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3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715.5
页数: 2
页码: 503-504
摘要: 各部、店、站、组承包责任制形式有:(一)定额管理,超利税后分成,欠利税后分摊。(二)定额管理,超利税后分档提成,欠利税后分档分摊。(三)定额管理,超欠利税后自负或利润递增包干。(四)定额管理,费用包干,联购联销按比例提成计酬。(五)定额管理,计件工资。(六)零售部门建立商品、现金账,按月盘点,严格交接制度。
关键词: 商业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经济核算

内容

1981年以后,商业逐步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对专业公司和基层社规定:“利润定额,照章纳税,定额交费,超额分成,欠额自负”。各部、店、站、组承包责任制形式有:(一)定额管理,超利税后分成,欠利税后分摊。(二)定额管理,超利税后分档提成,欠利税后分档分摊。(三)定额管理,超欠利税后自负或利润递增包干。(四)定额管理,费用包干,联购联销按比例提成计酬。(五)定额管理,计件工资。(六)运输车辆,单车核算,定任务,定费用,定消耗,定安全,包交利润。(七)对离店经营和租赁的职工,实行资金定额,定额交费,利润包干。(八)对采购人员实行“三定二联提成计酬”,即定任务,定商品适销率,定毛利率,联销售,联经济效益。(九)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定员定责,指标考核,联责计酬。另外对边、远、微、亏的店、站推行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广大职工干部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983年,供销系统13个基层社,8个公司下属的114个核算单位,实行利润定额,超欠税后自负的88个单位;实行利润定额,超额税后分成,欠额税后分摊的26个单位。当年纯销售完成7601万元,比1982年增长160万元。资金周转率87天,比1978年加快3天。利润291万元,比1982年增加7万元。县机电设备公司,1980年对下只联责不联利,当年利润只有752元。1986年实行联购、联销、联利,并层层分解到班组和人,年末实现利润20万元,是1980年的265倍。县百货大楼1987年实行“工资浮动、联销计酬、超额提成”,职工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年销售额达到834.2万元,比上年增加27.9%,利润实现14.9万元,比上年增加49%。马家埠供销社洼里综合门市部,1987年实行租赁,当年销售额达13.9万元,比上年增长79.8%。毛利率12.4%,增长1.6%。交纳税金3043元,增长74.5%。上交租赁金5000元,增长67%。租赁者月工资89元,比租赁前增长54.4%。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