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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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314
颗粒名称: 公房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页码: 458-459
摘要: 1911年前后,乡、镇机关未有专门办公、住宿用房,多用庙宇、祠堂或借用民房。1946年土地改革后,乡、镇机关多用没收地主的宅院。1954年,汶阳、边院、城关等区公所始建办公、住宿用房。1961年12处人民公社机关先后建公房13680平方米,占地118.05亩。至1978年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发展到350.25亩、21000平方米。
关键词: 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 肥城县

内容

1911年前后,乡、镇机关未有专门办公、住宿用房,多用庙宇、祠堂或借用民房。1946年土地改革后,乡、镇机关多用没收地主的宅院。1954年,汶阳、边院、城关等区公所始建办公、住宿用房。1961年12处人民公社机关先后建公房13680平方米,占地118.05亩。至1978年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发展到350.25亩、21000平方米。1987年全县9镇8乡,乡镇机关占地455.25亩,建筑面积59500平方米。其中有12个乡镇建办公楼。
  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包括派出所、法庭、银行、税务所、工商所、粮所、供销社等,1958年占地468.3亩,总建筑面积68622平方米。至1987年底分别达到1068亩、11.25万平方米。
  文化娱乐场所,1974年王庄公社建起第一座社办影剧院,1978年全县发展到4座。至1987年有7个乡镇建起影剧院,建筑面积5930平方米。
  1958年,12处人民公社驻地商业、饮食服务业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至1987年底发展到88800平方米。
  乡镇驻地的学校,建国前多以庙宇、祠堂或借用民房作教室、办公用房。1952年开始建学校,至1987年乡镇驻地中小学61处,占地580.35亩,建筑面积52100平方米,累计投资462万元。卫生事业1950年前均为私人所有制,1952年后始有公私合营,建筑公房。至1987年卫生单位占地291.15亩,建筑面积44823平方米,累计投资503万元。邮政电信1950年始建公房,至1987年占地面积22.05亩,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
  乡镇企业公用厂房、住房及办公用房,1978年以后发展较快,至1987年占地面积874.05亩,建筑面积76582平方米,累计投资1655.6万元。
  乡镇公用住房的建筑面积,1958年为4200平方米,1987年达43.92万平方米,是1958年的104.5倍。居民的私房建筑面积,1958年745800平方米,1987年发展到133万平方米,是1958年的1.78倍。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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