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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186-187
摘要:
本文描述了1950年到1987年民间调解纠纷,乡建调解组织,农村调解。
关键词:
司法制度
司法行政
立案
内容
建国前,民间调解纠纷多由家族出面进行。1950年,乡建调解组织,初与民政合一,称“民政调解委员会”。1952年分设,全县198个乡,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时有调解委员1304人。1954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958年以后,生产大队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63年,全县12处公社569个生产大队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增至3526人。1966~1972年,调解组织活动中断,1973年恢复。1977年,全县农村调解委员会571个,调解人员5074人。1984年以后,各行政村建立调解委员会。1987年,592个行政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2754人。1963年企业单位试建调解组织,至1987年,有调解委员会78个,调解人员259人。据统计,一般年度全县发生各类纠纷4000件左右,其中90%左右的纠纷由调解组织解决。解决不成上交基层政府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占10%左右。1987年,全县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4675件,比1983年下降33%,本年调解解决纠纷4450件,占受理数的95.2%。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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