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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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7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作制度
分类号: S344
页数: 3
页码: 267-269
摘要: 本文描述了肥城县内耕作以一年一作(春谷子、春玉米、春高粱、棉花等)和二年三作(小麦——夏地瓜——春玉米或春谷子等)为主。
关键词: 耕作措施 土壤耕作 种植制度

内容

建国前,县内耕作以一年一作(春谷子、春玉米、春高粱、棉花等)和二年三作(小麦——夏地瓜——春玉米或春谷子等)为主。山区一年一作及二年三作各占耕地面积的50%;平原一年一作约占40%,二年三作占60%。南部汶阳一带80%以上为一年两作或三作。建国初期,仍以一年一作和二年三作为主,分别占耕地面积的39%和30.4%。平原水浇条件好的实行一年两作(小麦——夏玉米或谷子),占30.6%。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耕作制度逐步改革。1975年后,玉米等夏播作物实行间作套种,一年一作面积减少,一年二作、三作面积增加。1980年,一年一作面积为27.1%,二年三作面积为14.8%,一年二作面积为53.1%,一年三作面积为5%。1982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有条件的地块普遍实行间作套种,增加了经济效益。1983年县农技站在王庄公社后于生产大队进行夏棉试验。改春棉为夏棉,棉花选用早熟品种“中棉所10号”,于5月20日在麦田中开沟套种,面积425亩,单产皮棉125斤,总产53125斤。1984年,在全县推广,植夏棉万亩以上。1987年,全县总播种面积163.69万亩,复种指数为166.7%,比1950年的153%增长13.7%。
  随着耕作制度的改进,种植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民国初期,除水浇田外,多是单作,主要种植谷子、高粱、春地瓜、大豆、棉花。建国初期,仍以单作为主。50年代后期开始实行玉米间作大豆,地瓜间作玉米或大豆、芝麻等。70年代初,重视高产作物,间作变纯作。1978年以后,各地从实际出发,宜间作的间作,宜套种的套种,宜单作的单作,充分利用土地及光能。
  境内主要农作物的种植方式,以小麦变化最大。建国前,多用两腿耧播种,少数开沟播种,行距1~1.5尺,每亩播种量7~8斤。50年代初,普遍实行“套耧”和“靠耧”播种(套耧行距0.7~1尺,靠耧行距0.9~1.1尺)。平原有的种大沟麦,行距1.1~1.5尺,播幅0.3尺。尔后逐步密植,1963年开始实行犁掩和三腿耧播种的小畦麦。水浇条件好的种畦麦,一般每畦9~12行。至1987年,凡有水浇条件的皆种植大、小畦麦。易涝地区有的种“四尺半一带”的畦麦,即背宽2尺,畦宽2.5尺,背上套种2行玉米,畦内种4~5行小麦。
  玉米种植,1960年以前,春玉米和夏玉米等行距点播。1964年后,多为麦收后直播。1971年在城关公社拾屯生产大队进行麦田套种玉料试验,获得成功。1975年全县普遍推行麦田套种玉米,增加了积温,提高了产量。至1987年,夏玉米全部在小满前后实行麦田套种,开沟条播。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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