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饲养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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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91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饲养政策
分类号: S815
页数: 2
页码: 316-317
摘要: 1954年南阳乡庆丰农业合作社采取社繁户养、户繁户养和私养公助的办法。1961年全县实行养猪奖励政策。1962年,实行“斤猪斤粮”补助。1965年以后集体养畜实行“七定”、“四奖”政策,即定膘、定肥、定繁殖、定草、定料、定防疫、定报酬;繁殖奖、增膘奖、积肥奖和工龄奖。1967年实行繁殖成活大牲畜奖金办法。1968年批判“物质刺激”,各种扶持奖励政策被取消。1978年后逐步恢复扶持奖励政策。1979年4月取消牲畜合作防治。1981~1987年,全县普遍实行技术承包制度。
关键词: 饲养管理 畜禽 饲养学

内容

1954年南阳乡庆丰农业合作社采取社繁户养、户繁户养和私养公助的办法,对集体和社员养猪每头留饲料粮250斤,调动了社员养猪积极性。1961年全县实行养猪奖励政策,生产队将7%的土地分给社员作自留地和饲料地,并从大队储备粮中拿出部分粮食,按肥猪重量和母猪产仔数量,发给补助粮。1962年,实行“斤猪斤粮”补助。国家在收购时“以毛重3.5斤奖售粮食1斤、每10元钱奖励布票1尺”,鼓励社员向国家交售生猪;肥料交生产队者,以质论价,超交者奖励工分参加分配。1965年以后集体养畜实行“七定”、“四奖”政策,即定膘、定肥、定繁殖、定草、定料、定防疫、定报酬;繁殖奖、增膘奖、积肥奖和工龄奖。对繁殖出售的种用或商品牲畜,每头由国家奖励粮食200斤;繁殖1头牲畜,奖励饲养员“一条腿”,即牲畜价值的1/4。1967年实行繁殖成活大牲畜奖金办法,即繁殖成活1头马、骡,奖金15元,1头驴5~10元,1头牛3~5元。1968年批判“物质刺激”,各种扶持奖励政策被取消。1978年后逐步恢复扶持奖励政策。1979年实行向国家交售生猪1头奖布票2尺,毛重3斤补助饲料粮1斤的政策。1981年外贸部门收购肉牛实行“斤牛斤粮”奖励政策。1982年实行向国家交售1头猪奖化肥15斤。1983年对农村饲养户进行扶持,优先解决饲养场地,优先解决饲料,优先无息或微息贷款等。同时规定向国家交售猪1头奖励现金10元,毛重1斤补助现金0.05元。至1987年各种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
  建国初期,国家每年拔出防疫经费和生物制品,免费为畜禽进行传染病预防。1958年始收少量预防注射费,并实行免费治疗病猪和死猪补偿,即在预防后7天内,因注射而发病的猪免费治疗,死亡者按市价的25%补偿。1974年实行“家畜合作防治”,按牲畜种类收取医疗费。1匹马、骡年收费8元,驴7元,牛5元,猪羊2元。1979年4月取消牲畜合作防治。1981~1987年,全县普遍实行技术承包制度。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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