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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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640
颗粒名称: 困难救济
分类号: D412.66
页数: 1
页码: 215
摘要: 本文描述了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职工,其家庭有困难者均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优待或救济。
关键词: 生活福利 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

内容

1949年以前,凡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职工,其家庭有困难者均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优待或救济。1954年干部职工福利费按工资的2%提取,当年提取1.9亿元(旧人民币),补助个人6600万元,病员补助209万元。1956年企业职工福利费按工资的5%提取,全年提取24047元(人民币,下同),补助困难户11121元。1960~1962年,职工福利费共收入83064元,补助个人57311元,人均42.8元。用于集体福利12031元。1961年解决在乡职工家属困难户2576户,占困难户的91.6%,补助劳动工日29.3万个,补助粮食16.4万斤。1969年以后,企业职工福利费改按工资总额的11%提取,干部仍按2%提取,由核算单位统一掌握使用。随着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福利费用于集体的越来越多,职工住房面积由1952年人均2.37平方米,1987年提高到9.12平方米。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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