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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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法制教育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186
摘要: 本文描述了县法院除通过审判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以外,还专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先后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关键词: 司法制度 司法行政 立案

内容

50~70年代,县法院除通过审判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以外,还专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1951~1965年,先后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1966~1973年,“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主义思潮,淡化了人们的法制观念。1974~1978年,面向全社会,以中等学校为重点,持续开展以宪法、婚姻法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法院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编写了宣传提纲,组织行政干部和审判人员宣讲,受教育者87000人次。
  1980~1985年,司法部门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宪法、刑法和婚姻法。1986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县司法局主管普法工作。至1987年,先后培训普法骨干2.7万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常识读本、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17.5万册;翻印和编写学法辅导材料20多种,35万册;为各级干部、职工、学生和解放军官兵讲授法制课280多次。此外,还采用广播会、宣传车和橱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种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参加学习的占有学法能力公民的74%。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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