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公用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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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3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村公用设施
分类号: TU998.9
页数: 2
页码: 460-461
摘要: 本文内容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建设。
关键词: 城市防护工程 城市公用设施 肥城县

内容

用水 旧时平原、丘陵地区农民饮用浅井水,山区有100余村砌水池挖旱井蓄水饮用。建国初期,有些村庄挖新井改造旧井,加筑井台和井盖,改善饮水卫生条件。1970年始建压水机井,汶阳公社有90%以上的户用压水机井。至1987年,缺水山区的140多个村在政府扶持下集资1715万元打岩心井,解决人畜用水。
  用电 1959年王瓜店公社有33个村架线通电,是全县第一个用电的公社。1960~1964年,石横、城关、王庄、汶阳、湖屯等公社大部村庄通电。至1985年底除边院镇的北胡村外,全县村庄全部通电。1987年1月28日,县供电局为北胡村送电,成为泰安市第一个村村通电的县。
  公共建筑清末民初农村公共建筑多为庙宇、祠堂、学校和村公所等。1965年以后,较富裕的生产大队先后建起礼堂、医务室、敬老院、幼儿园、代购代销点等。至1987年全县农村公共建筑面积达149.15万平方米,其中村委会办公室10.81万平方米,学校24.05万平方米,幼儿园1.89万平方米,敬老院1.4万平方米,卫生室1.7万平方米,代购代销点1.7万平方米,各类厂房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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