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2540 |
颗粒名称: | 考试制度 |
分类号: | G424.74 |
页数: | 1 |
页码: | 591 |
摘要: | 清末学堂考试,有月考、期考、年终考、升级考、毕业考。各项考试,由教员命题,校(堂)长监理。毕业考试须会同地方官员办理。考试成绩以100分为满格,60分为及格。民国初期督学、视学视察时,可临时组织考察,有时组织毕业会考。 建国以后,中小学除沿用上述考试办法外,又增加期中考试、单元考试。1953年考试计分采用苏联5级分制,5分为满格,3分为及格。“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荐、选拔取代了升学考试制度,其他考试也相应减少或取消。1977年随高考制度的恢复,其他考试制度全部恢复,并增加了单元考试、抽考、摹拟考,以及乡(镇)、县、市组织的各种统考等。考试过多,增加了学生负担。 |
关键词: | 考试制度 考试方法 考试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