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招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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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6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招工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1
页码: 205
摘要: 清末民初,县内手工业、工商业皆为私营,从业人员由厂(店)主雇用。1916年,较大的手工作坊22家,雇工219人。1927年发展到95家,雇工1000余人。1948年泰西总酒厂在县城建立,开始从社会上招收国营企业固定职工。至1949年全县私营商业176户,雇工710人;个体手工业者766户,雇工2061人;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百余人。
关键词: 用工制度 合同制 招聘制

内容

清末民初,县内手工业、工商业皆为私营,从业人员由厂(店)主雇用。1916年,较大的手工作坊22家,雇工219人。1927年发展到95家,雇工1000余人。1948年泰西总酒厂在县城建立,开始从社会上招收国营企业固定职工。至1949年全县私营商业176户,雇工710人;个体手工业者766户,雇工2061人;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百余人。
  建国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就业人员不断增加,至1953年,全民固定职工增加到4121人,平均年增809人。至1958年发展到23686人,其中固定职工17248人。新招收职工中,有过渡的私人工商业者,有农民积极分子或社会知识青年。1962年为肥城矿务局招工358人。1966年又为其招收亦工亦农轮换工550人。1968~1972年,全县招收固定工6524人,其中县属的2840人,省地属的3684人。1965年以前招工多来源于农村,之后则以城镇非农业人口为主。1975~1979年招收固定工9145人,亦工亦农工人3180人。1980~1984年,招收固定工7724人。1985年始,所招工人全部改为合同制。1986年,招合同制工人1098名。1987年招收合同制工人2800名。年末职工人数全民所有制的59151人,其中固定职工52006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人13417人。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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