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收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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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4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收入支出
分类号: F810
页数: 8
页码: 521-528
摘要: 清末,县内财政收入主要为贡赋银米。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实征银21033两,米5750石。起运地丁银17167两,米5529.3石。起运本色正费并晒粮运耗、临仓米折及河道夫食共银1212两。存留:支官俸役食银1298两,里甲夫马银1101两,杂支银246两,米163.7石。
关键词: 财政理论 国家财政 财政学

内容

清末,县内财政收入主要为贡赋银米。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实征银21033两,米5750石。起运地丁银17167两,米5529.3石。起运本色正费并晒粮运耗、临仓米折及河道夫食共银1212两。存留:支官俸役食银1298两,里甲夫马银1101两,杂支银246两,米163.7石。
  1912~1929年,收入全部上解,县内支出由省拨款。1930年建立县级财政后,收支分为两部分:一是省直接拨款部分,支出包括党务、内务(行政)、政府兼理司法、监狱4项经费。肥城为三等县,1933年4项经费依次为3600元、12432元、3204元、2364无(银元,下同)。二是县地方预算部分,分经常门、临时门。县财政收入主要是田赋附捐、杂捐,公款公产息租和田赋临时附捐。1935年县地方预算书记载:肥城县额征田赋(即国税、省税合计数)113565元,其中,第一、二期田赋84761元,三期田赋28804元,由县代征全部上解。县地方预算收入经、临两门合计94340元,分别用于县公署、警察所、警备队、财政、教育、建设、自治(区公所)、保卫团、联庄会、度量衡检定所等项经费。
  1939年10月,县抗日民主政府二科(管财政)建立后,即与日军经济封锁、抢劫政策作斗争,根据上级规定征集粮款,保证战争供给。当时财政收入,以实物为主。在解放区、敌占区征收救国公粮,在集市或交通要道设税卡征税。此外,还动员各阶层爱国人士捐献物资,没收汉奸、大地主的不义之财。支出的总方针是,在保证抗日军政人员供给的前提下,支持农业生产和供销合作贸易等。
  1945年10月,抗日战争刚刚胜利,国民党随即发动全面内战。当时在“一切为着前线,一切为着胜利”的号召下,财政部门的中心任务是征收公粮,建立兵站、粮库,保证部队的粮草供给和党政机关的开支。收入全部上解,支出由上级拨款凭据报销。
  建国后,县作为省财政总预算的报帐单位,收入全部上解,支出凭据报销。财政收支由以实物为主渐改为以货币为主。行政事业人员在供给制的基础上实行包干折款发给货币。1949~1952年,全县总收入988万元,其中农业税817万元,占总收入的82.7%;工商税及其他税171万元,占17.3%。总支出29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1万元,占总支出的0.3%;社会文教卫生190万元,占63.8%;行政管理107万元,占35.9%。
  1953年县级建立一级财政,开始编制预决算。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固定收入有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有农业税、工商营业税、货物税及地方国营企业的利润收入等。预算内支出,包括经济建设、社会文教卫生、行政管理及其他支出。收支包干,年终结余不上交。1953~1956年,县财政预算内总收入1627万元,农业税856万元,占总收入的52.7%;工商税及其他税收712万元,占43.7%,其他收入59万元,占3.6%。总支出556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31万元,占总支出的5.6%;社会文教卫生支出256万元,占46%;行政管理支出268万元,占48.2%;其他支出1万元,占0.2%。
  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1957年进入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至1964年全县国民经济虽遭挫折,但仍取得较大成就。1958年下半年由于“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加之连年自然灾害,1959~1961年农业连续歉收,给财政工作带来严重困难。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全县压缩了基本建设投资,精减了职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发挥财政管理与监督作用。1963年国民经济状况开始好转,财政总收入1088万元,比1962年增长15%,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57~1965年,县预算内总收入7851.7万元,其中农业税2177.9万元,占总收入的27.7%;工商各税3553万元,占45.3%;企业收入1986.7万元,占25.3%;其他收入134.1万元,占1.7%。总支出3618.5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1248万元,占总支出的34.5%;社会文教卫生支出1499万元,占41.4%;行政管理支出780万元,占21.6%;城镇人口下乡支出15万元,占0.4%;其他支出76.5万元,占2.1%。
  1966~1976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平均递增速度由1965年17.2%,1970年降到7.7%。财政年度总收入由1965年的1061万元,1968年减少到834万元,减21.4%。嗣后,工农业生产有所好转,1973年财政总收入2092万元。1974年国民经济再度下降,年度总收入降到1264万元,比上年下降39.6%。1975年工农业生产又有了转机,年度财政总收入回升到1805万元,比上年增长42.8%。1966~1975年,财政总收入13980.5万元,其中农业税占15.9%,工商各税占66.78%,企业收入占17.2%,其他收入占0.2%。财政总支出641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占29.5%,社会文教卫生占48.5%,行政管理占18.2%,城镇人口下乡占2.2%,其他占1.7%。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为弥补十年动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上,首先保证农用资金和支农工业资金需求,压缩其他非生产性的开支。1976年预算内安排支农资金319.8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总额的30.4%。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革委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党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指导下,增加农业投资,减轻农民负担。至1980年底,5年共安排支农资金1503.3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总额6273.8万元的24%。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加3608万元,年递增率为9.2%。1980年财政预算内收入总额2717.1万元。
  1981年始,财政工作掌握“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压缩了行政管理支出。用于企业发展的资金达172万元,占总支出的1 3.4%。1983年弥补了历年累计赤字56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1984年,重点增加文教科技卫生的投资,支出1048.8万元,占当年支出总额的51.9%。1985年,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培植财源,财政收入超泰安市核定任务,达3419.4万元,比1980年增长25.84%。在确保经济体制改革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加大了智力投资,教育事业经费支出达历史最高水平,占财政总支出额的37.6%,比1984年增长27.5%。在增支因素大增的情况下,仍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1986年财政总收入3811.2万元(其中乡镇级1131.5万元),上级拨款补助60.5万元。总支出4077.2万元。由于政策性的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赤字201.5万元。1987年,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财政工作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当年完成总收入4804.2万元,总支出4615.9万元,弥补了1986年赤字189.4万元,达到两年累计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1976~1987年,财政总收入37594.1万元,其中农业税3147.8万元,占总收入的8.37%;工商各税32549.8万元,占86.56%;企业收入1738.5万元,占4.63%;其他收入158万元,占0.42%。总支出23707.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4362.7万元,占总支出的18.4%;社会文教卫生支出11420.1万元,占48.17%;行政管理支出3970.3万元,占16.75%;城镇青年就业支出210.2万元,占0.89%;价格补贴支出2408万元,占10.16%;其他支出1336万元,占5.63%。
  1949~1987年,财政预算内资金总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62037.3万元,其中农业税92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4.86%;工商各税46289.4万元,占74.62%;企业收入6123.6万元,占9.87%;其他收入405.5万元,占0.65%。总支出为34592.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7534.6万元,占总支出的21.78%;社会文教卫生支出16478.1万元,占47.63%;行政管理支出6290.3万元,占18.19%;城镇青年就业支出358.2万元,占1.04%;价格补贴2408万元,占6.96%;其他支出1523.5万元,占4.4%。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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