泰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岱岳区检察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东平县检察院侦监科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肥城市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中心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宁阳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内,立査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7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件125人,渎职侵权案件34件45人;大要案68件95人,大要案率51%。査办贪污贿赂犯罪,査处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9件75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査询1790次,开展警示教育283场次,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44篇。
【刑事犯罪检察】年内,办理审査逮捕案件951件1299人,审査起诉案件2453件3600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0件10人,审査起诉42件7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61名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办案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专门办案机构,采取品行调査、刑事司法救助、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对33名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作出处理,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办理各类信访案件764件,其中控申信访278件、举报信访486件,连续3年涉检进京“零上访”。
【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对86起案件立案监督,追捕69人,追诉119人,纠正违法129件,提出刑事抗诉13件。开展刑事执法专项监督,发现违法375处,监督立案18件,监督撤案25件。加强监管执行监督.纠正监管违法8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4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査案件25人次。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审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72人次,重新收监5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抗诉案件4件,行政执法监督等新型案件219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司法规范化建设】印发《2014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市案件评査卷宗2450册,提出整改意见90条。开展检察宣告工作,公开宣告23件。深化案件管理制度改革,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全面推行律师预约系统,接待律师阅卷、会见376人次。
【信息化建设】推行业务软件应用系统,所办案件全部、全程纳入网上运行,录入案件信息6423条。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市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77条,重要案件信息14条,法律文书203份。
【基层基础建设】2014年,检察机关把工作重心放到检察室职能发挥上,加强与辖区内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把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开展警示教育332场,受理信访776件,提供法律咨询752次,化解矛盾纠纷161件。
【队伍建设】开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举办素质能力培训班28期、业务竞赛25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和“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村居760个、社区132个、学校172所、企业251家,联系群众1万户,征集意见建议492条。在省检察院组织的社情民意调査中,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率94.97%,比上年提高四个百分点。(郑岩)
市中院审结的一起行政审判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是山东唯一入选的案例(周敏敏供)
【概况】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辖6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设人民法庭33处。全市法院有法官742人,其他工作人员340人。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1万件,审执结案件4.77万件,标的额72.88亿元,其中市中院审结4875件,同比增长14%。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2.67%,市中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88.49%和9&96%,市中院结案均衡度80.68%o全市法院有39个集体、48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保持全市“五型”机关示范单位称号,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均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中院、新泰市法院、宁阳县法院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审结的一起行政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724件,审结2721件,判处罪犯3522人,分别上升10.69%、9.63%和13.72%,其中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159件,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9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7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0件,职务犯罪114件。
【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69万件,审结1.61万件,分别上升5.63%和2.32%,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8745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090件,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案件1095件,房产合同案件282件。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探索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联合调解、委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等制度,形成多元化解纠纷整体合力。
【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商事案件1.88万件,增长0.82%;审结1.69万件,降低8.84%;标的额增45.88亿元,同比增长165.36%。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9688件,涉泰山文化、泰山石膏等知名品牌著作权、商标权纠纷223件,新汶矿业集团与新加坡麦达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外商事案件11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大典型案例,制裁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
【行政审判】年内,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82件,审结829件,同比分别下降16.79%和23.24%。①建立实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将9类行政案件统一交由7个基层法院分类管辖。②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其中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司法建议,分别获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二等奖和三等奖。④市中院审结的杨某某诉山东省肥城市房产管理局案入选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是山东省唯一入选的案例。
【执行信访】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万件,结案9832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757例,拘留拘传979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妨碍抗拒执行案件9件。市县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上级法院信访部门、信访群众和基层法院信访部门三方“零距离” 交流。
【司法为民】①建立互联互通的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材料收转、案件査询等便民服务。②开通司法服务电话,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网上送达,构建“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③开展司法救助,全市法院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0万元,市中院为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员发放救助金30.3万元。
