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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4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182
摘要:
1953~1966年,1978~1987年,县检察机关受理公民来信5100件,其中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占6.1%。1953~1966年,年均104件;1978~1987年,年均339件。两个阶段的信件呈曲线下降趋势。1953年,307件;1965年,133件;1980年,542件;1987年,354件。
关键词:
肥城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1953~1966年,1978~1987年,县检察机关受理公民来信5100件,其中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占6.1%。1953~1966年,年均104件;1978~1987年,年均339件。两个阶段的信件呈曲线下降趋势。1953年,307件;1965年,133件;1980年,542件;1987年,354件。
1959年,检察院起诉一起反革命案件,认定被告人韩某和程某于1947年3月向国民党军密告并引领敌人抓捕民兵7人,其中3人惨遭杀害。法院判处韩、程2人死刑缓杀。两人在服刑期间一直申诉不止。1964年,检察院会同法院联合复查,查明抓捕民兵与韩、程无关,改判程某无罪,韩某因有另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987年,对建立检察院以来的59起免予起诉的案件进行了复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将6起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改为不起诉。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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