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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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1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425
页数: 2
页码: 399-400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
关键词: 工业企业 企业组织 中工业企业管理

内容

计划管理 1950~1956年,省综合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下达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令性计划占60~70%,指导性计划占30~40%;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令性计划占40%,指导性计划占60%。企业根据计划,编制年度、季度计划,落实到车间、班组。其间,国家对企业考核产品数量、质重、品种、产值、利润等8项指令性经济指标。凡指令性计划产品由国家统一调拨,指导性的大部自产自售。
  1956年,减少指令性计划,全民所有制企业占50%左右;集体所有制企业占30%左右。1961~1965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仍由省综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县内企业按省属、地属、县属分级管理。其间,国家对企业考核10项指令性经济指标。
  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中,企业自主权逐渐扩大。随着价格体制的改革,指令性计划比重和重要物资的计划分配额逐步减少。实行经济、立法和行政三者结合管理。改变了过去单纯以行政手段指导计划管理的状况。
  质量管理建国初,国家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管理无统一标准。评定产品质量的优劣,由企业厂家指定专人凭经验和直观验收,并听取用户意见。50年代后期,部分企业制定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由专人负责。60年代始,国家对部分产品制定了国际标、部标、地(市)标、企业标4种质量管理标准。产品质量合格率成为企业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企业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设质量科专负其责。班组、车间配专职质量检查员,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1978年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各种质量考核指标逐步达到标准化、科学化。县酒厂将质量检查由车间、班组扩大到各道工序,并设置了化验室,成立了TQC小组,配备了专职兼职质检员,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检查活动,提高了产品质量。1987年,县属企业主要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有17个工业产品被评为部、省优质产品。
  劳动管理 建国前,境内私营手工业作坊,业主对工人采取雇用制,随意解雇。
  1950~1979年,企业主要从社会招工,老工人退休可由一名合格子女顶替。工人分固定工、亦工亦农轮换工、合同工等。对违犯各项纪律者,给予记过、留厂察看、辞退等处分。
  1980年后,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合格者补发初、高中毕业证书。1984年后,改革招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政治、经济待遇和固定工同等对待。招工经文化考试、政审、体检,择优录用。上岗前,进行短期培训,学习厂规厂法、法律知识。车间、班组均有各种岗位责任制,违犯规章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分。对于优秀职工,除进行表扬外,给予物资奖励或提升工资。
  劳动工资,建国前及建国初期,私营业主对雇工实行工时定额工资,国营企业职工和干部实行供给制。1952年,根据中央〔1952〕政财字85号文,“实行工资分制”。1956年工资改革,实行货币等级工资制,纳入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85年,工业企业工资改革,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采取计时、计件、基础工资加浮动工资等。
  财务管理50年代,企业中固定财务人员负责生产经营核算,并建立财务科(股)。1980年前,企业大都实行一级经济核算制。较大型的企业设财务科,车间设专职核算员,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为二级经济核算制。有的企业则实行经济责任制,对车间、班组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1985年后,全县企业基本都实行二级经济核算制。较大企业有的实行三级经济核算制,除厂建财务科、车间设专职核算员外,还在班组设兼职核算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相互结合的核算制度。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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