【司法公开】①升级审判信息系统,完善终端査询触摸屏、庭审视频录播直播和微博直播功能。②执行短信告知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行随机抽取评估拍卖机构、电子网络平台竞拍等。③市、县两级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部建成使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95万份,案件信息录入完整率99.99%。④向社会公开新闻发言人信息9名。
【司法民主】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增选人民陪审员370人,市中院与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47.9%和88.86%。开展法官“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法律咨询等活动,加大文书说理、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力度,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规范管理】①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审判效率、办案质量和未结案件三项通报制度,采取发改案件质询定责、瑕疵案件责任追究等做法,《人民法院报》以《抓住短板所在、找准进身之阶》为题予以报道。②探索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厘清院庭长、审委会职责权限,强化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制约内部不当干预。③自主研发审判质效管理软件,实现上下级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基层基础】落实“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方针,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实施“天平工程”,推进信息集控中心建设,打造集审判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信息、司法协助信息于一体的司法资源数据库,实现两级法院案件数据的实时传输汇总,提升数据生成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市中院11处法庭(含监狱法庭)全部改造或建设为超高清科技法庭。新建、改扩建人民法庭9处,宁阳县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建成启用。(周敏敏)
【概况】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平安和谐发展总目标,推进法治、平安、臥伍建设,拓宽为民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发挥有效作用。市司法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评中记集体二等功,宁阳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
【法制宣传教育】4月,全市第19个法治宣传月,启动“菜单式”志愿服务“情暖万家”千场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开展宣传活动,辅导讲座468场,发放资料5万份,接受咨询2000人次,受教育10万人次。8月,南湖“法治文化公园”二期升级工程竣工。全市6个县(市、区)均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通过开展理论研讨、法制讲座等形式,推动普法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开通普法考试网络系统,实现网上答卷、阅卷、管理、通报,为全省首家。在市、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法治之窗》《法律在线》等专栏,以案说法。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平安泰安建设的意见》,开展法治泰安、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肥城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新泰小良庄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省“六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中,全市有16家单位(县市区、部门、普法办)、9人分别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基层工作】①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县级矛盾排査调处中心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县(市、区)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扩大调解领域。开展“大排査大调解”活动,开展拉网式排査,重点排査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5月5日,在全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泰安市作为唯一地级市作经验介绍。年内,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21万件,调解成功1.19件,成功率98%。②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和现实表现,划分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进行分类管理。给社区干部、民警、服刑人员近亲属和原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卡,明确职责和任务,定期检査督导,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抓的工作目标。③安置帮教。排査安置帮教对象,完善安置帮教与监狱衔接沟通机制,建立安置基地,提高安置帮教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泰安监狱、鲁西监狱建立对接机制,及时对服刑人员开展基本信息核査.不脱管、不失控。刑释人员登记建档,组成帮教小组,把帮教管理落到实处。依托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阳光之家” “新起航”等过渡性安置基地17个,鼓励刑释人员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全市87个乡镇(街道)和7个部门(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泰安市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参与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和解答咨询8600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13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73件。
【司法鉴定】年内,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4件,减免鉴定费用2.79万元,全市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4239件。司法鉴定采信率96%。
【律师业务】全市律师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947家,办理刑事案件1377件、民事案件3610件、行政案件113件、非诉讼案件733件、仲裁案件132件、法律援助案件426件,法律调解676件,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1197人次,律师业务收费3623万元。
【公证业务】组织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完善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和行业惩戒制度,推动公证服务规范高效。全市公证机构
围绕国家楼市调控政策,加大房产继承、委托类公证业务承办力度,深化服务内容,提升工作质量。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2.14万件,业务收费420万元。(尹健)
【概况】全年受理案件156件, 标的额4.26亿元,标的额比上年增长2.46亿元,审限内结案率96.2%,调解和解率36.5%。
【仲裁业务】①案件审限管理。动态控制立案、组庭、庭审、裁决、文书送达等几个关键点,严防案件超时限,快捷解决纠纷。②开展“提速增效、化解积案”活动。集中办案、化解2013年后仲裁案件积压、拖延等问题,审理、办结超过1年仲裁积压案件8件。③制度建设。将审结案件的程序审査与裁决内容审査职责分开,分别划归案审室和督査室,防止内部运转责任不清、推诿扯皮。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衔接。就落实仲裁法有关问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行文,规范仲裁协议审査、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及裁决执行等具体问题,依法接受司法监督。
【仲裁宣传】①网站改版。新修改网站背景,原有版块重新布局,及时更新内容,使网站功能齐全。②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企业上市法律服务方面,提供支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走访调研、上门普法等方式,增加与市场主体面对面接触机会,先后走访调研市房管局、山东盛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征求仲裁发展意见和建议。泰安市仲裁委被列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③派出机构管理。修订完善《泰安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办法》,严格业务操作规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案件流程管理。重新规定新设立办事处、联络处的条件和程序。(安鲁)
编辑•校对王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