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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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947
颗粒名称: 第十五编 林业
分类号: S7
页数: 18
页码: 326-343
摘要: 本编包括四章分别是:第一章场圃,第二章林木种类,第三章植树造林,第四章经营管理。
关键词: 大农业 林业经济 林业

内容

建国前,境内林业不发达。1949年,全县仅有林地面积1400亩,林木复盖率不足0.1%,林业总产值1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3%。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1950~1957年,发动群众封山(滩)造林,发展经济林。1957年,全县林地面积发展到2.52万亩,林木覆盖率1.3%,林业总产值58.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1958年,因“共产风”的影响,林业生产遭受挫折。1960年,全县林业总产值降至32.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9%。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落实农村林业政策,采取国社合营的形式封山(滩)造林。196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增加到9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6%。1970年,境内的牛山、布山、白云山、凤凰山、岈山和康王河、汶河、汇河等流域,林木覆盖率达到73%以上。嗣后,植树造林转向以平原绿化为重点,实行农田林网,林粮间作,号召群众四旁植树。1975年,全县林地面积19.3万亩,林木覆盖率10%,林业总产值245.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9%。
  1978年后,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促进了林业生产的迅速发展。1981年林业资源普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5.03万亩,林木覆盖率13.2%,林业总产值32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5%。1987年,平原绿化达到国家标准,林业部授予本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全县林地面积达到37.34万亩,林木覆盖率19.71%,林业总产值83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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