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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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5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1
页码: 184
摘要: 1950年5月~1987年12月,县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反革命案件占24.8%,普通刑事案件占75.2%。
关键词: 法院 刑事案件 审判机关

内容

1950年5月~1987年12月,县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反革命案件占24.8%,普通刑事案件占75.2%。
  建国初期,反革命案件比较集中,1950~1957年的反革命案件占总案件的7.9%,而1951年的又占8年总数的69.6%。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宋锡九、鲍星三,都是在这个时期被判处死刑处决的。
  普通刑事案件,1949~1987年,年均审结117件。其中1951~1955年,年均232件;1961~1965年,年均63件;1978~1982年,年均96件,均低于一般年份;1983~1987年,年均174件,均高于一般年份。1966年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普通刑事犯罪虽然不少,但由于当时司法机关被冲击,未追究者颇多。1968年6月在武斗中,桃园公社尚里大队被打死4人,打伤10余人。直到1976年才将主犯陈某、李某等4人依法逮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1980年1月1日起,县法院不再审判反革命案件,也不再审判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普通刑事案件。这些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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