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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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294
颗粒名称: 民房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
页码: 452
摘要: 老城民房建设,1956年以前因土地私有,布局无统一规划,公房、民房搀杂。清末民初,民房多以砖、石作基础,以土筑墙,木制房架,多以草盖顶,瓦房甚少。至1949年,民房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国以后,民房建设逐步纳入城市规划。50年代改草房为瓦房;60年代逐渐改为砖、石、木结构的瓦房;70年代以后,利用钢筋水泥预制件建房者渐多。至1976年城区民房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是建国前夕的1.64倍。
关键词: 城乡建设 现代化建设 农业建设

内容

老城民房建设,1956年以前因土地私有,布局无统一规划,公房、民房搀杂。清末民初,民房多以砖、石作基础,以土筑墙,木制房架,多以草盖顶,瓦房甚少。至1949年,民房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国以后,民房建设逐步纳入城市规划。50年代改草房为瓦房;60年代逐渐改为砖、石、木结构的瓦房;70年代以后,利用钢筋水泥预制件建房者渐多。至1976年城区民房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是建国前夕的1.64倍。1977年以后,因县城搬迁,民房建设基本停止。
  1977年后随新城迁建,公房建筑集中。新城驻地刘家庄居民住房也大有改善,全村433户,2076人,迁城前民房建筑总面积35721平方米,多为土木结构的平房或瓦房。随新城建设,民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至1985年,全村改建房屋1500平方米,新建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721平方米。改建与新建的房舍均为砖混结构,玻璃门窗。一般4间主房,70平方米左右,并有厨房、储藏室,约20余平方米。1987年全村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人均21平方米。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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