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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146
颗粒名称:
劳动管理
分类号:
F406.15
页数:
1
页码:
400
摘要:
建国前,境内私营手工业作坊,业主对工人采取雇用制,随意解雇。
关键词:
定额管理
工业企业管理
劳动管理
内容
建国前,境内私营手工业作坊,业主对工人采取雇用制,随意解雇。
1950~1979年,企业主要从社会招工,老工人退休可由一名合格子女顶替。工人分固定工、亦工亦农轮换工、合同工等。对违犯各项纪律者,给予记过、留厂察看、辞退等处分。
1980年后,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合格者补发初、高中毕业证书。1984年后,改革招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政治、经济待遇和固定工同等对待。招工经文化考试、政审、体检,择优录用。上岗前,进行短期培训,学习厂规厂法、法律知识。车间、班组均有各种岗位责任制,违犯规章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分。对于优秀职工,除进行表扬外,给予物资奖励或提升工资。
劳动工资,建国前及建国初期,私营业主对雇工实行工时定额工资,国营企业职工和干部实行供给制。1952年,根据中央〔1952〕政财字85号文,“实行工资分制”。1956年工资改革,实行货币等级工资制,纳入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85年,工业企业工资改革,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采取计时、计件、基础工资加浮动工资等。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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