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征购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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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3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征购方式
分类号: F713.2
页数: 4
页码: 506-509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粮油统购,粮食议购,合同订购。
关键词: 收购 商品 采购

内容

粮油统购 1953年11月,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农村余粮户,剩余部分实行粮、油计划收购;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国家统一经营管理粮油,取缔私商经营。当年,全县完成粮食统购3701万斤,超分配任务201万斤。
  1955年9月,根据《山东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全县执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规定留足口粮、种子饲料等用粮后,剩余部分按90%的比例确定统购数量。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29965.11万斤,除去口粮、饲料粮、种子和机动粮,当年完成征购3319万斤(含农业税及地方附加税)。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粮食统购,以社、队为单位确定包购基数。由于“共产风”、“浮夸风”的影响,统购过了头,“三定”政策未能落实。
  1965年,全县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社员口粮不足360斤的生产队,不征不购,避免购后返销。当年,完成包购任务8975万斤。
  1971年,粮食征购任务改为“一定五年不变”,征购任务基数调整为7900万斤。其中夏粮3083万斤,秋粮4817万斤。1978年,粮食征购基数调减为7790万斤,其中夏粮3600万斤,秋粮4190万斤。
  1981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办法的通知》,全县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办法,三年不变。征购基数调整为7738万斤。1978年以后,年征购任务达1亿斤以上。
  粮食议购1963年,县粮食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与生产大队协商议价收购部分粮食和油料。其价格高于统购价,低于市场价。
  1963~1966年,议价收购粮食约30万斤。1967~1977年,议购粮食1775万斤;1978~1987年,议购54607万斤。1977年,议购5万斤,为最少年份。1986年,议购17616万斤,为最多年份。
  合同定购 198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的通知》,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粮种有小麦、玉米、谷子,其余粮种自由购销。当年全县合同定购粮食10716万斤。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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