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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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6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226-227
摘要: 1939年,民兵称“自卫队”,以村设队部,百户以上的村自卫队员50~70人,百户以下20人左右。全县有自卫队员2.7万人。
关键词: 中国 民兵工作 民兵制度

内容

1939年,民兵称“自卫队”,以村设队部,百户以上的村自卫队员50~70人,百户以下20人左右。全县有自卫队员2.7万人。
  1940年以后,有的自卫队改称模范班,成员多为贫下中农青壮年,每村1~2个班,每班10~15人,全县约有民兵1万人。
  1941年~1943年,泰肥地区形势恶化,一部分民兵随地方武装转移;一部分隐蔽活动。1943年秋,随革命根据地恢复发展,民兵组织得以恢复壮大。至1945年,全县民兵发展到4万余人。
  1946~1947年,为粉碎敌人的捕杀活动,以区为单位组建了民兵联防队,配合地方武装打击敌人。至1948年,全县民兵发展到5万余人。 建国后,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动员老、弱、残人员出队。195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颁布后,执行民兵制。县组建民兵基干团,团部设在县人武部。
  1958年8月29日,党中央提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本县党政机关、农村、学校、厂矿,凡年满16~50岁的男女公民均报名参加民兵组织,全县民兵发展到18.4万人,占总人口的31.7%,其中基干民兵8.8万人。1961年发展到28.8万人,编为2个师,5个团,284个营,538个连。至1964年增编到20个团。公社设团,管理区设营,生产大队设连。
  1970年,县增编1个独立团。1973年将独立团改编为武装基干团。
  1978年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全县编为2个师,26个团,112个营,1095个连。1981年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整顿民兵组织。把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凡在编民兵除服现役者外,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至1987年,全县民兵编制人员基本未变。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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