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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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5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1
页码: 573
摘要: 1911~1914年,县商会负责办理工商业者经营登记。1915年全县商号214家,计有典当、银号、杂货、药铺、酒店、油坊、京货7类。1935年,全县工商业有牙行、粮行、猪行等7行115家。1948年,据《肥城县商会营业员登记姓名缴纳月份统计备查表》。1951年,依照国家颁布的《公私企业暂行条例》和《关于公私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1963年以后,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登记和整顿。1979年,依照国务院“工商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规定,恢复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经济法 中国

内容

1911~1914年,县商会负责办理工商业者经营登记。1915年全县商号214家,计有典当、银号、杂货、药铺、酒店、油坊、京货7类。1935年,全县工商业有牙行、粮行、猪行等7行115家。1948年,据《肥城县商会营业员登记姓名缴纳月份统计备查表》载,全县商号142家,12029人。
  1951年,依照国家颁布的《公私企业暂行条例》和《关于公私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全县共登记工商企业4040户,5624人。
  1963年以后,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登记和整顿。至1964年,登记发证的1781户。“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企业登记工作中断。
  1979年,依照国务院“工商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规定,恢复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登记发证的国营工业企业23个,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19个;国营商业企业328个,集体商业企业10个,其它商业567个。1987年,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年底,全县工业企业985个,其中全民所有制74个,集体所有制911个;商业企业1631个,其中国营299个,集体1332个。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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