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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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4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商信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3
页码: 548-550
摘要: 境内发放工商贷款始于1951年。在资金政策上国营私营兼顾,利率有所区别。国营企业贷款15~16.5厘;供销社13.5~16.2厘;私营工业36~37厘;私营商业39厘。1951年贷款余额3万元,其中国营占49%,集体占9%,私营占42%。1952年贷款余额15万元,国营占1 6.4%,集体占62%,私营占21.6%。
关键词: 信贷 贷款担保 贷款风险

内容

境内发放工商贷款始于1951年。在资金政策上国营私营兼顾,利率有所区别。国营企业贷款15~16.5厘;供销社13.5~16.2厘;私营工业36~37厘;私营商业39厘。1951年贷款余额3万元,其中国营占49%,集体占9%,私营占42%。1952年贷款余额15万元,国营占1 6.4%,集体占62%,私营占21.6%。
  1953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紧缩私营企业的贷款,对合营企业优予贷款。1956年压缩商业贷款,增加工业贷款。1953年商业贷款余额38万元。1954年工商业贷款余额72万元。1955年工商业贷款余额369万元。1956年工商业贷款余额345万元。1957年工商业贷款余额340万元。其中国营占56.8%,集体占42.3%,私营占0.03%,公私合营占0.19%,手工业占0.68%。
  1958~~1960年,在“大跃进”影响下,削弱了银行的监督作用。1958年工商业贷款余额1281万元。1960年上升到1638万元,比1958年上升27.9%。
  1962~1965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具体执行银行工作6条规定,紧缩贷款,控制现金投放,增加货币回笼,扩大商品供应,加速资金周转。县银行加强了资金管理,紧缩了信贷资金,压缩了关停企业的贷款,支持农副产品采购和商品库存资金需要。1960年累计发放商业贷款2217万元,1961年2191万元,下降1.2%。1960年商业贷款余额1221万元,1961年1520万元。工业贷款余额1960年417万元,1961年283万元,下降32%。1962年工业贷款余额463万元,商业贷款余额1387万元,收回拖欠贷款11.9万元。协助企业清理债权99.9万元,清理债务197.2万元,占应清理数的90%以上。1963年工业贷款余额170万元,商业贷款余额1226万元,年末库存物资1209万元。商品销售额完成5293万元,占年计划的108%。资金周转102天,比1962年加快34天。实现利润347万元,比1962年增加0.6%。1964年工业贷款余额270万元,商业贷款余额1163万元。1965年工业贷款余额126万元,商业贷款余额1373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和监督职能被削弱,工商业贷款余额由1966年的1616万元,1967年上升到1856万元,是1966年的1.15倍。1971年开始实行平均主义的低息政策,贷款利率均改为4.2厘,造成贷款松弛,资金周转缓慢。工业百元产值资金率由1966年的14.6元,1975年上升为1 6元。
  1978年以后,信贷工作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恢复了贷款的差别利率。对逾期贷款加收利率的20%;对积压物资占用加收利率的30%;对基本建设或财政性占用的贷款加收利率的50%。
  1979年清理工商企业挤占挪用的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148万元。清仓挖潜处理积压1150万元,占计划的143%。年底工业贷款余额2361万元,较年初增加92万元。全年资金周转118天,比1978年快27天,工业年产值比1978年增加10.6%。商业贷款4897万元,商业销售总额24000万元,比1978年增加13.2%。
  1980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放各种贷款余额9248万元,支持化肥、炼焦、技术改造和煤炭工业的发展,对轻纺工业适销产品生产大力扶持。1981年发放各种贷款余额12191万元。1982年贷款总额39807万元,余额11340.6万元。1983年贷款总额35882万元,余额13419万元。在“发挥优势,保护竞争,推动联合”的方针指引下,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对粮、棉、油、生猪等农副产品收购和加工,给予贷款支持。对国营和集体商业扩大经营增设网点,适当给予中短期设备贷款。对盲目生产,产品不适应的企业不予贷款。对挤占挪用流动资金的企业,实行信贷制裁。体现了紧中有活,宽严适度,发放回收及时合理的原则。
  1984年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放宽企业使用资金自主权,当年发放各项贷款43335万元,余额16875.4万元,超额完成上级指令计划。工商企业的资金周转由1983年的110.7天,到1984年的90.4天,加快20.3天。
  1985年工商信贷工作坚持“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方针,执行“以销定贷”、“以优定贷”、“以新定贷”的原则。本年发放各项贷款余额18831.3万元(其中建行860万元),工商流动资金周转111.3天,比原计划加快1.2天。商业流动资金周转97.8天,比原计划加快5.4天,使产、供、销、税、利同步增长。同年还积极开展信托业务,吸收发放信托资金900万元,县农业银行发放工商业信托贷款175万元。为了调剂资金支持生产的持续发展,1986年共调入资金97笔,累计金额1.3亿元,发放工业贷款8785万元(其中建行贷款70万元),商业贷款12754万元。1987年县建行发放建筑企业及工业流动资金贷款12860万元,设备贷款5240万元,发放信托和财政委托贷款755万元,各类贷款余额99933.4万元,城市工商业贷款余额26301万元。
  农村商业贷款以供销商业和粮食贷款为主,计划内贷款利率5.2‰,超计划贷款利率60‰。以存归贷,采取优惠结算的办法,贷款利率3.6~5.1‰,1984年以后改为存贷分户管理。粮食议价收购、农副产品收购同商业贷款利率相同,平价粮和种子收购仍按国家低息政策执行(利率3.3~30‰)。1980年贷款余额1631万元,1984年7233.4万元,1987年11988万元。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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