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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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2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路
分类号: U412.36
页数: 4
页码: 424-427
摘要: 本文描述了公路修建,公路养护(一、养护队伍 ,二、养护方式 ,三、养护经费,四、公路绿化,五、路政管理)。
关键词: 公路 车道 道路

内容

公路修建 1929年国民政府倡修公路,县政府奉命整理路政。在原官道基础上,对境内所属官道进行修建。至1937年修建公路94.4公里。因质量低劣,逢暴雨难行,交通运输时通时停。1939~1940年抗日军民曾破路阻敌。抗日战争胜利后,县民主政府组织民工修复,公路交通恢复正常。1948年济南战役前,曾集中民工500余名,抢修公路200余公里。
  建国后,县政府组织人力、物力对干线公路进行改建。至1987年,先后完成了境内4条旧干线公路的改建工程,总长141.5公里,修建桥梁、涵洞528座,长6484米,投资214.28万元。同时,增修了专用公路和县乡、乡村公路。
  一、泰(安)东(平)公路:境内线段长31公里,经肥城南部入东平。1952年施工,对全线进行普修。1971~1977年对安驾庄至泰肥交界处,以及至东平县鄣城路段先后进行改线和改建,加宽路基,增厚路面沙土层,建筑桥梁、涵洞。翌年,境内路段全部铺设沥青路面,质量达国家三级路标准。
  二、肥(城)梁(山)公路:境内长25.6公里。1954~1955年修复肥城至大羊路段,肥城至演马庄的班车延伸到东平须城。1957年,泰安地区公路段组织施工,改建肥城至大羊、流泽、东平的公路。翌年4月,肥城、东平同时施工,路基加宽,路面改为泥结砾石结构,8月竣工通车。肥城各煤矿相继投产后,运煤车辆日增,原路面超运输负荷。按每昼夜1000辆次交通量设计,改建了马庄至小虎庄路段,加铺锥石、灰土碎石承重层,并铺设了沥青路面。
  三、泰(安)临(清)公路:境内长37.7公里。1951年秋,泰(安)肥(城)平(阴)沿线同时普修。1958年,肥城煤田开采后,境内路段改建,路基加宽至10米,加铺灰土砾石承重层和渣油层。改建公路除国家投资外,肥城矿务局负担了部分费用。
  四、济(南)兖(州)公路:境内长47.2公里,历代为县内主要交通干线。原路基弯曲狭窄。1955年开始修建。1959年12月~1960年1月,县成立公路修建指挥部,全县2万余人参加修路,提前完成了修路任务。1964~1969年先后对路段加铺了泥结碎石和渣油路面,投资51.92万元。
  五、专用公路: 县内专用公路有4条,长18.9公里。
  四七四一专用公路,1969年6月施工,1970年竣工。路基宽7米,级配砾石路面,长8.9公里。七四五〇工厂专用公路,1970年施工,1975年竣工。路基宽7米,沥青路面,长4.5公里。矿务局专用公路,从矿务局至朱庄与泰(安)临(清)公路相接。1960年由矿务局投资修建,1972年竣工。路基宽7米,沥青路面,长3.5公里。
  县面粉厂公路,从鱼(池)张,(庄)公路蒋庄村南至县面粉厂。1982年由县面粉厂投资修建,1984年竣工。路基宽8米,沥青路面,长2公里。
  六、县乡公路: 县乡公路始修于1958年,由国家和地方投资修建。全县16条,142.3公里。1958~1966年,修建边院至汶阳、边院至大汶口、广里至湖屯等6条公路,境内长34.9公里。1967~1976年,修建仪阳至过村、安临站至孙伯、上庄炉至边院等8条公路,长67.1公里。1977~1983年,修建鱼池西至张庄等2条公路,长40.3公里。
  1980年,汶阳镇集资61.5万元,修沥青公路10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汽车。
  至1987年,县内共有沥青路面344.1公里,其中8.4公里达到国家一级路标准,133.1公里达到国家三级路标准,其余的达到国家四级路标准。
  公路养护
