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2346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土地管理 |
分类号: | F293.22 |
页数: | 2 |
页码: | 469-470 |
摘要: | 建国后的土地管理归县民政局。1982年改属县农业局管理。1987年2月9日建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二级单位,隶属农业局。同年11月2日改称县土地管理局,列编县政府序列,局级单位,配干部职工29人。设政工科、城乡用地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土地法规监察科、土地开发利用站、土地勘测规划站。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土地法规,管理全县土地的调查、登记、征用、划拨和需要市以上机关批准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等。 |
关键词: | 土地管理 土地利用 土地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