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2572 |
颗粒名称: | 小学 |
分类号: | G471 |
页数: | 1 |
页码: | 602 |
摘要: | 清末高初等小学堂由县视学公所管理,堂长由县衙任命。1913年“学堂”改称“学校”,设校长、训育主任、庶务主任。校长由县政府任命,主任、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937年后,抗日小学,由区文教助理员领导,村政权管理。建国以后,小学由县文教科管理。完小校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教导主任由文教科任命。各区设文教助理员管理本区小学。1951年,各区成立教育工会,工会主席协助文助做会员的工作。1958年各公社成立中心完小,中心完小校长对全社小学实行业务领导和行政管理。1960年各公社建中共教师支部,配专职支部书记,协同文助管理学校。1968~1976年,小学业务行政管理除由公社教革组负责外,由进驻学校的贫下中农代表或工宣队参与管理。1976年贫下中农代表和工人宣传队撤出学校,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管理体制。1984年区设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长兼办公室主任,文助任副主任,管理小学、农中和联中。1985年撤区建乡(镇),小学由乡镇教育委员会管理。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
关键词: | 学校管理 管理体制 肥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