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移民支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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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60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移民支边
分类号: D632.4
页数: 1
页码: 202
摘要: 为支援边疆建设,1955年初,县成立移民委员会,具体办理移民事宜。
关键词: 移民安置 移民问题 中国

内容

为支援边疆建设,1955年初,县成立移民委员会,具体办理移民事宜。当时动员移民支边的条件是:在人多地少、村庄稠密的地区,动员贫民中具有全部和部分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又能全家迁移者;如不能全家迁移而按兄弟股份分居后愿迁移者亦可,老弱残疾无劳力户不迁;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其家属不迁。其土地、住房由迁入地政府安置,并贷给或借给每人300斤粮食予以扶持。移民原有的土地、房屋等,一律由农业社加以保护。如自愿交政府、互助组、合作社,或托亲友接管,听其自便。但不得出卖、典当、抵押。移民在迁居途中,由国家解决乘车、住宿、饮食、医疗和生活补助等。到达迁驻地点,由当地政府分配土地,安置住房。
  1955年春,全县动员130户,415人支边,其中95户,285人到黑龙江省落户;35户,130人少数民族到内蒙古落户。
  1956年4月,全县先后两批动员1000余户3270人,移往黑龙江省林甸县安家落户。
  1957年秋,全县迁送垦荒队员家属137户,435人。县委书记柳圣一和部分区、乡干部,带领移民到虎林县等地参加支边建设。
  1959年,全县动员1000余名男女青年,到黑龙江省虎林县支援牡丹江农垦局垦荒建设。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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