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158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分类号: | D632.3 |
页数: | 1 |
页码: | 195 |
摘要: | 按照中央〔1980〕72号文件关于“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有的可以就地安置,有的可以回本人或配偶的原籍,有的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的地区安置,愿意回农村安置的,应予鼓励”的规定,1980年接收军队退休干部11人,其中有4人安置在县城,7人安置在原籍。1981~1985年,在新城征地25.1亩,先后建退休房38套,计2543平方米。1983年成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和福利,至1987年,全县安置军队退、离休干部34人。 |
关键词: | 优抚安置 荣誉军人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