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370
颗粒名称: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13.1
页数: 2
页码: 485-486
摘要: 1949年在县城、演马庄、安驾庄设百货经营组,负责对粮食、棉纱、棉布等的统一调配及商品的批发。本县国营商业属三级批发单位。商品主要来源有3条渠道:一是从二级站调入;二是地方产品收购;三是外地采购,以北京、上海、天津、济南、青岛、济宁、潍坊、泰安等城市的商品为最多。商品批发的对象是基层供销社、国营零售商店、驻军厂矿的服务社和个体商业户。
关键词: 商品流通渠道 商品流转 易货贸易

内容

1949年在县城、演马庄、安驾庄设百货经营组,负责对粮食、棉纱、棉布等的统一调配及商品的批发。本县国营商业属三级批发单位。商品主要来源有3条渠道:一是从二级站调入;二是地方产品收购;三是外地采购,以北京、上海、天津、济南、青岛、济宁、潍坊、泰安等城市的商品为最多。商品批发的对象是基层供销社、国营零售商店、驻军厂矿的服务社和个体商业户。
  1953年以后,国家先后对粮食、油脂、棉花、棉布、生猪、大麻、鲜蛋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或派购,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部门经营。1954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工经营,凡属工业产品由国营商业负责批发;土特产品、废旧物资归供销社经营;城区、矿区由国营商业设置零售网点;供销社负责农村的商品购销。
  1958年,商品流通范围改按行政区划进行,购销指标逐级分配,使许多商品供求失调。1962年后又恢复按经济区域流通,商品购销渐趋活跃,城乡物资交流通畅。1966~1976年,取消专业公司,停止跨区供应制度,复改为按行政区域流通,重复设置批发机构,加上“文化大革命”影响,致使货源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许多生活必需品如肥皂、洗衣粉、糖等严重短缺。自行车、缝纫机等实行计划供应。由于盲目采购,部分商品造成积压,被迫削价。至1976年,据不完全统计,商品损失达300多万元,占流动资金的30.1%。
  1978年后,国营商业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导下,积极拓宽流通渠道,按商品流向组织货源,择优选购适销商品,多方增加货源。1983年以后,冲破了流通领域里的“关卡”、“禁区”,形成了按经济规律组织商品流通的格局。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