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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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47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概况
分类号: F84
页数: 1
页码: 564
摘要: 1951年到1987年,全县保险的发展。由县人民银行代办保险业务,种类有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火灾保险、农村牲畜保险。
关键词: 保险学 保险理论 保险体系

内容

1951年8月,由县人民银行代办保险业务,种类有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火灾保险、农村牲畜保险。
  1952年11月,县保险支公司成立后,对国营企事业单位和县合作社进行强制保险,保险费用准予列入成本费内报销。当年全县牲畜28826头,参加保险的20215头,占70%。全年共收各种保险费90105元。
  1954~1955年县保险支公司撤销,由泰安专署保险中心支公司派员驻县财政局办理城市保险业务,2年共收保险费23541元。
  1956年县保险支公司恢复,1959年又撤销,3年共收保险费188394元。1959~1980年停办保险业务。
  1981年12月,再次恢复保险支公司,由县人民银行代理业务。1984年3月,县保险支公司正式独立经营,增加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机动车辆、物资运输、旅客住宿、养老金、生猪死亡、麦场火灾、家禽等多种保险。3年共收保险费250.5万元。
  1985~1987年,在巩固已有保险种类的基础上,又开展学生平安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矿务局近两万名职工还办理了简易人身保险,保险费每月3元、5元、10元,保险期5年、10年、20年、30年。到期还本付息,利息稍高于活期储蓄。必要时可以退保,遇有事故及时赔偿。1987年全县发展到63000户,收保险费28.71万元。另外还试办了机动车辆、乘客、驾驶员等意外伤害配套保险,3年共收保险费522.5万元。投保车辆一年无事故,续保时可享受投保费10%的奖励,不续保者不奖。1987年,县保险公司被省保险公司评为内部业务管理质量优胜单位。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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