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灾害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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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2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灾害防治
分类号: TD745
页数: 2
页码: 417-418
摘要: 本节内容为放水,防尘,防瓦斯,防火,防冒顶。
关键词: 矿山防水 矿山水灾 灾害防治

内容

防水 肥城煤田的开采威胁来自四灰、五灰、奥灰等洞穴裂隙水。1961~1987年,发生重大水灾事故5次,均属淹井半淹井事故。
  四灰水防治:四灰涌水最大曾达到每小时780立方米,给开采带来严重威胁。1963年煤炭部以陶阳矿作水文试验井进行勘探。1964年经勘探证实四灰水源来自封闭不良的原勘探钻孔,造成四灰、五灰、奥灰水的串联。1965年10月,首先启封328号钻孔证实了上述判断。随后又启封10余个钻孔,井下四灰水基本消除,解放了禁区的煤层。现在南高余四灰水大,采用帷幕注浆封堵法治理,尚在研究中。其他各矿均采用巷道超前打钻放水疏干降压法治理,已取得良好效果。
  五灰、奥灰水防治:五灰、奥灰水严重威胁9、10层煤开采。曾发生重大突水事故5次,中小突水事故70次。防治措施有留设断层煤柱,加强矿井排水能力,超前打钻放水,建防水闸门和堵水墙,重新封闭不良钻孔和注浆堵水等办法,已取得初步成效。
  防尘1963年以前,各矿采掘工作面均为干式作业,粉尘浓度每立方米高达50~180毫克。1964年以后,全岩掘进面普遍推广水湿风钻、喷雾洒水降尘、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岩尘浓度每立方米达30~40毫克,煤尘浓度达50~80毫克,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1984年肥城矿务局推广改-5型侧式供水电煤钻后,粉尘浓度由平均每立方米80毫克降到10毫克以下。推广光岩爆破潮料喷射混凝土综合防尘措施后,防尘达到煤炭部规定要求。至1987年掘进工作面普遍使用了湿式凿岩、扒装洒水、放炮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未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防瓦斯肥城煤矿均属低沼气矿井,瓦斯涌出缓慢,无突出、喷出现象,涌出量在10M3/吨以下。各矿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瓦斯爆炸或燃烧事故,曾发生过3起有害气体超限,贫氧窒息3人。采取的措施是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按时检查,及时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或盲巷积存瓦斯,由矿山救护队检查排除,严格禁止不合理串联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停风24小时以上必须临时密闭。超过6米以上的盲巷和不超过24小时停风停工,均设栅栏。高瓦斯区超前打排放孔。现8个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了国家甲级通风矿井标准。
  防火 开采第3、9、10层煤,有自燃发火的倾向。至1987年,各矿共发生煤层自燃41次。采取的主要措施:①建立黄泥注浆系统;②采用气化镁阻化剂溶剂在煤柱线上打孔压注;③对采空区及时密闭;④调整通风压力,防止高负压通风;⑤留设煤柱,防止漏风;⑥尽量减少采空区丢浮煤、顶煤。
  防冒顶 冒顶事故是煤矿生产的严重灾害之一。1959~1982年,各矿因冒顶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60%。防治的措施主要是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克服麻痹思想。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改进回采面的支护材料,提高支护支承能力。至1978年始用外注式和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至1987年肥城矿务局已有16个回采工作面用上单体液压支柱。掘进迎头采用前探支架作临时控制顶板,使事故率逐年下降。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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