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20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
分类号: F407.8
页数: 1
页码: 374
摘要: 1948年,冀鲁豫泰西专署在县城建立泰西总酒厂,翌年工业总产值6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7.5%。1950年该厂撤销后,成立肥城县酒厂,为第一家地方国营企业。1957年全县国营企业5个,工业总产值43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8%。
关键词: 国营手工业 工业经济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1948年,冀鲁豫泰西专署在县城建立泰西总酒厂,翌年工业总产值6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7.5%。1950年该厂撤销后,成立肥城县酒厂,为第一家地方国营企业。1957年全县国营企业5个,工业总产值43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8%。
  1958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的意见》,国营企业有较大发展。全县国营企业发展到15个,工业总产值297.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2.2%。
  1961年后,县属国营企业进行调整。至1965年国营企业调为11个,其中县属9个,工业总产值151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7%。
  1968年后,陆续兴办了一批造纸、煤炭、机械等地方国营企业。外地4家国营企业迁肥或办分厂。至1978年,全县国营企业23家,工业总产值2814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9%,实现利润总额2822.46万元。其中县属国营企业18个,总产值430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3.6%。实现利润288万元。
  1978年以来,又先后兴建了面粉、食品、饲料加工等企业。至1987年,全县国营企业23家,拥有固定资产128046万元。工业总产值4450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9.8%,实现利润2634万元,上缴利税2330万元。其中县属19家,产值1136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0.4%,实现利润1277万元,上交利税870万元。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