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用工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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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2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用工制度
分类号: D412
页数: 2
页码: 419-420
摘要: 肥城矿务局建矿以来,有5类用工制度。固定职工,合同工,农民轮换工,亦工亦农轮换工。
关键词: 工人群众组织 中国劳动协会 工人运动

内容

肥城矿务局建矿以来,有5类用工制度。
  固定职工,即国家正式职工。1961年末全局固定职工6969人,占全局总人数的99.53%。1985年末29938人,占85.04%。1987年27555人,占76.2%。
  合同工,1965年开始招收,合同期5年,月工资最高不超过52元,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工相同。1984年以后,合同期改为10年,1985年末有合同制工人617人,占职工总数的1.75%。1987年末3434人,占9.5%。
  农民轮换工,即合同期内不转粮食、户口关系,农民身分不变,只从事采掘工,工资略高于同工种的固定工。合同期满后辞退。1984年招收280人,1985年末有363人,占1.03%。1987年末1208人,占3.34%。
  亦工亦农轮换工,不转粮食、户口关系,工资与固定工同工同酬。本人收入80%归生产大队,参加分配。1978年以后收入全部归己。1976年招收1100人。1985年末有4257人,占12.09%。1987年末3906人,占10.8%。
  其他还有少量的临时工,1987年共36人,占职工总数的0.01%。
  地方煤矿的用工制度与矿务局基本相同。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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