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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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8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TV
页数: 2
页码: 279-280
摘要: 本文描述了水利水产局,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水土保持委员会。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水利事业 农田水利

内容

水利水产局 清末县衙设工房,1919年县公署设劝业所,1933年县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水利。主要任务是疏浚河道,修堤筑坝,建桥打井。
  1939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主管水利。1948年县民主政府设建设科,配水利员2人。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水利局,配干部6人。1958年水利局与林业局合并,称水利林业局。1960年恢复水利局。1962年与畜牧局合并为畜牧水产局。1968年8月撤销水利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代管水利。1970年恢复水利局。1984年改水利局为水利水产局,主管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抗旱防汛、水产养殖等。1987年局机关配行政干部10人,事业干部27人。
  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1983年由自来水公司兼管水资源工作。1984年4月,始建肥城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任正副主任,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及对水资源的补给、保护等工作。1987年水资源办公室列编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配干部6人,工人3人。
  水土保持委员会 1983年9月建。委员会正副主任由分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副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1986年4月办公室列编为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治山、治水、封山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1987年配干部6人,其中工程师1人。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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