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250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
分类号: | D922.294 |
页数: | 1 |
页码: | 573 |
摘要: | 1911~1914年,县商会负责办理工商业者经营登记。1915年全县商号214家,计有典当、银号、杂货、药铺、酒店、油坊、京货7类。1935年,全县工商业有牙行、粮行、猪行等7行115家。1948年,据《肥城县商会营业员登记姓名缴纳月份统计备查表》。1951年,依照国家颁布的《公私企业暂行条例》和《关于公私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1963年以后,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登记和整顿。1979年,依照国务院“工商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规定,恢复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经济法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