  一、养护队伍 清代官道,无专人养护。帝王或政府官员巡视,途经县境,由县衙(府)在官道沿线派夫,临时抢修。1929年县政府成立建设局,奉令整理路段,养护诸事仍由地方征夫出役承担,无统一规格要求。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虽曾规定:“所有养护路线,系由路局雇用长期工夫,分养路班,养路工区,以便随时养护。计平均五、六华里设一工夫。”因战乱频仍,公路无专人养护,年久失修,交通时常中断。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公路站,专管公路修建养护和管理。次年,根据“远修近养”原则,沿公路两侧每5公里设1公路养护班,主要承担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绿化等。养路员报酬由各村负担。
  1958年,县公路站配专职养路工人14名。1963年在泰(安)临(清)干线和济(南)兖(州)干线设百福图、大封、白庄、石横、五里垢5个工班,养路工人25人。1964~1965年相继增设城关、仪阳、安临站、安驾庄、王瓜店、屯头、演马庄7个养路工班。按照每公里配备1.5个养路员的要求,全县养路员工发展到287人,其中专职养路工47人,群众养路员240人。群众养路员由生产队记同等劳力工分,公路站发给补贴。1987年全县养路工班发展到20处,养路员工345人,其中专职养路工96人,群众养路员249人。养护公路284.4公里,综合好路率达到80%。
  二、养护方式 1949年前,遇有暴雨或大雪,公路被阻,地方派夫打扫积雪,或对路面压沙盖泥,临时养护。建国后,公路养护逐步制度化。1965年干线公路实行“工群共养”,县乡公路由群众养护。在路基易毁路段,加垒护墙,开挖边沟,垒砌护坡,稳定路基,窄路宽养。1970年以后,加强了“勤推、勤垫、勤拖、勤梳”的四勤保养措施,使公路养护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沥青路面的增加,养护改为以工班为主。1983年后,公路养护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承包责任制,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间、定报酬,奖优罚劣。根据季节特点,三月抓植树,四月整路容,五月补坑〓,六月刷沥青,使公路养护工作系统化、制度化。1987年干线好路率占99.2%,县乡公路好路率占94.8%。经省交通厅验收,授予县公路站“好路站”称号,颁发金质奖章。
  三、养护经费 公路养路费历来由交通部门统收统支。1944年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曾作出关于人力畜力车,凡装运军工商品的均需缴纳养路费的规定。当时,县内无专职机构,临时有1~2人负责,随收随上交泰安交通部门。1949年8月,为沟通城乡贸易,保护、发展公路交通事业,山东省政府本着“用路者养路”的原则,首次发表布告,规定通行本省公路的公私汽车,凡属营业性者,一律按所得运价的5%缴纳养路费;营业性质的公私畜力车辆,每月每辆按所得收入的3%交费。同年11月8日,鲁中南行署根据山东省政府交字第45号布告精神下发通知,规定营业性的马车,均按套征收。1950年县公路站设会计和路政员,1980年设征收组,1982年在全县12处养路工班设征收点。所收养路费逐级上交县公路站和泰安市公路段。1961~1973年收入176.27万元,支出283.73万元。1978年后,随着经济开放,年收养路费百万元以上,收入均大于支出。1987年收入797.34万元。1979~1987年总收入3546.37万元,支出1238.63万元,占总收入的35%。1985年县公路站被省交通厅评为养路费征收先进单位。
  四、公路绿化1951年开始对泰(安)临(清)、济(南)兖(州)、肥(城)梁(山)、泰(安)东(平)4条干线肥城路段植树绿化。树苗和经费由公路部门负担,社队分区段包栽、包活。树权归国家,收益由公路部门和包栽社队各半分成。县乡公路绿化,由沿路养路社队(乡、镇、村)自筹树苗栽植,树权、收益归社队所有。干线公路树株砍伐,必须经省、地、县交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砍滥伐。至1987年,全县公路绿化289.6公里,达95.7%。
  五、路政管理 民国时期,虽有公路管理部门,但不管理路政。建国后,路政管理由公路站负责。60年代,路政管理员由养路员工兼任。1984年设专职路政管理员2人,专管交通标志的设置与更换,里程碑的安装和桥梁、涵洞维修及行道树的管理,配合交通监理人员,负责清除路障,保证公路畅通。
  1987年肥城县公路一览表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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