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237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计划物资供应 |
分类号: | F722.2 |
页数: | 1 |
页码: | 494-495 |
摘要: | 计划物资销售对象,由工业和城镇建设部门,逐步扩大到乡镇水利建设等方面。销售方式有六种:①计划供应,如化肥、生活用煤等。②重点供应,优先供应重点项目。1970~1987年重点供应的有化肥厂、焦化厂、隆庄煤矿、五里垢煤矿、兴隆煤矿、县城搬迁、工业用呢厂、引黄灌溉等。③予约订货,以销定购。④调剂厂、矿等部门的物资余缺。⑤代购代销。⑥开展补偿贸易。1987年物资系统销售总额达1.12亿元,是1960年的42.9倍。 |
关键词: | 商业计划 物资供应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