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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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姻管理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2
页码: 200-201
摘要: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前,男婚女嫁多系父母包办。
关键词: 婚姻社会学 婚姻法 涉外婚姻

内容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前,男婚女嫁多系父母包办。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曾提倡“婚姻自主”,反对“父母包办”,但受战争环境的制约,无力对婚姻问题进行管理。1948年后,对部分干部和农民要求离婚者,由区政府予以处理。婚姻法颁布后,先后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宣传。1950年下半年,实行男女自愿结婚、离婚等登记手续。1965年,全县组织干部群众重新学习宣传婚姻法,对提倡晚婚晚育、禁止早婚和草率结婚起到一定作用。同年,对16起重婚案,3起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案,1起虐待妇女致死案,1起拐骗妇女案和14起破坏军婚案,依法进行处理,促进了婚姻法的贯彻执行。1980年后,贯彻新婚姻法,使男女结婚离婚更加法律化。1981~1987年,全县准予登记结婚的64315对,年均9188对;不准登记结婚的2080对,年均297对;准予离婚的690对,年均99对。1982年后,县民政局经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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