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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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32.9
页数: 1
页码: 201
摘要: 建国前,土葬、厚葬比较普遍。因大办丧事,倾家荡产者不乏其例。 1950~1970年,全县推行殡葬改革,由重殓厚葬改为丧事从简;由旧葬陋习改为开追悼会;由筑坟、立碑改为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1971年始推行火化。1982年、1985年,县政府两次发布通告,要求推行火葬和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各乡村先后建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骨灰堂91处,规划深埋骨灰的公墓493处。经宣传教育,平掉耕地中的坟头294345个。至此,全县城乡对死者绝大多数实行火葬。1971~1987年,县火化一场、二场,累计火化尸体65725具,年均化尸3866具。1987年化尸率为82%。
关键词: 民政工作 葬俗 殡葬改革

内容

建国前,土葬、厚葬比较普遍。因大办丧事,倾家荡产者不乏其例。
  1950~1970年,全县推行殡葬改革,由重殓厚葬改为丧事从简;由旧葬陋习改为开追悼会;由筑坟、立碑改为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1971年始推行火化。1982年、1985年,县政府两次发布通告,要求推行火葬和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各乡村先后建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骨灰堂91处,规划深埋骨灰的公墓493处。经宣传教育,平掉耕地中的坟头294345个。至此,全县城乡对死者绝大多数实行火葬。1971~1987年,县火化一场、二场,累计火化尸体65725具,年均化尸3866具。1987年化尸率为82%。
  附火化场简介: 一、肥城县火化一场1971年建于湖屯镇东湖东村北,占地5亩。有火化炉2台,建有火化间、追悼厅、骨灰寄存室、接待室、办公室。1982年被评为全省殡葬系统先进单位,省人民政府奖给“全心全意地为殡葬改革服务”锦旗一面。1987年全场干部职工7人。
  二、肥城县火化二场址在安驾庄镇曹家林村南。1976年建成,占地10.8亩,建油炉2台,煤炉2台,设有火化间、追悼厅、接待室、办公室。1987年全场干部职工7人。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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