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畜牧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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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88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畜牧业
分类号: DF413.3
页数: 12
页码: 306-317
摘要: 本章包括六节分别是:第一节饲养管理,第二节品种引进与改良,第三节饲草饲料,第四节疫病防治,第五节饲养政策,第六节管理机构。
关键词: 畜牧业 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法

内容

境内畜牧业历来为农家副业。1908年《肥城县乡土志》载:县内饲养“牛羊豕鸡犬较多”,“猪运售于济南、东昌,牛运售于河西诸州县者亦岁进银万余两”。1936年,全县畜禽存养量25327标准家畜单位(1头牛=1匹马,1匹骡=1.2头驴=5头猪=10只羊=50只兔=100只禽),其中,大牲畜18988头,猪21000头,羊6427只,家禽176960只,兔6730只。1937年后,由于战争、灾荒和畜禽疫病蔓延,畜牧业发展缓慢。1949年,全县畜禽存养量36809标准家畜单位,畜牧业产值16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8.9%。
  建国初,畜牧业生产发展很快,1956年,全县畜禽存养量63017标准家畜单位,比1949年增长71.2%。1958~1961年,由于受政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畜禽存养量连年下降,1960年,存养量53933标准家畜单位,比1956年下降14.4%。1963~1965年畜牧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畜禽存养量70055标准家畜单位,尤其养猪业稳步发展,成为肥城的优势。1978年,全县畜禽存养量108552标准家畜单位,畜牧业产值16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9%。
  1978年后,随着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畜牧业迅速发展。至1987年,全县有马、牛、驴、骡、猪、羊、兔、貂、鸡、鸭、鹅、鹌鹑等12种畜禽,34个优良品种。畜禽存养量124047标准家畜单位,且注重发展食草畜禽。其中,大牲畜存养量29716头,猪280403头,羊160929只,家禽2148924只,年产肉类2122.9万公斤,奶62.9万公斤,蛋950.7万公斤,人均分别占有23.9公斤、0.7公斤、10.7公斤。畜牧业产值640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1.7%,比1981年增长1.3倍。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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